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在天上的父,
願人都尊你的名為聖。
願你的國降臨;
願你的旨意行在地上,
如同行在天上。
我們日用的飲食,今日賜給我們。
免我們的債,
如同我們免了人的債。
不叫我們遇見試探;
救我們脫離凶惡 。
因為國度、權柄、榮耀,全是你的,
直到永遠。阿們 !
續主耶穌基督的稱號
全能的 神
以賽亞書第九章第六節:
因有一嬰孩為我們而生;
有一子賜給我們。
政權必擔在他的肩頭上;
他名稱為“奇妙策士、全能的神、永在的父、和平的君”。
慈悲憐愛的 神,為救贖世人的計劃,祂道成肉身,住在世人中間,彰顯祂的計劃與榮耀。在以賽亞書第九章第六節中預言這位將會來的拯救者-彌賽亞的降生,全部應驗在主耶穌基督的身上。祂擁有四個榮銜,每個榮銜中都顯示獨特的因素:
1,“奇妙策士”亦作“奇妙的策士”。“策士”含有“設計者”的意思。指出這位新生王治理政事、領袖全民的能力,祂有一個永恆的大計劃要執行。祂奇妙,因為這個大計劃執行時可令全人類大感希奇,全然想不到會是這樣。這個計劃記載在《以賽亞書》第十一章和二十四至二十七章中。
2,“全能的 神”亦作“ 神的戰士”,這位王賦有超乎萬人(所有人)之上指揮作戰的力量和謀略,祂是 神在地上的代表(以賽亞書第四十章第9節;約翰福音第二十章28節)。
3,“永在的父”是說這位王與父永遠同在,厚愛並看顧一切的人。尤如一位父親永遠關懷愛護祂的孩子。
4,“和平的君”指出這位要來的彌賽亞能把平安賜給一切有罪但肯悔改接受祂的人,祂的治理可使社會和個人都樂享幸福和安定,永無紛爭。
聖經中,主耶穌基督除了這四個稱號以外,還有以下頭銜:
1,永在的全能者(啟示錄第一章第8節);
2,生命的糧(約翰福音第六章第35節)
3,好牧人(約翰福音第十章第14節);
4,榮耀的主(哥林多前書第二章第8節);
5,大衞的子孫(馬太福音第九章第27節);
6,萬主之主,萬王之王(啟示錄第十七章第14節);
7,羔羊(啟示錄第十三章第8節)。
神是自古迄今直到永遠全能的主,祂掌握全宇宙和全人類的歷史,跨越時空,祂所應許的必定能實現。
《啟示錄》二十一章第六節裏說:祂又對我說:“都成了。我是阿拉法,我是俄梅戛,我是初,我是終。我要將生命泉的水白白賜給那口渴的人喝。”
而在啟示錄第二十二章十三節主耶穌基督用此作為自稱的,這可知主耶穌基督就是這位全能的 神,三位一體的真 神。
這段經文清楚地顯示這一位 神是全能的創造者。祂也是宇宙的始創與終極,在質界沒有東西祂不能創造:正如無邊際的浩瀚宇宙到地球上一切的萬物,從不能看到的空氣到眼睛能見到、手能觸摸的實物,全是因祂的喜悅而被造(創世記第一章)。
在靈界祂賜予人思想以及抉擇的權利,給人一個追求滿足,生命的意念。但世人因為罪的原故,很多時候在這個世上所追求的都是物欲上的滿足,不曉得應求的是靈性上的滿足。當人在這個世界越追逐物欲的就越發空虛,因為物質不能填補空虛的靈魂以及恐懼死亡將要來臨的陰影。人只有認識這位全能的 神才可以在靈性上得到豐足,不單只不懼怕死亡,因為這位全能的 神連死亡都不能克制祂,祂掌管生命與死亡的權柄。世人的“救贖主耶穌基督”,只有這位全能的 神才能將生命一切的意義完全彰顯在世人的眼前,人人都有一個自由選擇的權利,接受這位全能者的赦免、庇護、扶持、關愛,在祂的全能中我們認識祂的時候,開始一天一天在這個世界上走上平安喜樂、滿有盼望的生命,直至永恆的天家。阿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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