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特利尔圣经学习小组

Montreal Bible Study Group

Category: 神學 (page 20 of 48)

基督徒的生命模式(十七)

我們在天上的父,
願人都尊你的名為聖。
願你的國降臨;
願你的旨意行在地上,
如同行在天上。
我們日用的飲食,今日賜給我們。
免我們的債,
如同我們免了人的債。
不叫我們遇見試探;
救我們脫離凶惡 。
因為國度、權柄、榮耀,全是你的,
直到永遠。阿們 !

基督徒的生命模式

所蒙受的恩典

得與天父 神的性情有分(下)

約翰福音第1章第12至13節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賜他們權柄作 神的兒女。這等人不是從血氣生的,不是從情慾生的,也不是從人意生的,乃是從 神生的。
約翰福音第14章第8至11節:腓力對他說:“求主將父顯給我們看,我們就知足了。” 耶穌對他說:“腓力,我與你們同在這樣長久,你還不認識我嗎?人看見了我,就是看見了父;你怎麼說‘將父顯給我們看’呢? 我在父裏面,父在我裏面,你不信嗎?我對你們所說的話,不是憑著自己說的,乃是住在我裏面的父做他自己的事。你們當信我,我在父裏面,父在我裏面;即或不信,也當因我所做的事信我。
約翰福音第12章第49至50節:因為我沒有憑著自己講,惟有差我來的父已經給我命令,叫我說甚麼,講甚麼。 我也知道他的命令就是永生。故此,我所講的話正是照著父對我所說的。
約翰福音第16章第12至15節:我還有好些事要告訴你們,但你們現在擔當不了。只等真理的聖靈來了,他要引導你們明白一切的真理;因為他不是憑自己說的,乃是把他所聽見的都說出來,並要把將來的事告訴你們。他要榮耀我,因為他要將受於我的告訴你們。凡父所有的,都是我的;所以我說,他要將受於我的告訴你們。

“三位一體”的真 神:聖經中沒有“三位一體”這個名稱,也沒有明文的定義,但這卻是天父 神在聖經中對世人宣示的一個事實,是關乎於全人類命運的真理,我们都應该暸解這真理。

三件明顯的事實構成這真理:
1,在聖經中,父(羅馬書第1章第7節)、子(約翰福音第1章第1節14節)和聖靈(馬可福音第1章第10至12節 ),三位同被稱為 神。
2,這三位都有獨立的位格,並非一位以三個身份在不同的時間出現(馬太福音第3章第16至17節)。聖靈降臨在聖子耶穌身上,使祂充滿能力展開傳道的工作;聖父的聲音見證耶穌是祂的愛子(第17節)。“三位一體”的真理在這裏清楚顯露。
3, 神是獨一無二的(馬可福音第12章第29節)。

在新約中主耶穌基督與聖靈同被稱為 神(使徒行傳第5章第3至4節羅馬書第9章第5節希伯來書第1章第8節),新約亦同時強調 神的獨一性(提摩太前書第2章第5節),在經文中清楚顯示三位一體的合一性。祂們同是一位 神(約翰福音第10章第30至32節第14章第16至17節第23節羅馬書第8章第9節哥林多前書第3章第16節)。

三個位格並沒有排名先後之分(馬太福音第28章第19節哥林多後書第13章第14節帖撒羅尼迦後書第2章第13至14節猶大書第20至21節)。三位之間的關係是這樣:
1,三位在本質上同等,在任何一位裏面都有全部 神的本質和屬性(歌羅西書第2章第9節);但在屬靈行政的行事次序上,父却比子和聖靈高(約翰福音第6章第38節第13章第16節第14章第28節);
2,而“子”一字不是地位的高低,而是基督與父的相似和同等(約翰福音第5章第18節);
3,三位中任何一位與其祂兩位都是共通和共有的,但同時在工作上也有分工的情況(約翰福音第14章第1723節以弗所書第1章第4至5節第13至14節)。

神是個靈,是沒有肉體的(約翰福音第4章第24節)。但 神雖是靈,却可以以有形的身體向人顯現(创世記第18章)。  神子主耶穌基督道成肉身住在人世間,更是一個真理上的奧秘(提摩太前書第3章第16節)。
神是有位格的 神: 神對自己的啟示顯示祂的自覺性(利未記第19章第1至2節 ); 神對人類所發出不改變的旨意顯示祂的自決性(以賽亞書第46章第10至11節 )。祂有理性(詩篇第33篇第10至11節) 、情感(创世記第6章第6節約翰福音第3章第16節)和意志(啟示錄第4章第11節)。

