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特利尔圣经学习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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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egory: 神學 (page 13 of 48)

主耶穌基督教導門徒—與人相處之道

詩篇第23篇

馬太福音第五章第33至48節“你們又聽見有吩咐古人的話,說:‘不可背誓,所起的誓總要向主謹守。’ 只是我告訴你們,甚麼誓都不可起。不可指著天起誓,因為天是神的座位; 不可指著地起誓,因為地是他的腳凳;也不可指著耶路撒冷起誓,因為耶路撒冷是大君的京城; 又不可指著你的頭起誓,因為你不能使一根頭髮變黑變白了。 你們的話,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若再多說就是出於那惡者 。”

“你們聽見有話說:‘以眼還眼,以牙還牙。’ 只是我告訴你們,不要與惡人作對。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 有人想要告你,要拿你的裏衣,連外衣也由他拿去; 有人強逼你走一里路,你就同他走二里; 有求你的,就給他;有向你借貸的,不可推辭。”

“你們聽見有話說:‘當愛你的鄰舍,恨你的仇敵。’ 只是我告訴你們,要愛你們的仇敵,為那逼迫你們的禱告。 這樣就可以作你們天父的兒子;因為他叫日頭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 你們若單愛那愛你們的人,有甚麼賞賜呢?就是稅吏不也是這樣行嗎? 你們若單請你弟兄的安,比人有甚麼長處呢?就是外邦人不也是這樣行嗎? 所以,你們要完全,像你們的天父完全一樣。”

主耶穌基督教導門徒——與人相處之道

主耶穌基督要求信徒隨時、隨地、隨刻都說誠實、造就人的話。

一個人只要說心裏的真話(37節),根本沒有發誓的必要。猶太人的律法規定不可背誓,不可發假誓(33節),但主耶穌基督要人進一步做到非常誠實,不靠指天篤地發誓來為自己作見證。基督叫人不要指着天或地,甚至耶路撒冷聖城去發誓,因為天地一切都是 神所創造的。 人手所造的殿宇哪能容納 神居住。而 神喜悅人心靈誠實的敬拜,不悅納徒具外表的虛假敬虔。人的能力是非常之有限的,所以基督叫人不要背誓,因為人所作的誓言一定要向 神交代。人今天活着但不知明天有什麼事情會發生。若對人起誓,那人有什麼能力與把握可以謹守這誓言?

基督也教導人受到欺負的時候,不要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不要“以眼還眼、以牙還牙”。“以眼還眼”的原則出自舊約《出埃及記》第二十一章第24節。立這法的原意不是鼓勵人復仇,而是給施法者一條秉公審理的原則。基督教導人應以克制來替代報復,不要以惡報惡。

第39節的“打”字希臘文為rhapizo,意思為用手背去批別人的面,是一種對被打者的嚴重侮辱,應受到法律的懲處。而照當時的法例,羅馬士兵有權強廹老百姓替他們背負行李(41節)。對這些事,基督徒的反應不是報復或懷恨,而應以善勝惡。基督教導信徒不只是消極的不以惡報惡,更應積極的去和眾人和好、和睦,並要愛仇敵(44節)。基督徒的行為如果與常人的道德尺度無異,與不信的人毫無分別,那又如何能見證主耶穌基督?

基督所教導與人和睦的關係並不容易,但信徒若靠信心聽從主耶穌基督的話語,主說要饒恕,你信就“有”。主說要憐憫、你信就“有”。主說要愛你的仇敵,只要“你相信,就有”這樣的能力加添。只要信,不要懷疑,你就能得到主耶穌基督所說的。因主耶穌基督不單止教導我們,祂还可以提供祂所教導我們的能力。基督勸勉信徒切勿報復,應該以德報怨,若然這樣做反可令人真心悔悟,化敵為友。主耶穌基督吩咐門徒要用實際行動彰顯天父 神的大愛,關懷他人的疾苦與需要。為逼迫我們的人禱告(44節)。

