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篇第五十一篇

耶和華神吩咐他說:“園中各樣樹上的果子,你可以隨意吃,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創世記第二章第16-17節

耶和華神所造的,惟有蛇比田野一切的活物更狡猾。蛇對女人說:“ 神豈是真說不許你們吃園中所有樹上的果子嗎?” 女人對蛇說:“園中樹上的果子,我們可以吃, 惟有園當中那棵樹上的果子, 神曾說:‘你們不可吃,也不可摸,免得你們死。’” 蛇對女人說:“你們不一定死; 因為 神知道,你們吃的日子眼睛就明亮了,你們便如神能知道善惡。” 於是女人見那棵樹的果子好作食物,也悅人的眼目,且是可喜愛的,能使人有智慧,就摘下果子來吃了,又給她丈夫,她丈夫也吃了。 創世記第三章第1-6節

 神創造先祖的時候的心意是定意人可以活到永恆(生命樹)。 神不單止要先祖活到永恆,也吩咐他們要生養眾多,遍滿地面,治理地上一切 神所創造的(創世記第一章第28節)。 

神創造了伊甸園給亞當和夏娃居住在其中,園中有很多不同的樹結滿果子。當中有兩棵樹很特別的,就是“分辨善惡的樹”和“生命樹”,它们生長在“園子當中”。這是二棵真實的樹。若人吃了“分别善惡樹”上的果子,人就可以有道德上分辨是非的能力,但吃了這果子人就一定死。亞當和夏娃被造時, 神已賦予他們分辨與審察的能力,他們不用等到吃了樹上的果子才有。因此我們可以在這裡看出 神對先祖的憐憫和關懷。 

 神對亞當的規勸是事先的。 而 神所看重的是人對這禁制的態度,而非樹的本身。 神給人一個自由選擇的機會,叫吃的人死並不是樹本身,而是人對 神的背叛。亞當與夏娃本有個選擇,他們可以吃“生命樹”上的果子,吃了就延命益壽,永遠活着(創世記第三章第22節)。先祖並不領會 神對他們的期望,而是選擇背叛神,摘取 神所禁止的這一個果子,他們這樣做的時候無疑立刻將自己送上刑場。從此,死亡臨到整個人類,無一倖免 。

先祖濫用了 神所賜給他們自由選擇的能力,他們眼目短淺,甘願放棄了永恆的祝福,而選擇了短暫的物質,眼睛的喜愛(創世記第三章第4-7節)。不單這樣,他們寧願相信自己的感受而不相信 神的旨意,他們體貼肉體的需要而將 神的話語拋諸腦後(羅馬書第八章第7節)。人所選擇自己的意志必定是與 神的事情相互衝突的。因自己意志的選擇,人從此跌下罪惡的深淵,爬不出來,直到死亡。

但天父 神的憐憫並沒有因為人的墮落而放棄了人。憐憫的 神再給人類一個自由選擇的機會:祂差派祂的獨生兒子–主耶穌基督親自從天上走下來,呼召和帶領人回到 神的國裏。耶和華天父 神定了救贖人類的旨意,子 神耶穌基督就實行父的旨意而來到世上作工。上面的程序相信很多在教會裡面的兄弟姊妹他們都懂,但是不是一個人“相信”了主耶穌基督,他就能夠從罪惡和永死裏面轉移到永生中呢?尼哥底母,當時是一位猶太人的官,也是宗教領袖,他當年在這裡問了主耶穌基督一個問題,是每一個人都應該問的問題,基督實實在在給了人類答案。

有一個法利賽人,名叫尼哥德慕,是猶太人的官。這人夜裏來見耶穌,說:“拉比,我們知道你是由 神那裏來作師傅的;因為你所行的神蹟,若沒有 神同在,無人能行。” 耶穌回答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見神的國。” 約翰福音第三章第1-3節

尼哥底母並沒有得到滿意的答案,他抓抓頭皮並不明白,繼續追問主耶穌基督:“人已經成了年,老了,怎可能重生呢?難道要重新走回母親的懷裏面,再生下來麼?”基督再明白地給他解釋:“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人若不是從水和聖靈生的,就不能進 神的國。”(約翰福音第三章第4-5節

所以,兄弟姊妹們,並不是你進了教會,就可以自動走上天堂的梯楷, 接受主耶穌基督所傳的真理是第一步,還必須要“重生”。

⋯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