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特利尔圣经学习小组

Montreal Bible Study Group

Month: July 2016

信心的見證

我們在天上的父,
願人都尊你的名為聖。
願你的國降臨;
願你的旨意行在地上,
如同行在天上。
我們日用的飲食,今日賜給我們。
免我們的債,
如同我們免了人的債。
不叫我們遇見試探;
救我們脫離凶惡 。
因為國度、權柄、榮耀,全是你的,
直到永遠。阿們 !

挪亞因著信,既蒙 神指示他未見的事,動了敬畏的心,預備了一隻方舟,使他全家得救。因此就定了那世代的罪,自己也承受了那從信而來的義。(希伯來書第十一章第七節)

希伯來書第十一章

創世記第四章第4節,第五章第24節和第六章第9節

人非有信,就不能得   神的喜悅。信心所產生的力量就是敬畏  神,是一個罪人能得救的源頭。

一個信徒不能不提以上三位在舊約裡面對  神所顯示的信心。因為他們的信心在信徒面前閃閃的發着亮光。  神直接稱他們是義人。

亞伯是創世以來第一個對 神有信心的人。他對天父 神所發出的獻祭是對救恩的感恩表現,他相信他的罪得以被救贖,他是第一個對主耶穌基督產生信心的人類。 神稱以諾及挪亞是“與   神同行”的。聖經說  神喜悅,指着亞伯的禮物作見證,以諾被接去之前也得到   神喜悅的見證,神接去了他就是明証。挪亞因着信,既蒙   神指示他未見的事,就動了敬畏的心,他與以諾一樣,在世生命中能與至高的  神有如此緊密的相交,以致他們完全可以說是“與  神同行”的。挪亞因着信,就預備了一只方舟,使他全家能得救。

我們作信徒的要特別留意,在所有事情的背後是挪亞對  神的信心:信心生出他對  神的敬畏、信心和敬畏帶出他的順服、順服帶來他一家的救恩。在挪亞身上也擺在信徒面前,給我們作榜樣的,沒有一樣不是出於他的信心。挪亞是蒙  神指示他未見之事而已經動了信心去敬畏  神,順服   神對他的指示(創世記第六章第22節)。

作信徒的我們,在此也應該首先開始認真察看我們對  神的話語有沒有產生信心,有沒有從信心產生敬畏  神的心。一個信徒若果沒有敬畏神的心,就等於對 神沒有信心,這亦等於屬靈的事情對我們來說就是一文不值。因我們沒有這樣信心,我們就不會相信  神的兒子主耶穌基督的救贖,我們也就不會安歇在信實的  神的應許之上,亦不在  神恩典的國度之內。

挪亞對  神對他(全家)的關懷和警告抱有信心。信心是順服對命令行使的;正如大衛說:“我信了你的命令”(詩篇第119篇第66至67節)。

信心是針對應許行使的,因為它所做的甜美工作就是在於此。但是除非你準備好,相信 神的救恩也同時要相信祂的警告,否則你是不能相信應許的。比如,你真的相信一個人,你就會毫無疑問地相信他說的一切。那些不相信  神要懲罰罪的人,同樣是不會相信 神要藉着贖罪的血把罪赦免的。那些不相信 神要把不信的人丢到地獄裡的人,是不會相信祂要把相信的人接上天堂裡的。如果在某一件事情上我們懷疑 神的話語,我們在其他事情上對 神話語的信心就是微小的。對 神的真信心一定會同樣看待  神說所有的話語;因為那些選擇接受 神話語的一部份而又拒絕另外一部份的,這樣自以為是的信心,很明顯不是對 神的信心,而是對我們自己判斷力的信心,是對我們自己口味需要的信心。那相信聖靈所啟示的“一切”,無論是令人歡喜的,還是令人憂愁的,都聆聽、接納、順服的 ,這才是真正的信心。

在洪水來臨以前,挪亞得到了一個應許,但應許後面深沉的背景,是他也聽到那可怕的警告以及威脅,就是 神要用一場洪水毁滅所有的活物,他的信心既相信警告也相信應許。若果他不相信警告和威脅,他就不會預備一只方舟,如果沒有方舟,就不會得到那個應許。除非人相信會有洪水,否則他們是不會預備一只方舟去避過這場毀滅性的洪水的。

