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特利尔圣经学习小组

Montreal Bible Study Group

Category: 神學 (page 8 of 48)

罪真是惡極了

詩篇第51篇

耶和華 神用地上的塵土造人,將生氣吹在他鼻孔裏,他就成了有靈的活人,名叫亞當。 創世記第二章第7節

耶和華 神所造的,惟有蛇比田野一切的活物更狡猾。蛇對女人說:“ 神豈是真說不許你們吃園中所有樹上的果子嗎?” 女人對蛇說:“園中樹上的果子,我們可以吃,惟有園當中那棵樹上的果子, 神曾說:‘你們不可吃,也不可摸,免得你們死。’” 蛇對女人說:“你們不一定死;因為 神知道,你們吃的日子眼睛就明亮了,你們便如 神能知道善惡。” 於是女人見那棵樹的果子好作食物,也悅人的眼目,且是可喜愛的,能使人有智慧,就摘下果子來吃了,又給她丈夫,她丈夫也吃了。他們二人的眼睛就明亮了,才知道自己是赤身露體,便拿無花果樹的葉子為自己編做裙子。

天起了涼風,耶和華神在園中行走。那人和他妻子聽見神的聲音,就藏在園裏的樹木中,躲避耶和華神的面。耶和華神呼喚那人,對他說:“你在哪裏?” 他說:“我在園中聽見你的聲音,我就害怕;因為我赤身露體,我便藏了。” 耶和華說:“誰告訴你赤身露體呢?莫非你吃了我吩咐你不可吃的那樹上的果子嗎?” 那人說:“你所賜給我、與我同居的女人,她把那樹上的果子給我,我就吃了。” 耶和華神對女人說:“你做的是甚麼事呢?”女人說:“那蛇引誘我,我就吃了。”

耶和華 神對蛇說:
你既做了這事,就必受咒詛,
比一切的牲畜野獸更甚;
你必用肚子行走,
終身吃土。
我又要叫你和女人彼此為仇;
你的後裔和女人的後裔也彼此為仇。
女人的後裔要傷你的頭;
你要傷他的腳跟。

又對女人說:
我必多多加增你懷胎的苦楚;
你生產兒女必多受苦楚。
你必戀慕你丈夫;
你丈夫必管轄你。

又對亞當說:
你既聽從妻子的話,
吃了我所吩咐你不可吃的那樹上的果子,
地必為你的緣故受咒詛;
你必終身勞苦才能從地裏得吃的。
地必給你長出荊棘和蒺藜來;
你也要吃田間的菜蔬。
你必汗流滿面才得糊口,
直到你歸了土,
因為你是從土而出的。
你本是塵土,仍要歸於塵土。

亞當給他妻子起名叫夏娃,因為她是眾生之母。耶和華神為亞當和他妻子用皮子做衣服給他們穿。

耶和華 神說:“那人已經與我們相似,能知道善惡;現在恐怕他伸手又摘生命樹的果子吃,就永遠活著。”耶和華神便打發他出伊甸園去,耕種他所自出之土。於是把他趕出去了;又在伊甸園的東邊安設基路伯和四面轉動發火焰的劍,要把守生命樹的道路。
(創世記第三章)

人是被創造宇宙天地萬物的天父 神創造的。創世主 神用泥土創造了第一個人類-亞當,又取了亞當一條肋骨造了夏娃(女人)。 神亦創造了一個美麗絕倫的花園,內中充滿各種飛禽走獸,各種甜美的果子, 神將亞當與夏娃安置在當中,讓他們可以舒舒服服地享受人生,無憂無慮地生活。

神造人的本意就是要人好好地享受生活,敬拜讚美創造他的造物主。 神要人聽從祂的話語,不要離開祂的話語,這樣人就不會面對痛苦、困擾、傷害。始祖心懷叛逆,刻意離開了 神的話語,聽從了魔鬼的疏擺,背叛了創造他們的天父 神,罪從此刻開始來到人類當中,令到人類痛苦萬分,隨即死亡來臨。

創造人類的 神看到人的痛苦萬狀,不願意人再沉淪下去,於是對以色列子民頒下祂完美的道德觀,聖經稱之為“十誡”。這是全善、全美、全能、全智慧的 神所吩咐世人為自己的安全而要遵守的。從此律法進入了人類的世界當中。律法本是好的,律法的旨意是禁止罪惡,鼓勵行善–只有行善。 神的律法是希望人能免去危險,是善意的警告,勝過嚴厲的禁制。如果人能依照 神的律法去行,人人都可以幸福快樂,世界就沒有殺戮 ,世上就沒有不公義,不公正的事情也不會發生。

