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在天上的父,
願人都尊你的名為聖。
願你的國降臨;
願你的旨意行在地上,
如同行在天上。
我們日用的飲食,今日賜給我們。
免我們的債,
如同我們免了人的債。
不叫我們遇見試探;
救我們脫離凶惡 。
因為國度、權柄、榮耀,全是你的,
直到永遠。阿們 !
續
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馬可福音第十六章第16節)
一個人能相信并接受主耶穌基督,這種信心不是來自他的個人,在任何情形之下都毫無例外。能信賴和依靠基督的信心都是 神的恩賜和聖靈的工作;除非聖靈引導一個人去相信,從來沒有一個人是曾經可以靠自己的信心去相信主耶穌基督的。聖靈在我們裡頭造成的一切工作,也造就我們一切的信心,除非人罪的本性被更新,要不然信心這恩典就是遠遠在高天之上,觸摸不到。換句話說:歸根到底,相信主耶穌基督,根本不可能出自人的本性。每一個信徒心裡都應該切實明白,信心是 神所賜的。聖靈開啟人已經沉睡的靈魂,使人因罪自己審判自己。基督說:“為罪,是因他們不信我。”這是其中一個真理,但是同樣的人心卻被同一位聖靈教導,信心是 神所賜給世人恩典的作為。
恩典的天父 神明明說:“信而受洗,必然得救。”那為何主耶穌基督又親口說:“為罪,是因他們不信我呢?”“凡信耶穌是基督的,都是從 神而生”,這並不是叫我們相信這是一條教義,或一種意見,或一套程式;意思是叫我們相信基督的位格。“凡信耶穌是基督的”這句話翻譯出來就是:“凡信救主是受膏者的,都是從 神而生”。這就肯定地指出,不是任何說相信基督的人都是從 神而生的,因為許多宣稱相信基督的人,從不信到相信,生命並沒有真正改變,他們的生命證明了他們並沒有重生。但是任何相信基督是真理的本體,是真實的,而真正地,在每一件事情上接受主耶穌基督是 神所設立,所膏的,就是一個重生的人。
基督被膏為:1,那位最大的先知;2,那位最大的祭司;3,全體教會的君王;所有這三個崗位上的意義都是直接指出祂是被膏者。
1,基督是被膏的大先知。
我今天相信主耶穌基督是 神所膏的那位大先知來向我啟示救恩之道嗎?我接受祂是我的救主,是三位一體的真 神,承認祂有永生之道嗎?如果我相信這點,我就要謙卑順服服從祂的福音,並得到永遠的生命。我會因此接受祂是 神差遣而來,啟示 神的那一位,與世人立約的使者,是至高 神所膏的先知嗎?
2,基督是至高 神膏的大祭司。
祭司是在被納去獻上犧牲的祭,我是不是堅定相信主耶穌基督受膏是為了世人的罪而獻上祂自己作為祭物,一次獻上這贖罪祭,使贖罪完全成就?我是不是接受祂的贖罪作為給我的贖罪?我是不是接受祂的死作為贖罪祭?我是不是靠這贖罪祭而肯定知道我一切的罪都得到赦免?我是不是真正相信主耶穌基督是唯一的,唯獨的,只有祂才可以為我贖罪的大祭司?我接受祂為我的祭司嗎?
3,基督被膏作教會的大君王。
如果我想知道我是不是擁有對主耶穌基督真正,正確的信心,我必需進一步問自己:現在已經高升在天上,與天父 神同在一起的主耶穌基督,曾經在十字架上流血的耶穌,對我來說,祂是不是我的君王?而祂所指出的律法,就是我的律法嗎?我切慕完全順服在祂的管制之下嗎?我憎恨祂所恨惡的,愛慕祂所愛的嗎?我會真心真意讚美祂嗎,為什麼?我作為王的臣民,是不是時刻盼望祂的國度降臨,祂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我是不是渴望追求擁有祂有的而超越世上的擁有呢?我是不是暗地裡還活在黑暗的罪的轄制當中呢 ?
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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