如果我們今天是屬於主耶穌基督的人 ,你切莫不要不相信 神對罪人的可怕威脅。要全然相信這個威脅,即使這會令你毛骨悚然;一定要相信,盡管罪人的本性要逃避這壓倒一切的可怕之事;因為如果你不相信,在仼何一點上不相信  神的話語,那怕是應許或警告,這舉動就會驅使你在所啟示的真理的其他點上不相信祂,你就永遠不會得到令 神所接納和喜悅的真正的孩子一般的信心。

續⋯

信心使罪人得救

我們在天上的父,
願人都尊你的名為聖。
願你的國降臨;
願你的旨意行在地上,
如同行在天上。
我們日用的飲食,今日賜給我們。
免我們的債,
如同我們免了人的債。
不叫我們遇見試探;
救我們脫離凶惡 。
因為國度、權柄、榮耀,全是你的,
直到永遠。阿們 !

馬太福音第九章第20-22節和第27-29節

馬可福音第十章第49一52節

路加福音第七章第43-50節

約翰福音第二十章第27-29節

一些去教會的兄弟姊妹說:“我相信我是得救的,因為我有非常歡喜的感覺,我得了一個奇妙的夢,我感覺,感覺到非常奇妙的感受,我受這種感受去被感動,我感覺我是一個真正的基督徒。”感覺、感受與感動,全是一種討人歡喜的自以為是。所有這些自信也可能僅僅是想當然而已。自以為是,而不是相信,反之是信心的反極面;不是所盼望的事實的實底,它只能算是一種幻象。

信心並不是只具外表的自信,也並不是一種觀念上的相信;正如有人相信月球上有人,相信宇宙中存在着星雲時而所行使的信心,這種信心並不能救你的靈魂。關於這一點我們是肯定的,因為我們在周圍看到許多持有這樣的信心的人,但卻很明顯他們並不是 神的兒女。真正的信心是信靠,pisteuein在希臘文是相信的意思,但不是僅僅這個意思,裡面還包含:信靠、信任、委身和信托等等的意思。信心這個詞的正意和精義就是信任,信賴以及依靠。

從以上的經文中,我們可以得到一個教導,主耶穌基督一再強調“信心”才是得救之源與本,當然這位天上地下唯一的真神,祂能救贖每一個人,但祂要求人要相信和依靠祂。在此我敢問去教會的每一位兄弟姊妹:“你的信心是信賴和依靠的信心嗎?我們是不是認同聖經某一範圍的聲明,但同時又否定了或懷疑聖經另外一個範圍的聲明?你是不是,也能不能完全信靠那一位,祂擁有榮耀的位格、完全的能力、百分之百的 神子也百分之百的人子主耶穌基督,信不信唯有祂才可以救贖你呢?除了認同,你還信靠祂嗎?”

天父 神差遣了祂的獨生子主耶穌基督—來到這個世界上,祂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不是單為我們的罪,也是為普天下人的罪(約翰一書第二章第2至4節 )。 神是聖潔的,有罪的人不但不能到祂面前,而且要受刑罰。 神更加是慈愛的,差祂的兒子為世人贖罪,釘死在十字架上,叫一切信祂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翰福音三章第16節)。這是 神為全人類預備的拯救法,不分人種、性別與貴賤;但人需憑信心才能得到。  神是公義的,拒絕這救贖法的人,仍要滅亡。

但可知今天去教會的人,有多少個口裡說相信主耶穌基督,但他的生活和沒有相信主耶穌基督以前沒什麼分別?我們是不是要來作一個禱告:“我來,把自己交託給這贖罪祭;是浮是沉我都把自己交給救主。 神偉大的兒子,耶穌基督,你活過,又死過;你流血,又受苦;為所有得你恩賜這樣信靠你的人成就了贖罪祭,我愿意信靠你,我愿意依靠你,我愿意把自己交給你。”在這裡,任何有這樣信心的人都是從 神而生的,他有那從新生(重生歸正)的確據的真信心。因此你自己可以判斷,監察,看你有沒有這一種真信心。你願意作出這樣一個真正、真心願意的禱告,將自己交給這一位天地宇宙萬物的主宰—主耶穌基督嗎?