神是自存(自有)的 神(出埃及記第3章第14節),祂是唯一在自己裏面有生命的(約翰福音第1章第4節),也在永恆裏面有這生命(約翰一書第1章第1至2節);其他一切存在的都源出於祂。

 神是永恆不變的,祂的本性、屬性和主旨是永遠不會變更的(詩篇第102篇第27節雅各書第1章第17節)。 神是永恆的,祂的生命沒有開始也沒有終結(啓示錄第22章第13節)。祂能進入時間之中與人類有歷史上的交往,但卻不受時間的限制(申命記第32章第40節詩篇第90篇第2節第102篇第27節)。

神是無所不在的,意思就是說, 神絕對不受空間的限制。祂全部的本質,能夠在不同的空間裏同時出現(詩篇第139篇第7至10節耶利米書第23章第23至24節使徒行傳第17章第27至28節)。

 神無所不知,祂永恆和全備的知識使祂知道已成的(過去的)、現在的和未來將發生的事(預知)(詩篇第33篇第13至15節第147篇第4節馬太福音第10章第29節使徒行傳第15章第8節)。

神無所不能(詩篇第33篇第9節;耶利米書第32章第27節);不過 神的全能也有一定的限制,但這不是外來的,而是 神自己本性上的限制。因此 神不能說謊(提多書第1章第2節希伯來書第6章第18節);神不能違背自己(提摩太後書第2章第13節)。 神完全美善,充滿各種完美道德屬性。祂全信實可靠(詩篇第138篇第2節約翰福音第3章第33節羅馬書第3章第4節);祂全慈愛憐憫(羅馬書第11章第32節提多書第3章第4節約翰一書第4章第8節);祂全公義(約翰一書第1章第9節);祂全聖潔(利未記第19章第2節)。祂是十全十美、完全美善的神,所以祂對罪惡恨之入骨,祂絕對賞善罰惡的原則是永恆不變的。(續)

基督徒的生命模式(十六)

我們在天上的父,
願人都尊你的名為聖。
願你的國降臨;
願你的旨意行在地上,
如同行在天上。
我們日用的飲食,今日賜給我們。
免我們的債,
如同我們免了人的債。
不叫我們遇見試探;
救我們脫離凶惡 。
因為國度、權柄、榮耀,全是你的,
直到永遠。阿們 !

基督徒的生命模式

所蒙受的恩典
與天父 神的性情有分(上)

彼得後書第一章第3至9節 神的神能已將一切關乎生命和虔敬的事賜給我們,皆因我們認識那用自己榮耀和美德召我們的主。 因此,他已將又寶貴又極大的應許賜給我們,叫我們既脫離世上從情慾來的敗壞,就得與神的性情有分。 正因這緣故,你們要分外地殷勤;有了信心,又要加上德行;有了德行,又要加上知識; 有了知識,又要加上節制;有了節制,又要加上忍耐;有了忍耐,又要加上虔敬; 有了虔敬,又要加上愛弟兄的心;有了愛弟兄的心,又要加上愛眾人的心。 你們若充充足足地有這幾樣,就必使你們在認識我們的主耶穌基督上不至於閒懶不結果子了。 人若沒有這幾樣,就是眼瞎,只看見近處的,忘了他舊日的罪已經得了潔淨。

天父 神應許每一個接受主耶穌基督恩典呼召的信徒,人只要能認識那召我們的主耶穌基督,我們在靈性生活上所需的一切,祂都能賜給,無需人去從神祕的玄學中求(如求讖,星相… 等虛假邪靈的預言)。 神“應許”,當人接受了主耶穌基督,就得以脫去因世上情慾而來的敗壞,可以享受  神的性情;也就是藉着聖靈, 神可以住在我們裏頭, 神的榮耀顯在我們身上,這榮耀是基督的本性與本質 ,從此我們與  神的生命有分。