但是人類可以遵守律法嗎?絕對不能!絕對不能!根本無可能!最簡單一點,試想想:每一個國家都有定下汽車行駛的速度,試問每一個開車的人,會否一次都沒有違背這個交通規則呢?速度安全的規則定下來,原本是警告人若果超過速度,時刻會有危險的發生。但人背叛的本性,居然會去背叛自己的幸福與快樂,要刻意違反這律法,多少人因此而喪失了家庭中的成員,他們的父母,夫妻甚至孩子們。人就在善良的律法底下不順從,而要去面對多麼嚴重的後果。

律法是對預先會生發危險的提醒,但叛逆的人不去聽從與理會,最終面對了極度的危險。 你可以去《出埃及記》第二十章第1至17節看看, 神所頒下的律法“十誡”是完善的道德觀,對人完美的保護,是每一個人都應該去追求的真理,沒有人可以去反對,也沒有人可以去加多或減少一點。姑無論一個人作奸犯科,任意妄為,人啲良知裡面都不可能不承認這“十誡”是對人類幸福生活的一個保守行動。是禁止人對人之間的罪惡,人對人之間的不公、不義的行為,實則是導人向善、要人互相和睦不爭、生活幸福快樂的指標。

那人類為什麼明知這樣危險,也不聽,尤如明知山有虎,但又要偏向虎山而行呢?這是不是一個瘋子的行為,明知受苦的事情,他也願意去做,而令自己受傷害。若然我是這麼樣,我不用瘋子去形容我自己,我真不知道是怎麼去解釋。

既然如此,那良善的是叫我死嗎?斷乎不是!叫我死的乃是罪。但罪藉著那良善的叫我死,就顯出真是罪,叫因著誡命更顯出是惡極了羅馬書第七章第13節

這節經文告訴我們罪是極惡的。為什麼這樣說?首先要明白律法在人面前,人的醜惡、邪淫、罪大惡極的面孔才會被揭發出來。人在律法面前,才顯得出自己的無能為力,任意妄為,以及為非作歹。若然沒有律法,人人都可以隨便,隨己意而行:人可以殺人放火,人可以姦淫擄掠,人可以坑蒙拐騙,你可以靜心想想,若然是這樣,這是個什麼樣的世界,還有誰可以活下去?但再想深一層,縱然這個世界有各式各樣不同的律法,但可以禁制一個人不去干犯、背叛這些律法,不去傷害自己傷害別人嗎?答案相信是否定的。

人虽然知道律法是良善的,但是沒有辦法實行,因為人一生下來就遺傳了始祖留下來的罪的本性。罪的根源在母胎的生命裡面就已經開始。人本身就是一個很自然犯罪的機器。

從大的層面:一個國家,一個民族,甚至是(所謂)有信仰的國家及其政治領袖 ,卻故意、有計劃陰謀地去傷害、攻擊別的國家,帶來戰爭及苦難,令到屍橫遍野,人民流離失所,“罪真是惡極了”。