續⋯

我如何能得救

我們在天上的父,
願人都尊你的名為聖。
願你的國降臨;
願你的旨意行在地上,
如同行在天上。
我們日用的飲食,今日賜給我們。
免我們的債,
如同我們免了人的債。
不叫我們遇見試探;
救我們脫離凶惡 。
因為國度、權柄、榮耀,全是你的,
直到永遠。阿們 !

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馬可福音第十六章第16節)

一個人能相信并接受主耶穌基督,這種信心不是來自他的個人,在任何情形之下都毫無例外。能信賴和依靠基督的信心都是 神的恩賜和聖靈的工作;除非聖靈引導一個人去相信,從來沒有一個人是曾經可以靠自己的信心去相信主耶穌基督的。聖靈在我們裡頭造成的一切工作,也造就我們一切的信心,除非人罪的本性被更新,要不然信心這恩典就是遠遠在高天之上,觸摸不到。換句話說:歸根到底,相信主耶穌基督,根本不可能出自人的本性。每一個信徒心裡都應該切實明白,信心是 神所賜的。聖靈開啟人已經沉睡的靈魂,使人因罪自己審判自己。基督說:“為罪,是因他們不信我。”這是其中一個真理,但是同樣的人心卻被同一位聖靈教導,信心是 神所賜給世人恩典的作為。

恩典的天父 神明明說:“信而受洗,必然得救。”那為何主耶穌基督又親口說:“為罪,是因他們不信我呢?”“凡信耶穌是基督的,都是從 神而生”,這並不是叫我們相信這是一條教義,或一種意見,或一套程式;意思是叫我們相信基督的位格。“凡信耶穌是基督的”這句話翻譯出來就是:“凡信救主是受膏者的,都是從 神而生”。這就肯定地指出,不是任何說相信基督的人都是從 神而生的,因為許多宣稱相信基督的人,從不信到相信,生命並沒有真正改變,他們的生命證明了他們並沒有重生。但是任何相信基督是真理的本體,是真實的,而真正地,在每一件事情上接受主耶穌基督是 神所設立,所膏的,就是一個重生的人。

基督被膏為:1,那位最大的先知;2,那位最大的祭司;3,全體教會的君王;所有這三個崗位上的意義都是直接指出祂是被膏者。

1,基督是被膏的大先知。
我今天相信主耶穌基督是 神所膏的那位大先知來向我啟示救恩之道嗎?我接受祂是我的救主,是三位一體的真 神,承認祂有永生之道嗎?如果我相信這點,我就要謙卑順服服從祂的福音,並得到永遠的生命。我會因此接受祂是 神差遣而來,啟示 神的那一位,與世人立約的使者,是至高 神所膏的先知嗎?

2,基督是至高 神膏的大祭司。

祭司是在被納去獻上犧牲的祭,我是不是堅定相信主耶穌基督受膏是為了世人的罪而獻上祂自己作為祭物,一次獻上這贖罪祭,使贖罪完全成就?我是不是接受祂的贖罪作為給我的贖罪?我是不是接受祂的死作為贖罪祭?我是不是靠這贖罪祭而肯定知道我一切的罪都得到赦免?我是不是真正相信主耶穌基督是唯一的,唯獨的,只有祂才可以為我贖罪的大祭司?我接受祂為我的祭司嗎?

3,基督被膏作教會的大君王。

如果我想知道我是不是擁有對主耶穌基督真正,正確的信心,我必需進一步問自己:現在已經高升在天上,與天父 神同在一起的主耶穌基督,曾經在十字架上流血的耶穌,對我來說,祂是不是我的君王?而祂所指出的律法,就是我的律法嗎?我切慕完全順服在祂的管制之下嗎?我憎恨祂所恨惡的,愛慕祂所愛的嗎?我會真心真意讚美祂嗎,為什麼?我作為王的臣民,是不是時刻盼望祂的國度降臨,祂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我是不是渴望追求擁有祂有的而超越世上的擁有呢?我是不是暗地裡還活在黑暗的罪的轄制當中呢 ?

