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會的墮落-從世俗走向庸俗
基督的信仰,今天在世上被貶低到何等下賤的地步?多少未得救的人每個星期安然坐在教會中,心安理得,不斷犯罪,丝毫不認為需要認罪悔改。這個情況在基督信仰的教會裏面越來越普遍,就如雨後春筍,一天一天極速增長。
这是因為今天教會的長牧並不按照天父 神的旨意與命令去執行教會應有的紀律。
《馬太福音》第十八章第15至20節:倘若你的弟兄得罪你,你就去,趁著只有他和你在一處的時候,指出他的錯來。他若聽你,你便得了你的弟兄;他若不聽,你就另外帶一兩個人同去,要憑兩三個人的口作見證,句句都可定準。若是不聽他們,就告訴教會;若是不聽教會,就看他像外邦人和稅吏一樣。
我實在告訴你們,凡你們在地上所捆綁的,在天上也要捆綁;凡你們在地上所釋放的,在天上也要釋放。 我又告訴你們,若是你們中間有兩個人在地上同心合意地求甚麼事,我在天上的父必為他們成全。 因為無論在哪裏,有兩三個人奉我的名聚會,那裏就有我在他們中間。
主耶穌基督親自確立了一個處理信徒間問題的原則:先是單獨見面把問題拿出來談。若得不到解決,可以在見證人面前再談。若再得不到解決,可以告訴教會,由教會來處理。這個原則有舊約律法的根據:
不可心裏恨你的弟兄;總要指摘你的鄰舍,免得因他擔罪。 18不可報仇,也不可埋怨你本國的子民,卻要愛人如己。我是耶和華。(《利未記》第十九章第17至18節)
風聞在你們中間有淫亂的事。這樣的淫亂連外邦人中也沒有,就是有人收了他的繼母。你們還是自高自大,並不哀痛,把行這事的人從你們中間趕出去。我身子雖不在你們那裏,心卻在你們那裏,好像我親自與你們同在,已經判斷了行這事的人。就是你們聚會的時候,我的心也同在。奉我們主耶穌的名,並用我們主耶穌的權能,要把這樣的人交給撒但,敗壞他的肉體,使他的靈魂在主耶穌的日子可以得救。 (《哥林多前書》第五章第1至5節)
今天教會內部出現的問題,淫亂佔了一個非常重要的位置。離異與再婚是等閑之事,而在教會裏面男男女女並沒有離婚,大家雙方都有配偶,但一男一女發展婚外情的也比比皆是,年青未婚男女互相接待在單身的房子裏也經常發生。 這些淫亂的事情出現在教會裏面並不罕見。
弟兄們,我們奉主耶穌基督的名吩咐你們,凡有弟兄不按規矩而行,不遵守從我們所受的教訓,就當遠離他。 若有人不聽從我們這信上的話,要記下他,不和他交往,叫他自覺羞愧。(《帖撒羅尼迦後書》第三章第6和14節)
教會對於不守規則的信徒加以懲治,不是為了刑罰,而是要幫助他改過,“叫他自覺羞愧”,就是讓他知罪而有所改正。反觀今天教會,普遍就算連牧師與執長都覺得不能觸及兄弟姊妹之間的罪行,若然指出,就是不愛他們、論斷他們了。他們連主耶穌基督所親自教導的都拋諸腦後,這些在教會裏面有職分與權柄的,對信徒之間的罪行棌取視而不見的态度,甚至乎完全不想提及。教會有一些屬靈的兄弟姊妹們,當他們提及兄弟姊妹的問題的時候就被冠以論斷的罪名,甚至被重重責備與鄙視,被認為是沒有愛心的行為。令這些為兄弟姊妹之間的軟弱、甚至乎罪行而關心的信徒真的是啞口無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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