在社會上:強姦、賣毒品、搶劫、殺人放火、欺騙、拐帶、欺凌孤兒寡婦、 偷稅漏稅等等⋯“罪真是惡極了”。

從個人上:破壞家庭關係,戀愛時的愛他,到後來變成離異的仇恨,帶給兒女一生一世的心靈痛苦,“罪真是惡極了”。

在基督信仰中:信徒聽了真理,不離開罪惡,等於親手將主耶穌殺死了,罪是殺主耶穌基督的兇手,“罪真是惡極了”。

罪將我們的良心推在一旁,蓋着良心去犯罪,不計後果,“罪真是惡極了”。

罪是得罪光,信徒知道更多,但更加去犯罪,“罪真是惡極了”。

罪是不聽聖靈的責備、警告,感動以及邀請,“罪真是惡極了”。

罪在教會中帶來的一切淫邪私欲 ,令教會蒙污受辱,罪令到主耶穌基督的聖名受到踐踏,“罪真是惡極了”。

罪帶領人享受世界片刻的情慾與及物質的歡愉,而拋棄永生,“罪真是惡極了”。

罪令人抗拒 神的獨生兒子,世人唯一的救贖主-主耶穌基督賜與救贖的恩典,“罪真是惡極了”。

罪令人以為只有今生,沒有永生與審判,罪領人任意妄為,帶人進入地獄,“罪真是惡極了”。

罪令人反叛天父 神,抗拒敬虔的父母,抗拒盡心為福音而傳講的牧者,抗拒敬虔的伴侶,“罪真是惡極了”。

罪令人反叛滿有德行與公義的律法,“罪真是惡極了”。

罪最大的“惡極了”就是當主耶穌不是 神,不是救贖主,任意去侮辱祂,任意胡為,還稱自己是基督徒。 “罪真是惡極了",這個是在基督信仰裡面極大的罪。

兄弟姊妹們及世人們,應快快從罪中回頭,接受主耶穌基督的救贖,聆聽祂的真理,接受一個重生復活的新生命,行在平安喜樂中,走進永生中。基督的腳步已經越來越近,祂第二次的來臨在門口了,審判來了。(馬太福音第三章第2節馬可福音第一章第415節)。

到我這裡來得生命

詩篇第51篇

你們查考聖經,因你們以為內中有永生;給我作見證的就是這經。然而,你們不肯到我這裏來得生命。約翰福音第五章第39-40節

很多去教會的人會說:我們 是被揀選的一群特別的人。  神明言要揀選一些人。但我們必需要留意,首先是這揀選異乎尋常的獨特性。 神為祂自己從亞當的後裔中,出於那個悖逆的人,墮落邪惡的族類中—揀選了一群沒有人能數算得過來的子民。這絕對是一個奇蹟中的天大聖蹟,我們思想天和天上的天都是屬天父 神耶和華的。如果 神要揀選一個族裔,為什麼祂不從天使高貴的族裔中揀選?又或者從墮落的天使中揀選他們回歸呢?人比天使微少了一點,人裏頭有什麼,可以使 神揀選了他,而不揀選天使的靈呢?(希伯來書第二章第16節)。但 神卻揀選了某些人作祂的兒女(約翰福音第一章第12節),祂又特別應許要作我們的父親,我們要作 神的兒女(哥林多後書第六章第18節)。

那在這個情形以下,我們在教會中的人就會說,我們這一群是特別給 神揀選的,一旦進入了祂的教會,我們就得救了,成為 神的兒女了!就有些人會說這不公平,為什麼 神唯獨揀選一些人而放棄了另外一些人。首先我們都要清楚明白 : 神是獨一無二的 神,祂有主見,公義是祂定下的,主權是祂的。微小的人類,根本不可能質疑 神的公義,或跟祂討論祂的權柄。 神定旨要做什麼,沒有人能夠反問祂為什麼這樣做又或這是不公平的。

又有人會問:為什麼天使墮落了,變成魔鬼,神不去救贖他,也為什麼 神揀選了某一部份人,而不揀選另外一部份的人?我們是不是去否定 神的權柄,我們要知道,有一個答案,神定意要這樣做,祂有權利按祂自己憐憫所喜悅的行事。天使不配憐憫,我們根本也絕不配憐憫。又為什麼墮落的天使被定罪進入永遠不滅的火,而主基督耶穌的福音卻是白白的施恩給墮落叛逆亞當的後裔。為什麼天使墮落,人類也是墮落,但  神只定旨要救贖墮落的人類呢?我們不能追究 神的處事方式以及祂的旨意,這是天父 神至高無上的權柄。但我們應該深思熟慮一下,我們是不是已被揀選的一個呢?在世上有榮耀的有錢人以及君王被棄絕,乞丐被揀選;聰明人被撇下,但愚昧人被改變,得知 神差遣主耶穌基督施行救贖恩典的愛的奇妙;稅吏和娼妓被甜美地引領去盡量享受憐憫的筵席,而驕傲的法利賽人被容許依靠自己的義,在他們虛妄的夸口中痛苦地滅亡。

在沒有得到生命更新的人眼中, 神的揀選永遠是非常之奇怪也摸不通的事情。祂撇棄了那些我們會挑選的人,祂選擇世界上人中的殘餘渣宰(正如使徒保羅生命更新後所見證的:他是罪人中的罪魁,他(我)自知應該是最不可能嚐到衪恩典救贖的人)。我們作為罪人,為什麼可蒙揀選,可以得到福音的特權,豈不是有其他的人是和我們一樣偉大的嗎?是時候我們應該更加清楚 神揀選的原則以及為被揀選之人定下的旨意。現時很多去教會的兄弟姊妹都對於這方面有很多的不瞭解。