續⋯

信,律法,拯救

​詩篇第23篇

說:“日期滿了, 神的國近了;你們當悔改,信福音。”(馬可福音第一章第15節)

我當怎樣行才可以得救?(使徒行傳第十六章第30節)

 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祂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因為 神差祂的兒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乃是要叫世人因祂得救。(約翰福音第三章第16-17節)

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羅馬書第十章第13節)

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馬可福音第十六章第16節)

你們必須重生。—(約翰福音第三章第7節)

摩西在曠野怎麼擧蛇,人子也必照樣被擧起來,叫一切信祂的都得永生。(約翰福音第三章第14至15節)

凡信耶穌是基督的,都是從    神而生;凡愛生他之 神的,也必愛從 神生的。我們若愛神,又遵守祂的誡命,從此就知道我們愛 神的兒女。(約翰一書第五章第1節)

當問一個在教會的基督徒:“你們相信主耶穌基督嗎?”往往得回來的答案是:“相信,相信,當然相信!”“相信什麼?”“相信主耶穌基督可以拯救我們。”

現在很多的傳道人,只傳講將拯救的全部重點放在信心之上,却不去解釋什麼是拯救!只說拯救的意思就是從罪的權勢以及罪的罪行中被解救出來。而他們對於信徒們過後的行為與生活的標準,絕不去過問,就是認為一個人相信了主耶穌基督,他同時可以保存過往的任性胡為,活在罪的黑暗之中而不需要附上任何責任。這一類的基督徒,絕對不會再觸碰別的問題,反正信就能得救。這個是非常可怕的信心,我們可能會生出一種死的,沒有果子的信心。

又有另外一派相信,人若認識了主耶穌基督,一定要熱衷守律法,若然你不守律法,就不能得救。他們在律法之中建立一個至高無上的標準。 這樣的信心會常常自誇,自己得救以後的偉大的改變,他的果子與及他的後果,他們不記得了那個好消息,就是任何相信基督耶穌的人都有永生。這一類的信心,毫無疑問將我們一早以前就應當已經得享平安,應當進入 神兒女的自由的人,約束在律法的捆綁之下。這真可怕。 

這是兩個非常極端的對比。

對於福音我們不能有支支吾吾的不明白,我們必需清楚堅定地持守,任何一個人要進天國都必須“重生”。主耶穌基督親口說:“你們必須重生”和那非常清晰的福音聲明,“信而受洗的就必得救”都是同為真理。信心帶來很多奇妙的果效:信心是一個人重生的標記、信心是勝過世界的、信心是有內在的見證的、信心是永生的確據。天父 神及主耶穌基督施與人類恩典,給人機會認識真理,主動施于的主動權絕對是屬於“三位一體”的 神,但作為被施給者也有主動的責任要付。就比如一個討飯吃的乞丐,有人施捨給他銀錢的時候,施予者是主動的伸出援手,而作為被施予的,亦要主動伸出手來拿取,這才可以得到完整的被援助。所以相信真理是人的責任,絶對不是別的。

相信耶穌是基督,這就是真理,相信這點是每一個人的責任。我們這樣理解這裡的“信”,就是“信賴”基督,“信賴”那值得“信賴”,“信賴加上依靠”的,當然是人的責任。耶穌基督配得所有人的信賴與依靠,這是確定的,因此相信祂是人的責任。正如福音清楚的對人說:“當信主耶穌,你都必得救”的命令,是  神用權柄向每一個人發出的命令,這樣做就是將責任交給每一個人,注意,是個人的責任。使徒約翰說:“ 神的命令就是叫我們信祂兒子耶穌基督的名。”我們的救主祂自己給我們保證:“信祂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因為他不信 神獨生子的名。”

但如今很多教會中的人否認這點,否認的理由在於人沒有屬靈的能力去相信主耶穌基督,對此我要回答,以為罪人盡道德的能力就是他盡責任的能力,這種想法是全然錯誤的。有許多事情是人應當做的,但他們現在已經喪失了這樣做的道德和屬靈的能力,但儘管他們並不是喪失了身體上的能力。一個相信主耶穌基督的人,理當貞潔,但如果他已經陷在道德敗壞裡太長久的時間,以致他不能控制他的情慾,他並不因此就可以被免除這種責任。等於欠債的人的責任就是償還他的債務,但如果他繼續地揮霍,使自己陷入毫無指望的貧困之中,他並不就因此可以免了他的債務。每一個人都應當相信那為真實的,但如果他的思想變得如此敗壞,結果他只會愛慕謊言,不願接受真理,不愿意去承認自己的敗壞,甚至乎諸多藉口去掩藏。 他認為這樣就因此得到饒恕嗎?