這應許是給予每一個真信徒的。信徒接受了主耶穌基督,必須經歷德行與靈性增長的過程,過上在基督裏能結果子的完美生活,在世能榮耀天父 神並主耶穌基督。這包括:
1,最基本的信心—對 神的信靠;
2,德行—道德上的美善;
3,知識—認識與得到 神的智慧(敬畏耶和華是智慧的開端);
4,節制—自制而不放縱;
5,忍耐—堅定不移;
6,敬虔—表現在生活中的對 神的恭敬;
7,愛弟兄的心—對主裏的人的關懷;
8,愛眾人的心—基督徒美德的最高境界是能愛眾人,做到像天父 神一樣完全。

信徒必須同時培育這些美德,在靈性上有不斷的增長,行事為人才能得到聖潔完全,得以認識主耶穌基督,不斷在祂裏面結果子。人就可脫離罪的轄制,不再自我放任,而是在德行上不斷地增長,作光明的兒女。因為人接受、認識了主耶穌基督以後,得着了  神的“知識—知識是不能脫離神的旨意而獨立,真正對 神的認識要有順服 神的行事為人來配合。

而 神所賜給人的智慧與了解 神的旨意,也是與生活上的實踐密不可分的。所以一個有了聖靈同在的信徒,實際上可隨時祈求聖靈的幫助,得到指引正確方向和規範。人有了這些屬靈的好品質,在道德與靈性上可以達到三個標準:
1,行事為人能夠得上被稱為基督徒;
2,在與 神的關係上,做任何事都可以符合祂的心意;
3,結出好行為(善事)的果子來,並且越發加深對 神的認識。

不問面對的邪惡力量有多大,靠着那握有無限權能的父 神,信徒必能力上加力,而且凡事都喜樂,不灰心、不喪膽,去戰勝要把他們擄掠的敵人 ,這樣的生活越來越能感染影響他人。信徒有了合乎 神心意的生活,教會才能在社會中見證、榮耀 神。這是一個人經歷了主耶穌基督救恩後所生發出來的後果,也是一切相信的人都能體驗到的。

信徒的生命要成長,必須經歷與主耶穌基督同樣的過程。基督先死,然後復活,完成救贖大工(羅馬書第四章第25節)。信徒也須與基督同死,然後與基督一同復活,度充滿基督生命的生活。在救贖的工作中主耶穌基督的死極為獨特。這“死”只有一次,不能重覆,不能替代,而且對罪來說,功效永存。所以有基督新生命的人應該做到:
1,向罪是死了,向基督是活着;
2,不再順從私慾,不讓罪再主宰;
3,將自己獻給 神 ,連身體在日常生活中,也變成基督義的器具 。

從那時開始,罪必不能再作我們的主,因有基督新生命的人,有能力抵抗罪 。若然你沒有此經歷,應該還活在舊人中,還是一個未重生的人,還具有人天然有罪的本質、還受罪的管轄、還是與 神隔絕、還是活在罪的毒鈎、死的權柄下。再者,若是這樣,還是認為自己是基督徒,你是彼得後書第一章第9節所警告的,務必要進入第10至11節裏才可。

基督徒的生命模式(十五)

我們在天上的父,
願人都尊你的名為聖。
願你的國降臨;
願你的旨意行在地上,
如同行在天上。
我們日用的飲食,今日賜給我們。
免我們的債,
如同我們免了人的債。
不叫我們遇見試探;
救我們脫離凶惡 。
因為國度、權柄、榮耀,全是你的,
直到永遠。阿們 !

基督徒的生命模式

所蒙受的恩典
名字被記在天上-生命册

腓立比書第四章第3節我也求你這真實同負一軛的,幫助這兩個女人,因為她們在福音上曾與我一同勞苦;還有革利免,並其餘和我一同做工的,他們的名字都在生命冊上。

啟示錄第三章第5節凡得勝的必這樣穿白衣,我也必不從生命冊上塗抹他的名;且要在我父面前,和我父眾使者面前,認他的名。

路加福音第十章第17至20節 那七十個人歡歡喜喜地回來,說:“主啊!因你的名,就是鬼也服了我們。”耶穌對他們說:“我曾看見撒但從天上墜落,像閃電一樣。 我已經給你們權柄可以踐踏蛇和蠍子,又勝過仇敵一切的能力,斷沒有甚麼能害你們。 然而,不要因鬼服了你們就歡喜,要因你們的名記錄在天上歡喜。”