天父 神喜歡祂的子女有不自私、又能愛人的完美品質,甚至去愛不值得愛的人(甚至是敵人),靠着主耶穌基督的恩典,信靠祂的話語,是可以培養出這種品德的。所以我們就能愛人像天父 神愛祂的子女一樣,既慷慨又無私地給予一切的人(45節)。因天父 神甚至賜給世人祂的獨生子,世人的救贖主,主耶穌基督。

續。

登山寶訓(續四)

詩篇第23篇

登山寶訓

馬太福音第五章

主耶穌基督論婚姻、夫妻關係

神創造人類,賜于人類最高的享受,就是有夫妻的關係。夫妻應該是兩位一體,如魚得水,樂享雙方。但放眼看現今的世界,沒有多少對夫妻會站出來說他們非常享受雙方的關係。甚至乎在教會裏的兄弟姊妹,也是離婚再婚非常之普遍。

那為什麼人偏離了 神的旨意所創立的一夫一妻、兩人成為一體的制度呢?

原因就是人越來越遠離 神,越來越以自我為中心點,着重個人私慾與放縱,不會念及他人。另一方面,現今社會人慾橫流,媒體與刊物都是渲染色情,他們認為沒有涉足於淫穢的內容就不能賺錢。對於這個黑暗的世代,我們可以明白這是必然所發生的事情。

但為什麼連到基督信仰裏面都跟外面一模一樣的風氣呢?基督徒是不是不明白天父 神對婚姻的定旨?主耶穌基督對婚姻的教導,祂一再清楚地強調婚姻為 神所配合,人不可以分開(馬太福音第十九章第3至9節)。門徒聽到主耶穌基督述說婚姻的關係與及婚姻的困難。他們說:如是這樣,倒不如不娶老婆,不結婚就好啦。相信門徒當中也有經歷很多婚姻失敗與及在掙扎當中的。想想一個人若然沒有婚姻關係,可以長久陷入禁慾的生活嗎?尤其活在今日黑暗的社會當中,道德標準不高,淫亂的事無日無之。但是我們亦要明白,夫妻關係並不是除了情慾以外,就什麼都沒有的。有家庭的人要比單身沒有家庭的人承擔更大的擔子,面對日常的生活時更要顧及對方的需要。婚姻關係是每一對夫妻每天的功課,從婚姻的開頭到生命終結前都是每天在不停地學習。

基督絕對不同意人離異。

婚姻為男女終生的盟約,沒有一方可以單獨將它切斷。所以基督信徒不能離婚與再婚;這當中只除了一個情況:若丈夫或妻子死亡,這約束才可以解除,女方的可以再嫁,而男方的可以再娶,但必須是主耶穌基督裏的人(羅馬書第七章第1至3節)。一個信徒不可跟非信徒結合,因為信與不信者在生活上是不相配的,更會破壞信徒生活上的聖潔。若然婚後一方成了基督徒,而另外一方並沒有,基督教導夫婦怎樣相處之道:在男性為中心的社會中,女人在家中等同附屬物,假如妻子歸主而丈夫仍未信,所遇信仰與生活上的困難不難想像。作妻子可以用好品行來感化不信的丈夫,溫柔順服就是其一,純潔、樸實、誠懇都屬貞潔的品行,最重要有敬畏 神的心。而丈夫看見信了主的妻子與一般的人不同,也願意接受真道,這可見身體力行證道勝過千言萬語(以弗所書第五章第20至22節 )。而作丈夫的對妻子雖有權利,也有應盡的義務。妻子在體力上比丈夫軟弱,却是一同承受永生之恩的終身伴侶,丈夫應該敬重她、愛她、幫助她。