如果 神的律法相應罪人的道德光景可被降低,律法就要滑落去迎合人罪性的程度了;這樣最壞的人就要伏在最輕微的律法之下,結果就是罪最輕的了。如果是這樣,那就是 神對罪的要求是隨時變化的,那事實上我們就根本不在管束之下了。無論人變得如何敗壞,基督的命令依然是有效的,當祂命令各處的人都要悔過的時候,人的責任就應當悔改,不管是否他們的罪性使得他們不可能願意也是要這樣。在每一種情形下,人當“信賴基督,依靠耶穌”,行 神命令他去做的,這是人的責任。

待續⋯

認罪與悔改

詩篇第23 

雅各書第四章第8-10節

路加福音第三章第3節和第7-8節

聖經告訴我們,創造天地宇宙萬物的 神是一個樂意與人親近,跟人建立親密關係的 神。但為什麼很多去教會的人都不能與 神建立一個真正的關係呢?

猶太人當年聽從施洗約翰,在約旦河裡預備接受洗禮,施洗約翰指出,猶太人雖與他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有血緣關係,以及遵守割禮都沒有用,必需悔改接受水禮,才能有份於天國。這相當於一個人進入了教會,並不是代表他拿到了天國的護照。約翰對走出來受洗的人說:“毒蛇的種類,誰指示你們逃避將來的忿怒呢?”他再加上一句:“你們要結出果子來,與悔改的心相稱,不要自己心裡說:有亞伯拉罕為我們的祖宗。”

一個罪人首先應該通過認罪,才會悔改。一個悔改的人,一定是經過認罪的,同樣,沒有認罪,就不可能悔改。
認罪(confess),在希伯來文的解譯是彰顯與顯示。一個人首先要明白,他的罪是對 神的過犯,從而也當然是對人的傷害。他一直要在 神面前承認他的過犯,然後交出這個過犯,真真正正求天父 神賜力量通過主耶穌基督與及聖靈去徹底地將自己的思想改變過來。至後來的行為,會配合已經更新的思想,活出合乎 神的喜悅的生活,聖經稱這個做“重生的生命”。若然一個人只承認他的罪,但生命沒有改變,相當於他是一個法利賽人,外面刻意想做好,但內心沒有更新、更改,是沒辦法改正的。所以,他只是走了第一步,並沒有走下第二步。這好等於你承認姦淫是不對!你承認醉酒是不對!你承認偷稅是不對!你承認撒謊是不對!你承認不孝順是不對!你的承認是等於你承認你的罪,你的過犯與不足,但你並沒有因此而悔改過來。就等於你的承認只是空口說白話,根本對你生命一點幫助也沒有,你還是停留在黑暗與地獄的中間。

主耶穌與約翰傳的福音:“認罪與悔改”是一定的程序。非得通過這個步驟,就不可以得到救贖,得不到 神的寬恕,得不到 神的憐憫,也得不到 神的救恩。除此以外沒有任何方式與辦法可以取悅於這一位聖潔無瑕疵的 神。那這樣,人能得救豈不是很困難?不是的。在馬可福音第五章第25-34節里,這一位婦女患病12年都得不到醫治,她又受了許多的苦痛,但當她靠着信心觸摸了主耶穌基督的衣裳,哪怕是主的衣裳的一個角落,她立刻痊愈了。這就代表一個人對主耶穌基督救贖的信心。並不是基督的衣裳能治病,而是人對於基督福音的信心與依靠。基督對她說:“女兒!你的信救了你。”基督吩咐她:“平平安安的回家去罷,你的災病痊愈了。”這位婦女因為信心的緣故,就算這個頑疾纏繞了她12年,都能夠在一刻之間得到醫治。這個就是主耶穌基督對每一個罪人的認允,你與我相信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