基督徒很希望得到主耶穌基督所顯示給我們的神蹟。道成肉身的神 子主耶穌基督,祂擁有勝過撒但的權柄。這70個人因主耶穌基督的名,可以克服鬼魔。基督聽了他們得勝的報告,一方面證實他們所說的,一方面說明已賜給他們這權柄,能勝過仇敵、黑暗和鬼魔一切的能力。但基督警告他們,能行 神蹟不是首要,應注意自己是不是真在 神的國度裡有分。

基督在世上行 神蹟,最主要的目的就是通過 神蹟,藉着 神蹟,引領世人相信祂是道成肉身的 神子,是住在人世間的 神。因此人藉著相信祂的名,可以得到一個永不朽壞的新生命(約翰福音第二十章第30至31節)。“因祂的名”不只是奉祂的名,也是因為與主耶穌基督建立了得救贖的血緣關係,一切信靠祂的人,都可以得到永遠得救所享有的不毁壞的生命。

因為主耶穌基督的名,世人可以認識天上的父 神,通過主耶穌基督的名,祂所傳達的真道,世人可以順服於 神(羅馬書第一章第5節)。然而一個認識了主耶穌基督的人,接受祂救贖的名的人,成為基督的信徒有應盡的責任,就是在思想與行為上都聖潔。一個人接受了道成肉身的救贖主主耶穌基督,他一定會通過認罪悔改被潔淨;一定會通過重生,接受主耶穌基督的生命進駐以及聖靈的同住。信徒可以洗心革面與罪割斷關係,得以洗淨,成為一個更生、得着新生命為基督而活下去的人。

天父 神因為人願意接受主耶穌基督的生命活在他裏頭,能活出基督的聖潔無暇,活出基督的公義,所以祂接受了這些重生得救的人。在天上有“生命冊”記錄這些得到基督救贖而被父 神收納為兒女的人。“生命冊”是指在天上 神記録所揀選的子民的名冊(啓示録第二十章第15節)。這是天父 神藉着道成肉身的 神子主耶穌基督賜給人的恩典。信徒理應人人都可以得着這一個永恆的生命,但信徒往往失敗的地方,是有這恩典而不去得到祂。

很多在教會裏面的信徒沒有或甚至不願意將罪的毒根品性拔掉。這當中很多人還處於淫亂和貪戀世俗中。淫亂不單只是指男女肉體的不當關係,更是指對 神的心不專一。貪戀世俗也包括了物質的引誘。貪財為萬惡之根(提摩太前書第六章第10節),信徒不可對錢財有貪愛,把錢財當作人生的目標來膜拜;應該心存知足(腓立比書第四章第11節),須知主耶穌基督並天父 神一定照顧我們生活的所需,一點都不用害怕。這裡要特別提醒信徒,今天在做生意或個人的私慾上不要墮落在這一個毒鈎裏。信徒做生意的不能夠瞞税、騙稅、偷稅,作為信徒在工作上不應該只收現金而不去報稅。信徒應常常小心自我省察,有沒有正如哥林多前書第六章第9至10節的罪行還在纏繞我們。若然有,則應從速認罪悔改,離罪歸向主耶穌基督,接受基督的生命,正如第九節所講不要自欺,做一個假冒與惡毒的所謂“基督徒”,這全然羞辱了基督的聖名。

信徒們,應快快認罪悔改,離開我們的私慾以及罪的綑綁,讓主耶穌基督的寶血潔淨我們,接受祂在十架上的代罪的救贖,接受祂復活所賜予我們的生命重生。(約翰一書第二章第12節第三章第18至24節第五章第13節。)

基督徒的生命模式(十四)

詩篇第23篇

基督徒所蒙受的恩典

得作主耶穌基督的弟兄(下)

馬太福音第十二章第46至50節 耶穌還對眾人說話的時候,不料他母親和他弟兄站在外邊,要與他說話。有人告訴他說:“看哪,你母親和你弟兄站在外邊,要與你說話。”他卻回答那人說:“誰是我的母親?誰是我的弟兄?”就伸手指著門徒,說:“看哪,我的母親,我的弟兄。凡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就是我的弟兄姊妹和母親了。”

主耶穌基督在這裏親口稱祂的信徒們為家人:“我的母親,我的弟兄”,可知信徒與基督之間的屬靈親密關係尤勝過在世的親骨肉。信徒對家人當然自有應盡的責任和義務,但更應把遵行 神的旨意放在首位。主耶穌基督明言要建立一個信徒的大家庭,凡願意跟從祂的都可以加入。但人怎樣行才得進入主耶穌基督所設立的這一個大家庭呢?