夫妻相互愛慕,就應遠避淫行。正當婚姻關係外一切男女苟合都應完全避免。男女關係應本諸聖潔和尊貴的原則,依照 神的命令做祂喜悅的事。人應抑制性慾的衝動,尊重別人也尊重自己的身體。由於今日道德水準低落,信徒應分外警惕,傳媒亦到處大肆渲染色情,到處可見到破碎的家庭,人慾橫流。生活在一個在這樣的社會中,信徒尤其應該特別警惕。男女通姦,配偶的一方會受到傷害;而婚前性關係,更是使未來的終身伴侶得不到有權要求的純潔婚姻。 神要信徒成為聖潔,不沾染汚穢;又藉着聖靈的力量幫助祂的子民“成聖”。信徒若不理會這些 神要人成為聖潔的命令,他們所棄絕的不是人,而是主耶穌基督並天父 神。

聖靈會培養與人相處的美德,夫妻之間的相處:
1,應同心(羅馬書第十五章第5節 );
2,應體恤(羅馬書第十二章第15節);
3,應相愛(羅馬書第十二章第10節);
4,應謙卑(以弗所書第四章第2節 )。

這是基督徒重生、新生命的美質,雖說是夫妻相處之道,更是教會內信徒間相處之道。凡此種種,只要相信(信心)主耶穌基督的話語才可實行。續。

登山寶訓(續三)

詩篇第23篇

登山寶訓

馬太福音第五章第31至32節“又有話說:‘人若休妻,就當給她休書。’ 只是我告訴你們,凡休妻的,若不是為淫亂的緣故,就是叫她作淫婦了;人若娶這被休的婦人,也是犯姦淫了。”

主耶穌基督對於婚姻關係的解釋,祂一再重申 神所配合的,人不可以分開。猶太人追問主耶穌基督:人休妻可以不可以,為什麼摩西可以容許人休妻?主耶穌基督重申夫妻不可以分開,祂說:“所以 神配合的,人不可分開。”

主耶穌基督在新約裏重申這一條 神的誡命。基督教訓人對婚姻的關係。主耶穌基督嚴禁離婚,因為離婚為再婚開路,也可以導致一方或雙方犯姦淫。淫亂是指任何婚前或婚後不軌的性行為。淫亂是破壞了 神所制定的一男一女純正結合的婚姻。從創世開始 神就設立家庭制度。家庭是 神為人類最早創設的社會單位;夫妻是家庭的基本成員。完美家庭只容許一夫一妻(亞當只有一個女人-夏娃)。

神設立家庭的目的有二:
1,夫婦終身為伴(創世記第二章第18節 );
2,種族的延續與養育(創世記第一章第18節)。

信徒的婚姻觀以此為基礎:
1,婚姻是男女的合法結合(哥林多前書第七章第228節提摩太前書第五章第14節);
2,信徒應以信仰相同者為結婚的對象(哥林多後書第六章第14至18節哥林多前書第七章第39節 );
3,婚姻關係不應解除(馬太福音第十九章第6節羅馬書第七章第2至3節);
4,婚姻關係神聖,應受尊重(希伯來書第十三章第4節)。

人需要伴侶,不能孤獨。當亞當看完了 神所造的一切活物,一一給牠們取了名字,卻找不到可以配合他、幫助他的(創世記第二章第20節)。 神給他做了個女人,是與他同樣有靈性的人,成為他的配偶、長相廝守的伴侶、終身的合作者,這要建基在愛與無私的付出上。亞當稱她為“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叫她做“女人”(創世記第二章第21至23節),從這裏我們可以知道夫婦的關係是多麼的親密,不可分割(你能或會將自己的骨與肉分割開嗎?)。

從創世記的記載中,我們可以知道,
1, 神創造男人先於女人,就像父母先於子女,這種次序是 神所定的(哥林多前書第十一章第8至9節以弗所書第五章第22至25節彼得前書第三章第1和第7節)。
2,“夫妻”應站在同等地位上共同生活,同甘共苦,彼此相悅(創世記第二章第23至24節)。
3,夫妻為 神所配合(創世記第二章第22節馬可福音第十章第9節),是永久的盟約(創世記第二章第24節馬可福音第十章第7至8節)。
4,夫妻間應完全互敬互信,無猜無忌,生活在完美的愛裏(創世記第二章第25節)。

