耶和華是我的牧者,
我必不至缺乏。
他使我躺臥在青草地上,
領我在可安歇的水邊。
他使我的靈魂甦醒,
為自己的名引導我走義路。
我雖然行過死蔭的幽谷,
也不怕遭害;
因為你與我同在;
你的杖,你的竿,都安慰我。
在我敵人面前,你為我擺設筵席;
你用油膏了我的頭,使我的福杯滿溢。
我一生一世必有恩惠慈愛隨着我,
我且要住在耶和華的殿中,直到永遠。
(詩篇第23篇)
續主耶穌基督的稱號
公義審判的主
提摩太後書第四章第八節: 從此以後,有公義的冠冕為我存留,就是按著公義審判的主到了那日要賜給我的;不但賜給我,也賜給凡愛慕他顯現的人。
主的使徒保羅為福音捨身忘死走完一生的道路,像賽跑得勝的人,要在主來的日子得到獎賞給他的冠冕。“公義的冠冕”可以指獎賞給依靠主耶穌基督過公義生活之人的冠冕;也可以指主耶穌基督賜他冠冕是因主的公義。保羅因為相信主的公義,甘心忍受各種不公平的對待,現在面臨殉道並無懼怕,因為是去接受為他存留的永生榮耀之冠。他深信這冠冕也賜給熱切盼望主耶穌基督再來、在今世立志度敬虔生活的人(帖撒羅尼迦前書第四章第17至18節;啟示錄第二十二章第20節)。
信徒為 神的國,為主的福音而受苦所表現的忍耐與信心正是 神公義判斷的明證。
神的公義判斷誰人配得 神的國。這種考驗來自 神的公義,在這個考驗的過程當中, 神賜予信徒忍受的力量;信徒也在這過程中培育出在靈性與道德上可抗拒風暴(逼迫)的力量。信徒不怕敵人的驚嚇,正是逼迫人者必沉淪、信靠主耶穌基督者必得救的證明(腓立比書第一章第27至29節)。 神選召忠心信靠主耶穌基督話語的子民將來享受屬天福分的國度(帖撒羅尼迦前書第二章第12節)。
信徒得進 神的國是因為 神是公義的:受苦的得獎賞;加患難、逼迫於人的受刑罰。全能 神有完全的權柄按此公義原則執行。聖經舊約有“以牙還牙”的司法公正的懲罰原則,有些人以為 神既是慈愛的,應當赦免各種各樣的罪,不可以惡報惡。但 神既是公義的,就必將患難報應那加患難給你們的人(帖撒羅尼迦後書第一章第6節)。但慈愛的 神沒有將報復的權利交給個人,否則人豈不可以一遇不平便自行報仇雪仇。保羅在《羅馬書》曉諭信徒“不要自己伸冤”,應該“以善勝惡”,因為主說過:“伸冤在我,我必報應”。
又也許有人會說: 神既是不許人報復,祂自己也應愛祂的仇敵。 神所刑罰的是不聽從福音、不接受主耶穌基督的人。福音告訴我們:“主耶穌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 我們作仇敵的時候,且藉著 神的兒子,得與 神和好”(羅馬書第五章第8及第10節)。 神對仇敵已彰顯了祂偉大的愛並預備了和好的途徑;但人若不要這恩典,只有接受正義、公義的審判。 公義的 神必須為受苦的人伸冤,絶不能無條件寬赦敵人。
要是逼害人的知道到了末了可以無條件脫罪, 神怎樣可以替受害人伸冤呢?在《路加福音》第十三章第1至5節中,主耶穌基督指出罪的普遍性,人有了罪就一定滅亡,不問是死於彼拉多或塌樓,人若不悔改都難逃永死,就如不結果子的樹終須砍下。主耶穌基督這段講話是祂聽了當日發生的事後所作的評論。祂迅速把世事提到屬靈的層次:若要解決今天世界、國家、社會、家庭、與人與人之間的問題得首先對付人的罪;罪須不是造成這些災難的直接原因,但災難的出現,處處提醒世人必需悔改離罪,歸向真神(約翰福音第九章第3節),因為全能創造的 神是公義慈愛的神,絕不以有罪(不接受主耶穌基督的福音)為無罪 (那鴻書第一章第七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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