羅馬書第八章第29節因為他預先所知道的人,就預先定下效法他兒子的模樣,使他兒子在許多弟兄中作長子。

全善全美的天父 神既定的旨意像祂自己一樣是從永遠到永恆,是永不改變的。全知的天父 神照祂定下的旨意創造萬物和人。祂賜給人的自由在 神的恩典的旨意下運用和行使。全知的 神從一開始就知道末了的一切,祂不需要等候才知道。

天父 神通過聖經從兩方面來啟示人得救的真理:
1,從人的角度,人應對自己的行為負完全責任,必須自己決定或拒絕主耶穌基督所預備的救贖;
2,從 神這方面來說也是如此,但多了一個新的層面,這就是 神揀選人的旨意,世界的終結和人類的歷史結局都依照這旨意,包括人的得救在內(約翰福音第六章第3744節第十七章第6節以弗所書第一章第4節提多書第一章第2節)。

神對人的救贖計劃既定在祂不變的旨意中,就保證了 神拯救的恩典的持續不斷。即一切符合天父 神所定的得救的標準的人決不會喪失這拯救,因為父 神所稱為義的,天父 神就叫他得榮耀。人若願意認罪悔改,謙卑接受主耶穌基督,天父 神必對人看顧。人類歷史的發展也得到這恩惠,世界因此在祂的恩典救贖還在時決不會沉淪到不可收拾的地步。 神大能的手會按祂既定的計劃帶領人類到達歷史的高潮。

天父 神對救贖祂兒女的計劃分四個步驟來實現:
1,預知—天父 神知道從開頭到末了的一切,知道那些憑信心可以成為祂子女的人,預定了信祂的人應有的道德和靈性生活的樣式,應像基督,被揀選的人可成為人類新的大家庭中的一員;基督是眾兒女中的長子。
2,蒙召—知道已經蒙選,經過悔改、相信、除罪,而達重生的地步(提多書第三章第5節)。就是人接受了 神的恩典、主耶穌基督的救贖、聖靈的更新、得到一個新生命、得到永生的盼望。
3,稱義—因信而得救的結果,可以與 神和好,成為聖潔,恢復了道德判斷的能力(歌羅西書第三章第10節),取得兒女的名分(羅馬書第八章第15節)。
4,得榮耀—這本是父 神獨生子主耶穌基督的榮耀,逐步為信徒所取得(哥林多後書第三章第18節),一直到那日穿上屬天的形狀,得到那完全的榮耀(哥林多前書第十五章第49節)。

主耶穌基督賜給門徒的話,就是凡遵行天父 神的道, 神的旨意的,就可以成為 神的兒女,作為基督的弟兄了。主耶穌基督在《約翰福音》第十七章第5至8節裏為門徒向父 神祈禱,祂已經將父 神交託祂的任務,將父 神的道清清楚楚地講給門徒聽,門徒也都“領受”了,並“遵守”了,這是父 神給要進入 神家的人的條件。但現今去教會的人,多少口裏面稱主耶穌基督為他的救主,但從他的生命來看,並不讓人覺得、看到他們遵從了基督所傳的真道,天父 神的旨意。他們視世上的律法為無物,更何況主耶穌基督的話語呢。

教會的基督徒在生活中面對三種大的誘惑:1,金錢;2,榮耀;3,色慾。法利賽人當時要陷害主耶穌基督,就打發人去問主耶穌基督應不應該誠誠實實的納稅給該撒(馬太福音第二十二章第15至21節)。耶穌說,“凱撒的物當歸給凱撒; 神的物當歸給 神。” (馬太福音第二十二章第19節)但今天多少個去教會的人,做生意的還是偷稅漏稅,還掛上一個非常冠冕堂皇的藉口;又有多少教會中的男男女女在情慾、色慾上,一片混亂;離婚又再婚當作是等閑之事,將基督的聖殿當作淫亂的窝點。這當中很多還是教會的領袖與負責人。

我們這些去教會的,天天行罪,不停在陷害主耶穌基督,天天將恥辱帶進基督的聖殿裏面,將天父 神的聖潔踐踏在腳下,是何等大的罪啊,該當怎樣被懲罰?

