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和華是我的牧者,
我必不致缺乏。
他使我躺臥在青草地上,
領我在可安歇的水邊。
他使我的靈魂甦醒,
為自己的名引導我走義路。
我雖然行過死蔭的幽谷,
也不怕遭害,
因為你與我同在;
你的杖,你的竿,都安慰我。
在我敵人面前,你為我擺設筵席;
你用油膏了我的頭,使我的福杯滿溢。
我一生一世必有恩惠慈愛隨著我;
我且要住在耶和華的殿中,直到永遠。
基督徒的生命模式
因主而活
約翰福音第十四章第19節: 還有不多的時候,世人不再看見我,你們卻看見我;因為我活著,你們也要活著。
路加福音第二十章第38節: 神原不是死人的 神,乃是活人的 神;因為在他那裏,人都是活的。
馬可福音第五章第23節和41、42節: 再三地求他,說:“我的小女兒快要死了,求你去按手在她身上,使她痊癒,得以活了。” … 就拉著孩子的手,對她說:“大利大,古米!”(翻出來就是說:“閨女,我吩咐你起來!”) 那閨女立時起來走。他們就大大地驚奇;閨女已經十二歲了。
約翰福音第四章第49至51節: 那大臣說:“先生,求你趁著我的孩子還沒有死就下去。” 耶穌對他說:“回去吧,你的兒子活了!”那人信耶穌所說的話就回去了。 正下去的時候,他的僕人迎見他,說他的兒子活了。
神子主耶穌基督道成肉身來到世上,為的是要執行天父 神對人類救贖的大計劃。祂能賜予人類真正的生命。心靈枯乾、陷在死亡黑暗中的人,若聽信福音,就能得到新生命。
《希伯來書》第十章第19、20節: 弟兄們,我們既因耶穌的血得以坦然進入至聖所, 是藉著他給我們開了一條又新又活的路,從幔子經過,這幔子就是他的身體。
主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被釘死,人與 神關係的障礙因此而被除去,人到 神面前有了一條新的得生命的坦途。幔子從上到下裂開,象徵主耶穌基督的身體為我們受死、破碎(馬可福音第十五章第38節 ),從此打開了人到 神面前的路。
主耶穌基督完美、憐憫的愛,祂為人類受死犧牲。祂一人代替所有罪人死,我們人人因此都被當成已死;但並非所有的人都接受祂,只有以祂的死和復活當成自己的死與復活的人,才能活在復活的主裏頭。人聽信福音以後,相信、接受主耶穌基督是他的個人救贖主、相信主耶穌基督為我們罪的代價而死。因為信而在祂的死上有分,所以也在祂的復活上有分。信的人不會再像過去為自己而活,要做一個新造的人,為主而活(加拉太書第二章第19至20節)。當人成為主耶穌基督信徒的時候,與基督同釘十字架,同死,同復活。信徒立時與復活的主聯合,可以結出聖潔生活的果子來。
世人若未認識主耶穌基督之前,未信祂、未被聖靈重生的時候,並無高尚目標,只圖情慾、私欲的滿足,律法便會在人裏頭發動罪惡的慾念,然後出諸行動,因此導向肉體和靈性的死亡,與 神斷絕關係。人不單止不會去守律法,因為人本身對凡禁止的事倒偏偏想去做,所以律法揭露何為罪與人的罪,也能激動罪的產生。但若人接受了主耶穌基督,聖靈會進駐在我們裏面,因有了 神的靈,基督的靈,人的日常生活再不隨從肉體、私慾,只隨從聖靈,這就可以領人遵行律法,力量來自聖靈。
信徒的生活是不再隨從軟弱的肉體行事,因為肉體完全不能遵行律法。基督徒的生活應該是一種在聖靈裏的新生活,聖靈給人順服 神、實踐律以成義的意願和力量,可以活在 神的喜悅中,得享生命與平安。信徒的生命要成長,必須經歷與主耶穌基督同樣的過程。基督先死,然後復活,完成救贖。信徒也須與基督同死,然後與基督一同復活,度充滿基督生命的生活。
有主耶穌基督生命的人應該生活在:
1,向罪是死了,向主是活着;
2,不再順從私慾,不讓罪再作主宰;
3,將自己獻給 神。
有主耶穌基督活在裏面的人,有絕對能力抵抗罪。所以一個人若願意接受主耶穌基督,讓祂的生命活在我們裏面,成為基督的人,我們才可以不干犯律法。因為祂是義的本體,我們因祂可以成為義人,因祂活着,我們相信主耶穌基督,也因為祂而活( 加拉太書第二章第20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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