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在天上的父,
願人都尊你的名為聖。
願你的國降臨;
願你的旨意行在地上,
如同行在天上。
我們日用的飲食,今日賜給我們。
免我們的債,
如同我們免了人的債。
不叫我們遇見試探;
救我們脫離凶惡 。
因為國度、權柄、榮耀,全是你的,
直到永遠。阿們 !

你們到現在還不明白嗎(十三)

羅馬書第七章第14至15節我們原曉得律法是屬乎靈的,但我是屬乎肉體的,是已經賣給罪了。 因為我所做的,我自己不明白;我所願意的,我並不做;我所恨惡的,我倒去做。

人類始祖亞當與夏娃因犯罪而成為罪人。從此往後,每一個生下來的人都帶着先祖的罪。先祖沒有犯罪以前,並無律法管束,可以自由過日子。後來律法來了,亞當聽到了神的命令,蛇引誘夏娃,夏娃又引誘亞當,罪開始引誘每一個人類。罪能運用 神的命令和律法來達到它邪惡的目的。律法雖為罪用於它邪惡的目的,但錯不在律法本身。律法出於 神,是聖潔、公義、良善的。罪把聖潔的用在不聖潔的事上就更顯出罪的惡毒來。罪尤如在奴隸市場的買賣一樣,罪是人的買主,而肉體的情慾把人賣給罪。

人類因為墮落而在罪中受苦,但人心要抓尋向善良而行。世上有很多的不同宗教,每一個宗教的主旨都是導人向善,或教導人怎麼向善。這些宗教能成為宗教,是因為它們想引領一個人怎麼向善行,而不是向邪惡而行。若一個宗教領人向邪惡而行,它就會被世人定名為邪教,被政府取締。但世上的宗教雖然教導人怎麼走向善良,但人往往落入一種矛盾中,因人雖然願意遵行律法,但在罪的影響下出現的行為卻事與願違。因此,在遵行律法的理想和人罪性的實際情況間,攔有一道很大的鴻溝。

律法是 神所定下的,是完美且完善的,不足夠而有缺欠的是被罪惡控制的軟弱人性。罪的邪惡在人類的行為道德責任上,影響與困擾人類力量非常之大。罪是一種強橫的力量,專橫、暴虐、殘酷,住在人肉體內,左右人的行為。人陷溺其中,在罪惡橫暴力量下面做奴隸,受到罪的踐踏,痛苦萬分。世人看到人陷落在罪中如此痛苦,所以憑自己的想法創造改良人性的宗教出來 。這些宗教都是想人離開邪惡向善良進發。很多宗教都勸諭人在道德上行善,它們定下很多規則、禮儀、哲學、修煉、甚至乎有些宗教採取禁欲主義,為的都是從當中去改良人性。這些都企圖通過人為的方法去改良人的本性,試圖用人為的方法向善。 但人身肉體裏面的原罪,人根本心有向善的想法,但完全沒有力量去克制罪、離開罪惡的綑綁。所以我們稱這些宗教為人本的宗教:是以人為出發點,以人為中心點,靠人自己的力量去做,終極,什麼都做不了。

  神創造人的時候賦予人靈命(創世記第二章第7節),這個靈是 神賜予人與祂直接溝通的方式 。所以人裏面的靈是應該聆聽、服從、敬拜、頌讚 神的 。 所以人心裏的靈是帶給人向善、有所追求的。但人因為生命裡所附有的原罪,無論如何做都沒有辦法做到能取悅 神,因人善的標準跟  神善的標準相距何止十萬八千里。 所以人用人為方法越追求善就越痛苦,就越困擾,甚至乎不知何去何從。

人本的宗教最好的例子就是人的第二代:亞當與夏娃的兒子該隱,他用自己發明的方法去敬拜,獻祭以取悅神,但他的方法並不是 神喜悅的方法(創世記第四章第1至7節)。而人類從古至今追求良善的另外一個最大目的就是希望人可以長生不老活得長久,這不但是帝王將相想盡方法想得到的,而且普通人都有這個渴求。

而以 神為本的宗教的例子同時在人類的第二代開始。同樣是亞當與夏娃的兒子亞伯明白獻祭的實質意義,人的贖罪祭必須要以血和犧牲去完成,這是 神惟一喜悅的贖罪方式,也是 神惟一能夠接受的。亞伯獻上頭生的羊隻和羊的脂油,見證他對 神的信心,他相信 神是一切生命的源頭,世上一切都屬祂(希伯來書第十一章第4節);他明白贖罪要犧牲,須用血來代贖(希伯來書第九章第22節)。