聖經時常教導我們,重生的基督徒的生活應該是一種在聖靈裏的新生活:基督徒屬靈生活的本質,是主耶穌基督住在人心裏,也就是聖靈住在人心裏。 聖靈給予人順服神、實踐律法與成義的意願和力量,可以活在天父 神的喜悅中,得享生命,又得平安與喜樂;人若順乎肉體的罪性而行,必然與 神敵對,終致滅亡(羅馬書第八章第1至9節)。

現今我們去教會的人,應好好的檢察自己的行為,不要口裏承認是主耶穌基督的信徒,但生活行在罪孽裏;也不要自欺欺人,還當自己是一個屬靈的基督徒。基督徒不應明知而故犯,不應受世上的引誘。我們應信靠主,將這些從撒但魔鬼而來的陷阱毀滅,真正進入主耶穌基督並天父 神恩典的懷抱裏。基督曾經受到魔鬼的試探,但祂用天父 神賜給祂的武器,父 神的話語,一一將魔鬼的試探擊敗。天父 神賜給主耶穌基督的恩賜,祂同樣賜給每一個接受了主耶穌基督的信徒。信徒應趁今天還有主耶穌基督的“真光”在我們面前,應在光中行走,免得黑暗臨到的時候,這個黑暗大到不知會往何處去(約翰福音第十二章第35至40節)。

天父 神憐愛世人的心是毫無疑問的,但祂對罪的憎恨也不容忽視,基督要被釘死在十字架上才可平息父 神對罪的忿怒,若人說接受了基督的救贖但還是活在罪中,那難道要基督再次來為我們死嗎?基督不會再來為我們死。若我們不認罪悔改,神的忿怒就一定會臨到人的身上(希伯來書第十章第26至29節羅馬書第一章第18節)。

我們是主耶穌基督的弟兄嗎?信徒應好好自我反省一下,有沒有進入這種跟主耶穌基督的親密關係呢?有沒有進入到天父 神永生永恆的天國裡去呢?若然你還沒有,要快快認罪悔改,不要再浪費時間,不要再糟蹋天父 神並主耶穌基督的恩典以及救贖,不要再無知、愚笨地行罪下去。父 神對人的救贖計劃,期望每一個人都能參與。

基督徒的生命模式(十三)

詩篇第23篇

基督徒的生命模式

所蒙受的恩典
得作主耶穌基督的弟兄(上)

約翰福音第一章第1至18節太初有道,道與神同在,道就是 神。這道太初與 神同在。萬物是藉著他造的;凡被造的,沒有一樣不是藉著他造的。 生命在他裏頭,這生命就是人的光。光照在黑暗裏,黑暗卻不接受光。

有一個人,是從 神那裏差來的,名叫約翰。這人來,為要作見證,就是為光作見證,叫眾人因他可以信。他不是那光,乃是要為光作見證。那光是真光,照亮一切生在世上的人。他在世界,世界也是藉著他造的,世界卻不認識他。他到自己的地方來,自己的人倒不接待他。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賜他們權柄作 神的兒女。這等人不是從血氣生的,不是從情慾生的,也不是從人意生的,乃是從 神生的。

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充充滿滿地有恩典有真理。我們也見過他的榮光,正是父獨生子的榮光。約翰為他作見證,喊著說:“這就是我曾說:‘那在我以後來的,反成了在我以前的,因他本來在我以前。’” 從他豐滿的恩典裏,我們都領受了,而且恩上加恩。律法本是藉著摩西傳的;恩典和真理都是由耶穌基督來的。從來沒有人看見 神,只有在父懷裏的獨生子將他表明出來。

人看不見 神,但從主耶穌基督身上得見到 神的蹤影:“只有在父懷裏的獨生子將祂表明出來”(約翰福音第一章第18節)。人藉著道成肉身的 神子主耶穌基督,可以與 神建立個人關係,等於看見了 神一樣。唯獨 神自己才能顯明祂自己,亦唯有能進到  神的堂奧,與父 神最親密的 神子耶穌基督,才能將 神的真理用人的話語說明出來。