有人會說:我們是被揀選了,但我們可以繼續做生意上犯罪,又偷又漏稅;又有人會說,我們是被揀選了,但是忍受不了婚姻配偶的問題,我們要離異;有人又會說,我們是被揀選了,既然是被揀選了,我們是不是每個星期去聽福音,是不是做一個敬虔的基督徒都並不重要,因為我們是被揀選了!更又有人會說,一旦被揀選了,就是我們今日任意妄為,我們都可以得進天堂的大門,在天上主耶穌已經為我們預備了住處,我們每一個被揀選了的在天上都有一個房屋的契約了。這些今天在教會裡面的思想以及言論做成了一個好像運行不息的趨勢,但這些事既荒謬又是極大的無稽之談。這是撒但魔鬼在教會裡面種下的毒根。

固然 神揀選一個人並不是因為他裡面有良善或他會做良善的事,又或他是一個有能力偉大的人才:大科學家,聲音優美的音樂家,有錢的大慈善家,有面有權力的政治人物等等,這些通通不是  神揀選的因素, 神並不會對我們人擁有的一切好東西看重一眼。 神所揀選的,並不是人身上有任何的卓越和美德。因為我們作為罪人要明白,所有我們今天在世上的能力都是 神所賜予的,無一不是祂的恩賜,這是在地上的恩賜,無人有必要為不屬於自己的東西而驕傲。那又回到為什麼神要揀選一些人而放棄一些人?失喪的人失喪是 神的作為嗎? 神聖言中教導我們犯罪嗎? 神的話語引領我們走向錯誤嗎? 神領我們自以為義,驕傲嗎?被揀選與不被揀選有什麼不同嗎?

你們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負一軛。義和不義有甚麼相交呢?光明和黑暗有甚麼相通呢? 基督和彼列有甚麼相和呢?信主的和不信主的有甚麼相干呢? 神的殿和偶像有甚麼相同呢?因為我們是永生 神的殿,就如 神曾說:

我要在他們中間居住,
在他們中間來往;
我要作他們的 神;
他們要作我的子民。

又說:你們務要從他們中間出來,
與他們分別;
不要沾不潔淨的物,我就收納你們。
我要作你們的父;
你們要作我的兒女。

這是全能的主說的。
《哥林多後書》第六章第14-18節

一個能踏入 神家的人,一定要將過去的一切污穢、邪情與私慾完完全全向天父 神認罪悔改,將我們的舊人與所犯的一切的罪與主耶穌同釘十字架,從此以後作一個更生復活的人,作一個聖潔公義的人,這個不是人的能力範圍能做到的,我們要將自己完全奉獻、信靠、交托給主耶蘇基督。信任依靠祂的話語再加上聖靈的能力,能將我們整個人從罪惡深淵中提升出來,作一個 神所喜悅的兒女。天父 神的話語是絕對可以信任的。若然我們把信靠交給主耶穌基督,我們就要得救;天父 神不會從祂的應許退縮。你可以驗證祂,試驗祂。當你宣告棄絕罪,信靠主耶穌基督的那一刻,那一刻你就要知道自己是祂選民中的一位,但若果你邪惡地推開那每天向你們傳講的福音,若果你們不愿意得救,那麼你們的血與罪就都要歸在你們自己的頭上。

人失喪的唯一原因是因為人要繼續留在罪中,不去呼求被救脫離其中。你拒絕,你把主耶穌基督與祂的福音遠遠推開,由得你自己,你不愿意接受祂。有人說:“但我不能到 神這裡來。”是,沒錯 ,你沒有能力來,是在於你不愿意來。如果你真的哪怕只要一次愿意,你就不會缺乏能力。你不能來,是因為你是如此牢牢抓住你的私欲,如此喜愛享受你的罪。這就是你不能來的原因,你的這種無能本身,就是你的罪行,你的罪過,你的罪孽。如果你對罪惡和自我的愛被擊破,你就能來。這種沒有能力不在於你的身體狀況,而在於住在你裏頭敗壞的道德本性,罪對你的綑綁與控制。如果你真愿意得救,這是要點所在—這是要點所在!你是不愿意,除非恩典使得你愿意,除此之外,你是永遠不會愿意。但因為你不愿意得救,這要怪責誰呢?除了你自己以外,沒有別人好怪的,全部責任歸你,要怪責的是你自己本人。

