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篇第五十一篇

死亡,復活,永生,永死

既傳基督是從死裏復活了,怎麼在你們中間有人說沒有死人復活的事呢? 哥林多前書第15章第12至22節

很多基督徒相信靈魂可以得救,而肉體的復活,大部份的基督徒可能並不在意這一件聖經所提及的真理,教會傳道人也很少提及主耶穌基督的復活和義人的復活。當然,我們應當相信這是真理,但教會的傳道者太少傳講這方面的訊息。在使徒行傳中使徒傳揚主耶穌的真理的時候,他們都是很着重見證基督的復活。為什麼這樣呢?因為使徒們那時候得了主耶穌基督復活所賜給的生命,他們本身就是復活的見證(使徒行傳第1章第22節)。當彼得在眾人面前站起來傳說基督的福音的時候,他說:“大衞講論基督復活。”(使徒行傳第2章第29-32節)。 而當彼得和約翰被帶到公會面前,逮捕他們很大的理由就是長官很煩惱,因為他們到處”教訓百姓,本着耶穌,傳說死人復活”(使徒行傳第4章第2節)。

而我們發覺教會今天很少提及肉體復活的事情,主耶穌基督經歷死亡,三天在墳墓裡;第三天祂復活,帶著不會再死亡的身體離開了墳墓。而當主耶穌基督復活的時候,耶路撒冷有很多墓穴打開,已睡的聖徒從墓中在來,帶著復活的身體,進了聖城,向很多人顯現(馬太福音第27章第51-53節)。這裡信徒復活的奇蹟說明:主耶穌基督的復活粉碎了死亡的權勢,祂成了從死裡首先復活的人(哥林多前書第15章第20節以西結書第1章第18節啟示錄第1章第5節 )。聖徒的墳墓雖然在主耶穌基督斷氣的時候裂開,但要等到基督復活後,聖徒才出來,帶着原有的或者榮耀的身體向許多人顯現。基督復活了,信祂的人也必復活(約翰福音11章第25節)。

基督是實實在在從死裡復活了,帶着血肉之體,我們也要如此。當基督從死裡復活,祂不是一個魂,祂的身體是可以被人觸摸到的:多馬豈不是要把他的手探入基督的肋旁嗎?(約翰福音第20章第27節)。 基督豈不是說:“摸我看看,魂無骨無肉,你們看我是有的。”當然聖經還有很多其他的章節記錄著聖徒們的復活:拉撒路縱然死了三四天,耶穌一說話,他就從墳墓裡出來了;主耶穌說:“大利大古米”,睚魯的女兒就從死亡的沉睡中醒來了;有沒有讀過基督在拿因城門口,命令那寡婦的兒子從棺材架上起來;不要忘記那為窮人做衣服的多加,在她死後坐起來見彼得;有讀過在聽道的猶推估從三樓上跌下來,被抱起的時候已經死了,但是因為保羅的祈禱他又活過來了;又或者我們的記憶豈不是回到那年老的以利亞把自己伏在死了的孩子身上,那孩子立刻有了呼吸,又連打了七個噴嚏,他的魂又回到他的身上,然而這些凡此種種的記錄,都證明一個人死了以後,他的身體會有復活的光景!

24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那聽我話、又信差我來者的,就有永生;不至於定罪,是已經出死入生了。 25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時候將到,現在就是了,死人要聽見神兒子的聲音,聽見的人就要活了。 26因為父怎樣在自己有生命,就賜給他兒子也照樣在自己有生命, 27並且因為他是人子,就賜給他行審判的權柄。 28你們不要把這事看作希奇。時候要到,凡在墳墓裏的,都要聽見他的聲音,就出來: 29行善的,復活得生;作惡的,復活定罪。約翰福音第5章第24-29節

基督在這裡非常清楚地給世人一個信號:無論你是行善的:接受主耶穌基督的,信靠祂的,接受祂復活的生命的人,死後有一天肉體都會復活起來;而那些行惡的:抗拒主耶穌基督的,為非作歹的,自我為中的,不接受基督的人,無神論者,拜偶像的,死後有天同樣身體都會復活起來。不同的是一個行善復活得生,而另外一個是作惡的復活定罪。就是無論世上任何一個人曾經活在這個世界上,死亡以後,身體總有一天都會復活站起來,面對這一位全能權柄的審判主,是生是死在一刻鐘就定奪了(使徒行傳第24章第15節)。

我為什麼今天要花這樣的時間跟兄弟姊妹們分享這幾節經文呢?我們都知道教會很多兄弟姊妹提到信主的歷程以及現況的時候,我們多少問一問:“你們跟基督有什麼關係?”很多信徒都會說:“我們心裡跟主有關係,這是我們跟主耶穌的個人關係,外面的人不需要知道 。”但,這是對的嗎?的确,基督是我們的個人救贖主,但我們在世上的行為有沒有彰顯、榮耀主耶穌基督的名呢?信徒們説:“既然我們心裡相信,又口裡承認,不就夠了嗎?”(羅馬書第10章第9至10節 )。很多信徒的意思就是說:“既然做到聖經上面兩點就足夠了,不需要在行為上面有什麼的更改(可能你們不是這樣說,但做出來就是這樣)。 ”這合乎聖經的真理嗎,成為一個有基督生命,一個復活的人,為什麼我們的行為跟沒有認識主耶穌基督的時候一模一樣的?

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就剜出來丟掉,寧可失去百體中的一體,不叫全身丟在地獄裏。馬太福音第5章第29節

那殺身體、不能殺靈魂的,不要怕他們;惟有能把身體和靈魂都滅在地獄裏的,正要怕他。馬太福音第10章第28節

我們今天為什麼每一個人的肉體都離不開死亡,因為是罪的結果,當我們接受了主耶穌基督以後,我們的靈魂蘇醒,得救,但罪的後果帶來了肉體的衰老至死亡。無人可以改變這一個命運。就連主耶穌基督為了拯救我們,祂代付了罪的代價而犧牲祂自己的身體,要死在十字架上,進了墳墓,第三天復活。可知罪的代價是多麼的嚴重。基督說:“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就挖出來丟掉。寧可失去百體中的一體,不叫全身丟在地獄裡。”這說的不是整個靈魂,而是全身。

兄弟姊妹們呀,這裡不是說人的靈魂要下到地獄裡,這是已經被確立了很多次的,而是正面宣告,人的身體也要落在地獄裡,現在坐著工作的或站著弄飯的同一個身體,如果你死了,沒有基督,它就要在地獄的火中永遠燃燒。這並非人的想像而危言聳聽,而是實實在在的真理。就是你實際的血肉,正正的這些骨頭,將要永恆受苦,你的全身要泡在地獄的火湖燃燒裡。

14我的弟兄們,若有人說自己有信心,卻沒有行為,有甚麼益處呢?這信心能救他嗎? 15若是弟兄或是姊妹,赤身露體,又缺了日用的飲食; 16你們中間有人對他們說:“平平安安地去吧!願你們穿得暖,吃得飽”,卻不給他們身體所需用的,這有甚麼益處呢? 17這樣,信心若沒有行為就是死的。

18必有人說:“你有信心,我有行為;你將你沒有行為的信心指給我看,我便藉著我的行為,將我的信心指給你看。” 19你信 神只有一位,你信的不錯;鬼魔也信,卻是戰驚。 20虛浮的人哪,你願意知道沒有行為的信心是死的嗎? 雅各書第2章第14節至20節

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