從第一節開始我們就看到主耶穌基督是宇宙的主宰,也是人類福音的唯一中心人物。沒有世界以前(太初)就有了祂;從宇宙的創造開始祂就在那裏工作。祂道成人身,把天父 神為世人所定的計劃向我們充充足足、實實在在的顯現在世人(我們)面前。祂如晨曦驅散了黎明前的黑暗,更如萬丈金光燦爛地照亮整個污黑的世界。

神子主耶穌基督,這位來自天上的明光,出現在人類歷史的地平線上,要照耀正在被黑暗掌權中的世上一切受造的。祂是那真正生命的源頭,祂要從為罪惡所充塞的世界,驅除死亡,引領世人進入一個有永生盼望的新時代。

聖經告訴世人:
1,主耶穌基督是宇宙的主(約翰福音第一章第1至18節),讓我們明白祂與天父 神的關係;
2,祂是歷史的主(約翰福音第一章第19至51節),讓我們明白祂和整個人類的關係;
3,祂是救世的主(約翰福音第二章第1至25節),讓我們暸解祂和世界及人類前途的關係,這對世人是最重要的。

人在沒有認識與接受主耶穌基督之前都是活在黑暗的惡勢力之下,往往讓惡的權勢得勝而活在罪惡中,結果是敗壞,終點是死亡。當人得見主耶穌基督這位永不熄滅的“真光”,縱然很多時候活在黑暗裏的我們不願接受這真“光(真理)”,但無人能把這“光”禁錮或綑綁、無權勢能熄滅這“光”、無權勢能勝過這真“光”。人若要得到永生的盼望,一定要得著這“光”帶來的新生命。人必須藉著“信”才可以認識這位“真光”,世人的惟一救贖主:主耶穌基督;“信”這個字的意思並不單是口裏稱基督為主,這是不夠的,人必須從心裏徹底歸向祂,完全相信、倚靠、順服於衪之下才可以得救(羅馬書第十章第9節)。“信祂名”的就是接受主耶穌基督的名字所代表 神道成為人身拯救罪人的超越身分(馬太福音第一章第21至23節)。而凡是信祂的名的人,就是“接待祂的”(約翰福音第一章第12節),就自動成為天父 神收納作兒女,成為 神大家庭裏的一分子,這說明了基督信徒跟 神的親密關係。

基督在救贖的工作中,道成肉身,一人降卑,叫所有得贖的人成為“ 神的兒女”(約翰福音第一章第12節)。這位在靈性和道德上都完美無瑕的基督,成為人身以後,必須經歷人世間最深沉的痛苦,才能完全,目的是為陷在罪中不完全的人類付出代價,使我們(世人)這作罪的奴隸的,成為 神國的兒女。

基督是用人的身分與苦難和黑暗勢力爭戰但全然得勝的(哥林多前書第十五章第51至57節)。人因有原罪而一定會犯罪,而罪的工價就是死亡,魔鬼掌握死權,但這權柄不是絕對的,只能用以引誘有罪性的人去犯罪;因為根據 神的律法,犯罪的結果就是死亡,而罪的權勢就是律法:意思是因為律法定人的罪,罪就藉著律法控制人的命運(羅馬書第七章第7至17節)。而只要人犯罪便成為罪和死的奴隸,一步步走向滅亡。道成肉身的基督本無罪,死便不能管轄祂,祂雖成為人身血肉之軀,但能從死裏復活,使死亡失去了它的毒鉤(哥林多前書第十五章55節)。

基督用祂作代罪羔羊的死,滿足了父 神的律法對世人的要求;基督又用祂的復活,永遠毀滅了死亡;更賜給信祂的人一個復活重生的新生命。人信靠祂不只可以脫離罪的管割,也絕對完全不受魔鬼的轄制。所以人若認識主耶穌基督,說自己得蒙拯救,是信徒、成為 神的兒女,也一定從天父 神那裏得到屬天的品質,可與世上從血氣、情慾和人意而來的敗壞斷絕關係,而作一個活在基督裏的新人。

兄弟姊妹們,你是一個進入了 神家作兒女的信徒,還是一個隨從世俗的宗教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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