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在天上的父,
願人都尊你的名為聖。
願你的國降臨;
願你的旨意行在地上,
如同行在天上。
我們日用的飲食,今日賜給我們。
免我們的債,
如同我們免了人的債。
不叫我們遇見試探;
救我們脫離凶惡 。
因為國度、權柄、榮耀,全是你的,
直到永遠。阿們 !

主耶穌基督的職事

中保
約翰一書第二章第一節;
希伯來書第十二章第二十四節

這是作為基督教會,一個基督徒信仰的綱要:
1,信奉、承認只有獨一位真 神(申命記第六章第四節);
2, 神為人類只預備了惟一一種得救的方法,就是 神子主耶穌基督降世為人(道成肉身),捨身為世人贖罪(馬太福音第二十章第二十八節使徒行傳第四章第十二節);
3, 神和人得以和好。

所以主耶穌基督被釘死在十字架上、犧牲,並不是歷史上偶然發生的事件,而是恩惠憐愛的 神對世人的應許在祂特定、安排的時間裏實現祂救贖人類的偉大計劃。

自從先祖亞當與夏娃犯罪以來,人類變成虛妄、無奈、無能;縱然世人如何珍惜自我的生命,從古至今,歷代帝王將相不停在尋找長生不老之藥或方法,甚至很富有的超級富豪,願將他龐大的資產的百分之九十多拿出來,只要有人能夠找出一個方法讓他延長他的生命 。但無論如何,人只能眼巴巴的等待着死亡來臨的終點。

在《舊約》的年代,創造天地宇宙萬物的 神將律法之約訂立於 神與以色列人之間,雙方都有義務;摩西是中保。 神賜給亞伯拉罕的應許之約,義務只在 神的一面,且無中保。

神只有一位,應許之約憑著 神的慈愛與信實就可以把任何福分賜予人,人只要憑信心去接受就得着。律法與應許並非對立,律法雖不能叫人得生,但卻能讓人看見什麼是分隔開 神與人的罪和人為什麼需要 神所應許的救恩。

但 神藉着摩西所傳的若是一個人能完全遵守就可得生的律法,那麼人就可以因守律法而稱義了。聖經讓我們清楚明白人在 神面前的光景,人人都犯了罪(羅馬書第七章第八節);也讓我們明白,世人只有靠着對主耶穌基督的信心, 神所應許的福氣才可以賜給相信的人。但一個人若想靠行律法為本去討 神的喜悅,無論是猶太人還是外邦人,都只會與 神隔絕,永遠得不到福氣(反而受到律法的咒詛:加拉太書第三章第十節)。從來沒有一個人能夠自己完全實現律法的要求。

世人應明白 一切人為努力的得救方法都註定是失敗的,只有主耶穌基督的釘死在十架來完成 神的救贖,這才是 神的救恩,要是靠行律法可以稱義得生,那還需要十字架來做甚麼!

靠律法稱義的主張不單廢掉了 神的恩典,連主耶穌基督的犧牲也變成了毫無意義的事。

舊約時代, 神是以人甘願遵守律法和約中所列的一切義務與責任去祝福人;新約來臨, 神起誓訂立主耶穌基督為更美的約-《新約》, 神所起的誓是無比的堅立。主耶穌基督因此是“更美之约的中保”,只有藉著祂人才能恢復與 神之間的完全關係。舊約時代, 神和以色列民立約(出埃及記第二十四章第八節),接納為祂的子民,若以色列人守 神的誡命便得福(利未記第十八章第五節);但以色列人自以為義,誤用了 神的約(羅馬書第九章第四節第十章第四節)。主耶穌基督降世、釘死、復活,完成了 神在舊約中應許人的救贖(希伯來書第四章第二節第九章第十五節),人只要接受主耶穌基督為主,認罪重生,便可以脫罪得到永遠的生命。這是聖經中 神和人所立的最後一個約,稱為新約(希伯來書第九章第八節);因功效比舊約更加完全,且普及全世界的人(舊約只賜予以色列人),故又稱為“更美之約” (希伯來書第八章第六節),而父 神的獨生子主耶穌基督是惟一的中保。

而主耶穌基督的犧牲成為 神與人之間中保的重要原因是,與舊約中的祭司相比,祂所進入的是更好的聖所,所獻的為更完全的祭(祂自己)。主耶穌基督被釘死十字架流血贖罪,其功效及於舊約和新約下的眾人。主耶穌基督所付出生命的代價,也為舊約下相信牛羊之血所預表的救贖的人贖罪。

舊約的律法的主要作用是叫人知罪(羅馬書第四章第十五節),但得不到永遠的搭救;如今藉着主耶穌基督,人才能得到永遠的拯救。也就是一切相信的人都可以接受這個應許,而這個應許不是只給一個民族,而是給所有“蒙召之人”。所以主耶穌基督是 神為世人訂立“新約的中保”。亞伯的血自地裏發出聲音來求 神為他伸冤(創世記第四章第十節);而主耶穌基督在十架上所流的血所發出的聲音是父 神慈愛、赦罪、救贖、恩典的呼聲,催促人與 神和好,要恢復人與 神的和諧關係(約翰一書第二章第一至二節)。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