若果你拒絕永生,如果你不願意仰望主耶穌基督,如果你不愿意信靠祂,那你要記住,你自己的意愿定了你自己的罪。一個人若心存真誠的愿意,神會按祂的方法使人得到拯救,這人一定能得到永生!因為這樣的人,是心靈中已經受教於 神的了。那賜下意愿的,不會不給能力。有人常常說不能,無能。無能力完全在於你的意愿。一旦人在接受了主耶穌基督帶領的日子後就被改變成為愿意,他也要被變成“絕對的”有能力。因此你的毁滅伏在你自己的門口(創世記第四章第7節)因為你沒有將信靠交給主耶穌基督,所以你絕對逃離不了罪的控制。

人又會問一個問題:為什麼一些人要失喪?而其他的人要得救?簡直不公義!請問是誰使得那些失喪的人失喪?是 神使你犯罪嗎? 聖靈曾經說服你去做一件錯事嗎?是 神的話語令你在自己的自以為是為義的路上驕傲嗎?不,仁愛憐憫的天父 神絕對沒有向你施行這一切,祂從來沒有在你身上施加任何的影響,使得你去走向錯誤的道路。祂的話語的全部的傾向,傳福音的全部傾向,祂賜給人類全部的旨意,都是勸說你要從罪中回轉,歸回向義,從你自己的罪惡的道路回轉歸向主耶穌基督並天父 神。若果你拒絕向你傳講福音的救贖主–主耶穌基督;如果你拒絕信靠主耶穌基督;如果你不愿意到祂這裡來得到拯救;如果你現在知道是自己失喪了,在你的失喪上,天父 神是全然公義的,但如果祂選擇在你們有些人身上施加聖靈超自然的影響力,祂又賜下那無人能宣稱當得的憐憫,天父 神當然是公義聖潔的,祂是如此的公義,以致從盤古初開到現在至將來,對祂的大愛作為我們作為罪人不能說些什麼,只能高呼“聖哉!聖哉!聖哉!”我們愿意開口齊心讚頌祂!

請谨记,我們無能或我們今日不能得救,全是因為我們不愿意!我們願意還常在“罪中取樂”而不計代價與永遠的後果。懇請兄弟姊妹們快快回頭,來到主耶穌基督的面前,能夠得着天父 神這個白白救贖的恩典。天父 神願意人人都得拯救!

你要發熱心,也要悔改

詩篇第51篇

主耶穌基督寫給老底嘉教會的信

“你要寫信給老底嘉教會的使者,說:‘那為阿們的,為誠信真實見證的,在 神創造萬物之上為元首的,說:我知道你的行為,你也不冷也不熱;我巴不得你或冷或熱。你既如溫水,也不冷也不熱,所以我必從我口中把你吐出去。你說:我是富足,已經發了財,一樣都不缺;卻不知道你是那困苦、可憐、貧窮、瞎眼、赤身的。我勸你向我買火煉的金子,叫你富足;又買白衣穿上,叫你赤身的羞恥不露出來;又買眼藥擦你的眼睛,使你能看見。凡我所疼愛的,我就責備管教他;所以你要發熱心,也要悔改。看哪,我站在門外叩門,若有聽見我聲音就開門的,我要進到他那裏去,我與他,他與我一同坐席。得勝的,我要賜他在我寶座上與我同坐,就如我得了勝,在我父的寶座上與他同坐一般。聖靈向眾教會所說的話,凡有耳的,就應當聽!’”(啟示錄第三章第14-22節)

老底嘉教會當中的信徒不是沒有信仰,但在敬虔上並不積極;他們不冷,但也不熱;他們不是外教徒,但他們也並沒有真信;他們不行惡,但也不行善;他們並不聲名狼藉,但亦沒有在聖潔上名聲顯著;他們不反對福音,但並不捍衛福音。他們並不固執,處處包容教會。他們謹慎、中和、避免偏激、狂熱,受人尊重。他們並不固執,所以厭惡激勵與責備。他們有禱告,有聚會,有團契。他們說,去教會,是應該安靜地渡過,說教會不是解決人罪的地方。他們非常謹慎地祈禱,害怕觸碰到別人甚至自己的痛處,他們害怕別人激動。他們的禱告沒有內容。他們認為教會中一切的安排都要規規矩矩,按時按刻,連講道時間部份都分秒不差,不應多也不可少。他們不會去想勸勉或責備別人,也對人的痛苦視若無睹,通常只會說“為你祈禱”。他們沒有活力,也沒有熱心,但對熱心的認為是過於庸俗。他們的教會有學校,有查經班,有講道班,有各種各樣的團契;但大部份的時間他們聚在一起,談天說地,關心多的是肚腹與世事。但是他們也覺得沒有這些也無大礙,因為他們知道根本顯不出精力來,也得不到什麼好處。

