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和華是我的牧者,
我必不致缺乏。
他使我躺臥在青草地上,
領我在可安歇的水邊。
他使我的靈魂甦醒,
為自己的名引導我走義路。
我雖然行過死蔭的幽谷,
也不怕遭害,
因為你與我同在;
你的杖,你的竿,都安慰我。
我雖然行過死蔭的幽谷,
也不怕遭害,
因為你與我同在;
你的杖,你的竿,都安慰我。
基督徒的生命模式
永遠活着
約翰福音第十一章第25至27節: 耶穌對她說:“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雖然死了,也必復活; 凡活著信我的人必永遠不死。你信這話嗎?”
主耶穌基督告訴馬大,人藉着祂死了都可以復活,得到永遠的生命。世人要是現在就“信”、“靠”祂,就能和祂建立永遠的關係,也就有了永遠不死的生命。不錯,人的肉體要過去(“雖然死了”),但這與主耶穌基督並父 神相連的生命卻永遠不死(第26節)。
主將拉撒路復活了原有的生命,但他若不在靈性上與 神建立這永遠的關係,仍不能解決死的問題。主耶穌基督要馬大相信的就是這個教訓。而馬大對主耶穌基督的信心使她完全相信主耶穌基督所說的話。
“信”是接受主耶穌基督一切的教訓(不猜疑、不挑信),相信祂是基督,是 神的獨生兒子,又是會再來的主(27節)。主耶穌基督道成肉身,作我們生命之糧(約翰福音第一章第14節;第六章第31節)。人的肉身要食要飲來維持生命,我們的靈性生命也要領受基督的身體(祂自己),才能得到永遠的生命。肉體是人屬世的部份,人要認識屬天的事,必須打開心竅接受 神的光照。天父 神用泥土造人,將生氣吹在他的鼻中才成為有靈的活人(創世記第二章第7節)。靈給人生命;若單有肉體(或整天為追求肉體需要、享受而活),活也是徒然,終歸都是死亡。
屬肉體而不屬靈的人,沒有真生命,也沒有永活的生命,所以看不見、也不能明白真理。這種不信的人,在主耶穌基督時代已經大有人在了,加略人猶大就是最明顯的例子。猶大整天跟着主耶穌基督(時時刻刻在教會裏面進進出出的人),主耶穌基督從傳道開始便知道他的不信;因主耶穌基督知道所有人的心(我們是否有猶大的心呢?)。所以如聖經所言,只有屬靈的人,才能參透屬靈的事(約翰福音第六章第47至64節)。
一個真正歸信主耶穌基督的人,因“信”而有了屬靈的生命,不會與 神隔開,這生命才是永活的。信主的人身體雖然會死去(主稱信徒睡覺,《約翰福音》第十一章第11節) ,但這種死是短暫的,將來必要復活。
若一個人故意拒不承認主耶穌基督,不聽從、不接受福音,就是拒絕 神的邀請,不信 神的人。這包括兩種人:
1,不願認識 神的人,所以他們迫害基督信徒;
2,對 神有幾許認識,但不相信福音的人(包括猶太人和所謂去教會的人),他們不接受主耶穌基督為主(活在自我、自主中),這兩種人都要在主來的日子受刑罰(帖撒羅尼迦後書第一章第8、9節)。
“永遠沉淪”指的不是感覺全失去的完全毀滅。所有的人最後都要站在主的審判台前, 神的忿怒要臨到一切作惡的人,患難、困苦會加到他們身上(羅馬書第二章第5至9節)。作惡的人所受的“沉淪”之刑罰是“離開主的面”和主所賜的福氣。永遠處在這種與主隔絕的境況中真是痛苦已極的事,惡人要永遠受到地獄的刑罰。
世人應去思考、追求、明白“生命之道”:主耶穌基督就是生命,祂是生命之源,也掌握生命。祂永存,是從“起初”便“原有”的。祂道成肉身,藉着肉身顯現生命之道,祂有人的血肉之軀,有人的性情;但祂裏頭也有永遠的生命。祂百分之百是真的人、也是百分之百真的 神。這生命之道住在人中間,有了祂,我們才認識罪;有了祂,我們才可以勝過惡(約翰福音第一章第1至18節)。凡遵守這道而又能在言語行為上實行出來的,才是主耶穌基督的真門徒(約翰一書第三章第18節;約翰福音第五章第24節;第八章第51節)。
一個真正的基督徒從接受主耶穌基督為主的頃刻,就有了與主永遠的生命偕來的新的生活樣式,舊日的黑暗消逝毀滅了,真光開始照耀(約翰一書第二章第8節)。有主耶穌基督永遠生命的人必會與世間的邪情私慾隔絕,更能愛弟兄姊妹。這生命來自 神(約翰福音第五章第26節),凡是相信 神,又相信祂差獨生子來世間的,就能得到這永遠的生命(約翰福音第五章第26節;第六章第53和54節);因為惟有基督能除去令人致死的罪,消滅撒但的作為,把生命賜給人。祂還要再來接信靠祂的信徒們到祂那裏去,享受一個永遠活着、無罪無苦難的生命。
感謝主耶穌基督並天父 神。
Recent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