主耶穌基督親口對世上的人說,祂是生命的賜予者,從祂那裏得到的生命是豐盛的(約翰福音第10章第1至10節)。人若要得到這個豐盛的生命,主耶穌基督教導我們怎樣進入祂的羊圈裏面,有正當(真的)與不正當的(假冒的)兩種方法。進羊圈必須從門進入;主耶穌基督就是那門,這門只有憑信心可以開啟,它通往永生。凡是說還有別的方法可以得永生的,都是假的,信徒不應聽從他們。在主耶穌基督道成肉身降生以前,有不少的人假冒為彌賽亞,更有人傳虛假的道理。這些假基督、假先知是“賊和強盜”,在主再來前會更普遍(馬太福音第24章第523至26節)。

以主耶穌基督並神為本的宗教、信仰,並不是以一個宗教去教人怎樣做一個好人,而是要徹徹底底賜予人一個更生的生命。試看看一只貓與一只狗:貓的自然生命是怕水的,貓不能游泳,它跌進水裡會淹死的;但是狗的自然生命是懂得游泳的,它喜歡跳進水裏面,更不會溺水。所以你想一只貓去游泳,它除了得狗的生命,就是改變它原有的生命才可以。同樣一個生下來就有原罪的人,你怎樣去教他改善他的生命、做善事,但他本身擁有的原罪都會常常發動,要他做罪惡、邪淫的事。一個罪人離開罪惡唯一的方法就是得着一個更生、重生的生命。

有一個法利賽人,名叫尼哥德慕,是猶太人的官。這人夜裏來見耶穌,說:“拉比,我們知道你是由 神那裏來作師傅的;因為你所行的神蹟,若沒有 神同在,無人能行。” 耶穌回答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見神的國。” 尼哥德慕說:“人已經老了,如何能重生呢?豈能再進母腹生出來嗎?” 耶穌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人若不是從水和聖靈生的,就不能進 神的國。從肉身生的就是肉身;從靈生的就是靈。我說:‘你們必須重生’,你不要以為希奇。風隨著意思吹,你聽見風的響聲,卻不曉得從哪裏來,往哪裏去;凡從聖靈生的,也是如此。” 尼哥德慕問他說:“怎能有這事呢?” 耶穌回答說:“你是以色列人的先生,還不明白這事嗎? 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我們所說的是我們知道的;我們所見證的是我們見過的;你們卻不領受我們的見證。我對你們說地上的事,你們尚且不信,若說天上的事,如何能信呢?除了從天降下、仍舊在天的人子,沒有人升過天。 摩西在曠野怎樣舉蛇,人子也必照樣被舉起來,叫一切信他的都得永生。

“ 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致滅亡,反得永生。因為 神差他的兒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信他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因為他不信 神獨生子的名。光來到世間,世人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不愛光,倒愛黑暗,定他們的罪就是在此。凡作惡的便恨光,並不來就光,恐怕他的行為受責備。但行真理的必來就光,要顯明他所行的是靠神而行。”《約翰福音》第3章第1至21節

尼哥底母是一個猶太公會的議員,也是個宗教的領袖和教師。他晚上暗暗的來見主耶穌基督,他覺得怎樣做都是不夠好,所以希望主耶穌基督(他稱主為“拉比”-即老師的意思,更稱主為“從 神那裡來作師傅的”),他認為主可以教導他怎樣做得更好,做一個更善良的人。主耶穌基督劈頭就直接告訴他:“人必須要重生”,就是必須重頭學過,重新做起。意思是人要拋棄舊有的生命,換上一個更生的生命,從頭開始學過與做起。“重生”是讓 神在人的心靈上作徹底的改變。人生的中心不再是自己,也不是這個世界,而是主耶穌基督。人的原罪的生命,怎樣修改也不能完善 ,這肉身不能與 神相交,無論稟賦、品德和教養如何高,也不能真正行善做得好而得到 神的喜悅 ,也不能認識 神,因此不能進入 神的國—永生中。所以基督的信仰不是“基督教”去“教”人怎樣去做好人。而是相信天父 神將主耶穌基督的生命賜給每一個願意接受基督的人,這一個生命才是可以讓人離開罪惡,不再犯罪,一天天走在 神善的品性中。因為基督的生命沒有原罪,更與聖潔的父 神同在,祂完全不可能犯罪,祂是全美全善的。

基督活出了 神的生命。天父 神差遣主耶穌基督道成肉身是要讓世人得知“天上的事”(第12節),目的是要世人能看見“神的國”(第3節)。神的信息是要叫世人不要相信自己的能力,惟獨一相信祂差來的救贖主,主耶穌基督 ,人若能謙卑,才可以從基督的話語裏面得着 神所賜予的信心,得到基督的生命,從此展開一個更生與屬 神國度裏的新人生。

因這以基督為中心點的信仰是 神本的信仰, 神用得救的人作基督的延續、擴展、繁增,換一句說話,基督徒是基督的复制,基督徒更是敬拜與事奉 神的。

兄弟姊妹們,天父 神正急切的等著我們謙卑地去接受耶穌基督的生命。不要遲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