主耶穌基督在新約裏重申 神對婚姻的定旨。祂說:“所以 神配合的,人不可以分開。”(馬可福音第十章第6至9節)。法利賽人要試探主耶穌基督,所以問祂,人休妻可以不可以?(相信這個也是現今教會中男女對於婚姻關係的疑問!也可能信徒對 神對婚姻的定義最大的誤解!)主耶穌基督解釋:在舊約裏面摩西的律法容許可以離婚(申命記第二十四章第1至4節),摩西立法的重點是在離婚的婦人再婚之後,如果現任丈夫已故或與她離異,摩西的律法禁止她回到前夫那裏重圓。摩西的律法規定了男方提出離婚應循的手續。妻子有“不合理的事”,也許是指她有某些地方不守婦道(如懶惰、不持家、不教養孩子⋯等等),但決非姦淫,因為女子若犯姦淫罪須用石頭打死。

先知何西阿的妻子雖不貞,先知也不肯把她休掉,後來把她找回重修舊好。主耶穌基督認為休妻另娶,若不是為淫亂的緣故,等於犯姦淫,人若娶了那被休的婦人也是犯姦淫。基督重申婚姻制度為 神所定,“夫妻為 神結合,人不可分開”,基督重申 神禁止人隨便離異(馬太福音第十九章第3至9節)。

其實摩西的立法也不是贊成離婚,而是由於人性軟弱,不得已對這種處理婚姻關係的不良方法,在法律上作出嚴格的規範。舊約時代 神容許人休妻是因為人心硬。但 神“絕對不同意”、“也沒有教人”休妻!信徒應清楚 神定義婚姻的關係,不要誤解,更不應偏行己意,任性胡為,作出錯亂的選擇。

續。

登山寶訓(續二)

詩篇第23篇

登山寶訓

馬太福音第五章第21至30節“你們聽見有吩咐古人的話,說:‘不可殺人’;又說:‘凡殺人的難免受審判。’ 只是我告訴你們,凡向弟兄動怒的,難免受審判;凡罵弟兄是拉加的,難免公會的審判;凡罵弟兄是魔利的,難免地獄的火。所以,你在祭壇上獻禮物的時候,若想起弟兄向你懷怨,就把禮物留在壇前,先去同弟兄和好,然後來獻禮物。你同告你的對頭還在路上,就趕緊與他和息,恐怕他把你送給審判官,審判官交付衙役,你就下在監裏了。我實在告訴你,若有一文錢沒有還清,你斷不能從那裏出來。”

“你們聽見有話說:‘不可姦淫。’只是我告訴你們,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這人心裏已經與她犯姦淫了。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就剜出來丟掉,寧可失去百體中的一體,不叫全身丟在地獄裏。若是右手叫你跌倒,就砍下來丟掉,寧可失去百體中的一體,不叫全身下入地獄。”

“不可殺人”是舊約十誡中的第六誡(出埃及記第二十章第13節)。舊約律法的重點在管束人的行為;而主耶穌基督的教訓是更着重行為背後的動機,基督要求人自律與心靈的潔淨。因此“動怒”與“恨人”都與殺人無異(約翰一書第三章第15節);人若心裏充滿妒恨,就會萌生殺念。所以人心裏有恨,便和 神的生命完全隔絕。