他們有牧師,執事和長老,這些人應該是教會根基的柱石,但這些人真的是“柱石”-只是站立原地,靜止不動,不表露情感或動作。牧師通常會被認為是教會中的天使,但若果是這樣,牧師的翅膀是被重重的剪斷,因為他們並沒有傳主耶穌基督永生的福音而飛得太遠。他們可能非常有口才,能雄辯滔滔如閃電,但他們並沒有點燃救贖恩典的大光,也沒有把黑暗的人心點燃。在這樣的教會當中,事情發生總是三心兩意,各有意見去行,如無精打采,半死不活的樣子去行。仿佛做與不做都不要緊一般;但他們做事講求體面,富人家不好去得罪;痛苦的人不去觸碰,讓他們得不到安慰;好人不會太被疏遠;讓所有事情都在面面俱圓中妥善安排;他們喜愛從善如流,總之要讓每一個都皆大歡喜。覺得對的都做了,更認為是盡心、盡性、盡力,盡意的做到。縱然他們當中什麼也沒有得到,但他們不至於冷淡到不去教會,他們也不放棄教會的職分和地位。他們也不停止聚會或抗拒福音;他們也不認識錯誤,也不引領人悔改。他們不會為真理大發熱心,也不為人歸正熱心,不會為聖潔發熱心。又或他們火熱不夠,燒不盡他們罪的枝葉。又因熱心不夠,連撒但都不會對他們發怒,都離他們而去,認為根本不需要浪費時間去試探,攻擊他們。因火熱不夠,不足以在主耶穌基督並天父 神的祭壇上成為活祭。

基督稱這為不冷不熱。這是一種非常恐怖的光景,表面上這些教會是穿載上上好的名聲:是一間平和,不會有紛爭的教會。然而他們把教會變成了一個黑暗罪惡的大溶爐,一個虛謊的場所。別的教會會說:看他們多麼興旺,人數天天在加增,羨慕他們為 神做了很多的大工。但外邦世人看教會跟世界沒有不一樣的行為,教會中人也不是過聖潔的生活,他們魯莽行事,為人缺乏真敬虔,禱告,行善和熱心。這些人自己在教會裡也上當受騙。這真的是非常糟糕的事,因此引領世人對主耶穌基督的聖名,對基督教的信仰作出嚴重不實與錯誤的判斷。因為他們會將所有這些毛病都堆在信仰的身上,世人大聲怒吼:這一切都是一台戲,鬧劇而已,基督徒口中所謂的信仰,只不過是表面的功夫而已,基督徒都是假冒為善的真正偽君子!

然而,主耶穌基督對老底嘉教會的信當中,最後有勸勉以及責備與管教,基督願意我們每一個都悔改,回過頭來,得以進祂為我們預備永生的盼望,“聖靈向眾教會所說的話,凡有耳的,就應當聽(啟示錄第三章第22節)。”

浪子的比喻

詩篇第51篇

耶穌又說:“一個人有兩個兒子。小兒子對父親說:‘父親,請你把我應得的家業分給我。’他父親就把產業分給他們。過了不多幾日,小兒子就把他一切所有的都收拾起來,往遠方去了。在那裏任意放蕩,浪費資財。既耗盡了一切所有的,又遇著那地方大遭饑荒,就窮苦起來。於是去投靠那地方的一個人;那人打發他到田裏去放豬。他恨不得拿豬所吃的豆莢充飢,也沒有人給他。他醒悟過來,就說:‘我父親有多少的雇工,口糧有餘,我倒在這裏餓死嗎?我要起來,到我父親那裏去,向他說:父親!我得罪了天,又得罪了你;從今以後,我不配稱為你的兒子,把我當作一個雇工吧!’於是起來,往他父親那裏去。相離還遠,他父親看見,就動了慈心,跑去抱著他的頸項,連連與他親嘴。兒子說:‘父親!我得罪了天,又得罪了你;從今以後,我不配稱為你的兒子。’父親卻吩咐僕人說:‘把那上好的袍子快拿出來給他穿;把戒指戴在他指頭上;把鞋穿在他腳上;把那肥牛犢牽來宰了,我們可以吃喝快樂;因為我這個兒子是死而復活,失而又得的。’他們就快樂起來。那時,大兒子正在田裏。他回來,離家不遠,聽見作樂跳舞的聲音,便叫過一個僕人來,問是甚麼事。僕人說:‘你兄弟來了;你父親因為得他無災無病地回來,把肥牛犢宰了。’”大兒子卻生氣,不肯進去;他父親就出來勸他。他對父親說:‘我服事你這多年,從來沒有違背過你的命,你並沒有給我一隻山羊羔,叫我和朋友一同快樂。但你這個兒子和娼妓吞盡了你的產業,他一來了,你倒為他宰了肥牛犢。’父親對他說:‘兒啊!你常和我同在,我一切所有的都是你的;只是你這個兄弟是死而復活、失而又得的,所以我們理當歡喜快樂。’”
(路加福音第十五章第11-32節)

