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篇第51篇

續主耶穌基督的稱號

約翰福音第二十章第28節

獨一的 神

提摩太前書第一章第17節第二章第4至5節

門徒多馬看見復活的主耶穌基督後所說的話:“我的主!我的 神!”這是清楚認知主耶穌基督的身份,而主的復活是最佳的事實明證。多馬知道主耶穌基督既是百分百的人子(道成肉身,活在世人中間-約翰福音第一章第14節),主耶穌基督與 神同在,祂就是 神。

主耶穌基督與父原為一(約翰福音第十章第30節),所以凡看見祂的就等同看見父 神(約翰福音第十四章第9節)。多馬稱呼主耶穌基督為“我的 神”,因他親眼看見了復活得榮耀的主。他與主耶穌基督之間以及他與 神之間,已建立了一個全新的關係,這是建立在信心上的個人親密的永固關係。

今天,我們這些基督的信徒,在教會當中,在每一天的生活裏面,我們都口裏敬虔地稱呼主耶穌基督為救主,為三位一體的真 神。但當我們經歷人生中的順境時,有沒有即時將榮耀歸于主?面對逆境時有沒有立刻仰望主?若然沒有,很可能我們與主耶穌基督和父 神之間的關係沒有真正建立起來,還是在靠自己的能力,以自己的標準處理人生事件。縱然我們口中稱主耶穌為主,但自己才是真正的主。

所以,現今很多在教會裏面被稱為基督徒的兄弟姊妹們日常生活的方式與未信主的人並無差異,有的時候可能因為認識主耶穌基督從而知道父 神的誡命與律法,但我們很多時候也是明知而故犯呢!亦因此很多時候給世人與魔鬼機會來侮辱我主耶穌基督的名;他們會說:“你們這些基督徒跟我們有什麼分別呢?你們的信仰帶給你們什麼好品德呢?”如此等等!

《創世記》第一章第一節我們知道,整個世界都是 神所創造的;那個時候這個世界並沒有現在我們世人所稱的所謂神,現在通街、通巷、通山、通廟都是神。 神只有一位,祂是獨一的真 神,亦是唯一的創造主,通過祂,因為祂,藉著祂,這個世界被創造。

亦都因著祂,我們人類被創造。神造人的原意本來是要與人分享祂所擁有的一切,也願意將祂永恆的生命分享給認識祂、接受祂的人。

我們應該明白,世上所有被稱為神的偶像,都是人手所做出來的金、銀、銅、鉄,甚至缸瓦磚木,它們的裏邊並沒有生命!我們若不認識真正、唯一、獨一的真 神並主耶穌基督,我們活在這個世界上同樣也沒有生命,猶如行屍走肉一般過活,一步一步步向死亡與墳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