“恨”與“愛”都是表現在行為上的態度,一個人若口裏說愛人,心裏仍恨,只是個瞎了眼的人,也在自欺欺人,就無法出黑暗入光明。“拉加”是阿蘭語reka的譯音;“魔利”是希臘語moros的譯音。二者都有“廢物”、“笨蛋”的意思,這樣罵人是屬於侮辱與瞧不起的含義。基督所指的“古人”是指古時人從 神那裏接受律法並作解釋的人。受“審判”是指干犯了律法而依法律程序受刑事法庭或公會的審訊。猶太人的法律制度根本沒有處罰“怒”與“駡”的規定(當今世上的律法也沒有),他們認為是小事。但主耶穌基督指出殺人更基本的原因,“恨”是付諸、實行殺人的先要動機。

基督所說的“不可姦淫”是十誡中的第七誡(出埃及記第二十章第14節)。主耶穌基督將人心裏犯姦淫與實際犯姦淫加以界說。主耶穌基督的教訓是:凡看見女人(或男人)就動淫念便是犯姦淫,基督同樣着重思想與動機。耶穌基督並沒有改變 神的律法,只是重申舊約律法的基本精神。姦淫在舊約中是指婚外的性行為,誡命第七條嚴禁(出埃及記第二十章第14節)。但凡犯者無論奸夫或淫婦都要冶死(利未記第二十章第10至12節)。因為這種行為破壞了建立社會基礎的家庭制度。《創世紀》第二章第24節設立婚姻制度,規定“二人成為一體”,所以夫婦已不再是“個別”的“個體”,而是一個聯合體。姦淫破壞婚姻,等同破壞了由兩性結合的法人。所以主耶穌基督說:“ 神所配合的,人不可以分開”(馬太福音第十九章第6節),這是 神從創造第一個人就定下的,是絕對不會更改的。所以主耶穌基督解釋:“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就等同在心裡犯姦淫。

基督勸誡人,若自知犯了罪(违反了 神的律法),就應立刻將它切割掉,不要拖拖拉拉。基督用人的肉體去形容罪的嚴重性(第29至30節),因為罪就是人心裏的一個部份,如人的肉體有手、有腳、有眼、耳、口鼻一樣,是屬於我們生命的一個部分。基督所說若人不將罪除掉,不潔淨己身,後果嚴重到要被丟在地獄裏,基督要人將壞的東西以及心裏不好的動機都要切割丟掉。

續。

登山寶訓(续)

詩篇第23篇

登山寶訓

馬太福音第五章第15至第20節

主耶穌基督說祂降世為人,執行天父 神對全人類救贖的大計劃。 並不是來廢掉律法和先知,為什麼基督用“莫想我來”去表達呢?因為很多人進入了教會,就認為已經得救了,說認識了主耶穌基督,但生命並沒有改變,跟未進教會之前一模一樣甚至更明知而故犯。最普遍在教會充滿情慾的姦淫以及做生意的偷、瞞、逃去騙稅,凡此種種。而很多人的藉口就是說基督的恩典,“愛能遮掩許多的罪”(彼得前書第四章第8節),相信很多基督徒都誤解了這一句  神的話語,其實真正的解釋“是最要緊的是彼此切實相愛”,因為有了愛(從基督而來- 神的愛)才會有真正的饒恕(遮掩),不算計他人的過犯與過失。

“律法和先知”指的是全部舊約聖經。主耶穌基督完美地遵行了舊約的律法,以祂的生命實踐真道,使福音真理能具體為人認識與了解。祂不是要來棄掉律法,只是要把  神的律法從人為的桎梏與虛假的詮譯中釋放出來。接受主耶穌基督而得到救贖的人,成為  神的兒女。信徒因基督的拯救脫離了律法的咒詛,不再會因無力完全實行律法而被定罪,但信徒在生活中應體現律法所包含的道德精神,不是靠此得救,而是人有了主耶穌基督的新生命之後“必定”應結出的果子。基督說的“義”是指對 神所定律法的信守。信徒在此事上應該明白,真信徒在道德上能達到完美程度,更必須要勝過法利賽人和文士的靠自我控制的人為做好事。“登山寶訓”不是要廢律法,而是要貫徹落實、加強律法的真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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