主耶穌基督親口說了一個比喻:一位父親很有錢,他有兩個兒子,但看起來兩個兒子與父親的關係都只是身在父親身邊,而心是遠離父親的。小兒子想盡辦法離開父親,因為他不要受父親的管教,他要任意妄行,他道德淪亡,他沈迷色慾,揮霍錢財,愛好享受世界上一切慾肉的觀感。我們從基督耶穌的比喻可以得知這個小兒子反叛,忤逆無比,對父親满怀怨恨。他只是想從父親手中得到他認為應得的錢財,小兒子認為父親所有的,他是理所當然應得的。當有這個態度的時候,錢財對他根本是無用!他不懂得珍惜錢財,他只懂得揮霍無度,花盡了一切,最終只得在外面流浪,吃盡了苦頭,身心靈都受到嚴重的痛苦,他這才覺悟、痛悔。對於這個小兒子濫用金錢,時間,甚至自己的身體,他周邊的家人以及朋友都知道他是錯了。甚至他自己都知道他的忤逆,違反道德觀,他容讓罪在他生命中擺佈。他惡毒的行為一目了然,最後他知道自己的偏差,罪孽的行為只能令他得到一個悲慘的下場,他忽然之間醒悟過來,回心轉意,要回到他滿有憐憫,恩典豐足的爸爸身邊。這個小兒子的遭遇與及經歷,從淪喪,失敗而至回轉過來,得救,得饒恕,我們都很容易體會以及明白。

對於一向在父親身邊的這位大兒子,我們真的很難明瞭他迷失的心態。他是一個做正事、順服、盡責、守規矩、辛勤勞苦工作、凡事親力親為、不懶惰的兒子。相信他在父親以及所有人的眼中都是一個非常孝順以及盡忠職守的兒子。從外表看來,這是一個無可指摘的兒子。 但當得知這個失喪的兄弟從外面帶着一個痛苦的心靈以及身軀回到家的時候,他就忽然之間嫉妒起來。他的憤恨、驕橫、冷酷、自私,忽然完全形諸於外。這個兒子的真面目一向深藏於內心中,但是這一個憤恨不平的罪孽一天天強大起來,霸佔了他的心靈。這個大兒子的真面孔揭發開來,他不單止埋怨父親,他甚至乎批判他父親,要命令他父親怎麼去處理他生命中的事情。

主耶穌基督親口說出來的這一個比喻,像不像今天在教會裡面兩種不同的基督徒? 令人感到震驚的是,一些平時非常信服,聽教聽話,敬虔的信徒,原來內心真正的一面都是一個反叛與忤逆的兒子。

當我們在教會之中,最初領受真理歸主的時候,覺得天父 神與主耶穌基督給了我們很多的祝福,但久而久之,我們將這些祝福當作是理所當然的,慢慢下來,我們的心靈就開始麻木,不把這些祝福當一回事。讓我們來檢測一下:這兩個兒子都生活在父親的身邊,小兒子是明顯的感受不到父親對他的愛,他更加認為生活在父親身邊是充滿壓力與種種限制 的。他雖然身在父親身邊,但心是遠離父親的,所以他反叛,要離開父親,這些事情非常容易看出来。而大兒子雖然也身在父親心邊,但是心懷也是遠離父親的。他靠自己盡心盡力做一個好兒子,一個盡職盡責的管家,但是這一個作法令他深感壓力重重,覺得只是一個奴隸,並沒有享受到真正與父親的關係,他亦沒有進入到父親的心懷當中。大小兒子對父親的態度都是一模一樣,小兒子是要求父親給他想要的東西而離家出走,他的反叛人人都看得到。但平常做正事與公義的大兒子,當真面孔揭開來的時候,他憤怒、批判、譴責、偏執、嫉妒,甚至要命令父親怎麼處理他生命中的事情(第28至30節)。

從這裡,我們看得見兩個兒子都生活在父親的身邊,但並沒有進入父親的心懷當中。小兒子明顯的反叛,是要從父親手上得到他想要的東西,他覺得這個是作兒子理所當然應得的。而平時又孝順又勤力在家的大兒子的作法都是一模一樣。他盡力所做的“好人”,卻內心存着重重的壓力,同樣他也是想從父親手中得到他想要的東西。我們很容易看見小兒子的敗壞與及他的悔悟。但是令我們很震驚的是,居然這個一向守正、公義、順服聽話的大兒子,內心裡居然充滿苦毒、怨恨以及批評。

這两个兒子都是迷失的浪子,他們兩個都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多少時候我們以為進了教會,主耶穌基督並天父 神一定要祝福我們,但我們得到祝福以後,久而久之認為祝福是理所當然的事情,漸漸就變成了心靈麻木,在不當祝福是祝福的時候,“祝福就不是我們生命裡面的祝福”。大小兒子都是受到自己的種種限制而困乏受到傷害。兩個兒子都不接受父親的權威想盡方法去脫離。這兩個都是浪子,我們像哪一個,還是兩個都“似曾”相識?我們身在教會,但從來沒有進入到天父 神的心懷中。像是小兒子?知道有 神,但還是故意犯罪,仼意妄為。像是大兒子?假冒為善,心裏充滿怨毒。

我們去教會是要得到什麼回報?我們只要進入教會,救恩自然就理所當然得到了- 縱然我們還是為匪作歹?我們是要跟主耶穌基督學做好人,但壓力越來越大,那基督只是我們的老師而不是我們的救主了。

住在我裏頭的罪

詩篇第51篇

若我所做的,是我所不願意的,我就應承律法是善的。既是這樣,就不是我做的,乃是住在我裏頭的罪做的。我也知道,在我裏頭,就是我肉體之中,沒有良善。因為,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 故此,我所願意的善,我反不做;我所不願意的惡,我倒去做。若我去做所不願意做的,就不是我做的,乃是住在我裏頭的罪做的。羅馬書第七章第16-20節

我們今天去教會,我們當然願意照自己的方式以及選擇去敬拜 神和獻祭給 神;我們願意得到心靈上的平安;我們願意脫離死亡的恐懼;我們願意得到快樂不憂愁;我們願意得到婚姻美滿而不會離異。但是,我們不願意接受主耶穌基督祂為我們捨命的贖罪祭;我們不願意撒種,卻要收割;我們不願意服侍主人,卻要得到工價。

我們今天腳步踏進教會裡面,當然有很多事情是願意從信主耶穌基督裡面得到的;但是,我們願意要得到的東西,就是不願意付上代價,不要犧牲。這等於一個人知道一份工可以給他賺很多錢,但是他又懶惰,不想花時間上班,就是坐在家裡面,而希望得到這一份工的工錢,這個可以嗎?當然絕對不可能!我們一方面喜歡自行其道,任意妄為,不接受羔羊為我們捨命的獻祭,更不要和羔羊同在;一方面卻想得到從天上而來順服的賞賜。

這就是一個去教會的人常常活在罪中,却想得到永生的盼望。“罪”是一種強橫的力量:它專橫、它暴虐、它殘酷,它住在人肉體內,左右人的行為。人陷溺其中,在罪惡橫暴力量下面做奴隸,痛苦萬分。一個人行在罪中,罪和愁苦肯定早晚會走在一起。因這一对儿本是孿生兄弟,從一出生就結合在一起,並沒有分離過。人要行在天父 神的旨意中和主耶穌基督道中的生命,才會得到平安與喜樂,而盼望跟著就會來臨。

但我們不要順服於 神的旨意下,偏要與 神作對與申辯,所以當受苦的時候,我們就會在咆哮的言詞中表現出來,內心苦毒,彰顯無遺(創世記第四章第5節)。我們又在犯罪當中,不單止不知悔改,離開罪行,回歸到天父 神通過主耶穌基督救贖的恩典中。我們心裡開始堅硬如鐵鋼,但又要求不要刑罰太重;又已經立定心意,要離開主耶穌基督的救恩以及天父 神的面,面對地獄之門一步一步走近(創世記第四章第13-16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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