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願一人沉淪–創造主 神對人的心意
主所應許的尚未成就,有人以為他是耽延,其實不是耽延,乃是寬容你們,不願有一人沉淪,乃願人人都悔改。(彼得後書第3章第9節)
從聖經中我們看到 神的旨意:
(一),依祂至高無上的主權所定的絕對旨意(以賽亞書第46章第9-11節;但以理書第4章第17和35節;希伯來書第2章第4節;啟示錄第17章第17節 )。
(二),祂所定的道德法則,也就是道德律(馬可福音第3章35節;以弗所書第6章第6節;希伯來書第13章第21節;),無論是 神藉自然給外邦人的啟迪,或是藉着給猶太民族的舊約聖經中祂所要求的道德標準,沒有一個人有能力達到。但律法的功用不完全是消極的,律法的積極性可從四方面看出 神的旨意:
1,彰顯 神的完美道德性;
2,叫人知道應該怎樣去討 神的喜悅;
3,以此維持社會秩序;
4,叫人犯了錯不能推卸自己的責任。
( 三),由 神的愛而生的意願和感情(以西結書第33章第11節;馬太福音第23章第37節;彼得後書第3章第九節 ), 神的絕對的旨意一定徹底完成。祂包含在道德中的旨意,需要人的順服聽從來實現。祂心中的意愿和感情只能實現在祂絕對旨意容許的程度中;比如說 神“不願”有一人沉淪,但事實上會有很多人不能得救(啟示錄第21章第6至8節)。而事實上聖經提到這些不願意接受 神的恩典而沉淪的人,這不單只包括抗拒主耶穌基督救恩的外邦人,甚至連天父 神自己所揀選的猶太人以及在教會裡面的信徒們同樣很多都會沉淪到這個地步。
這樣的宣布聽來會令人很吃驚!但是我們是不是要給 神和自己一個公平的機會,要放棄自己的成見、要聽聽 神對人怎麼的說話呢?作為信徒的,聽道以後不要和 神的教訓作對,偏行己路(列王紀下第2章23至24節),要看看他們的結局,不要和 神的教訓作對,免得有猛獸從樹林中出來把你吞吃了。除了這公開的從天而降的審判還有其他的苦難,小心這些,免得落在你們的頭上。首先把你的偏見拋棄掉,心平氣和地聽。不要激動,要聽的是聖經怎樣說的;當你接受 神樂意向你的心啟示顯明的真理,若你能安靜謙卑去接受,不要怕羞恥而不承認:承認你以前錯了,這會看到你現在稍為更有智慧,而不是再責怪自己。相信這刻你是受到天父 神和主耶穌基督並聖靈三位一體的真 神所感動,這會帶領你在認識真理上面更加有進步。不要羞於學習,要全部放棄你舊有的教義和觀點與意願;要抓住你在 神的話語上看得更清楚的東西,清楚主耶穌基督奉父 神的旨意來到這個世界為我們作代罪羔羊。也要看清楚天父 神怎樣對待這個滿身負罪,作代罪羔羊所懲罰的獨生子。
這位充滿憐愛的 神差遣祂唯一的獨生子:一個完全無罪的人,也是 神的本體,來到這個黑暗的世界,為的是彰顯祂偉大的愛。祂用一個沒罪的人作代罪羔羊,基督背負整個世界(從古至今到將來)所有人類的罪以及付過所有罪應有的代價,祂為罪人而捨己犧牲,完成了父 神對罪的懲罰。這個是至高偉大的 神所定下的旨意,預訂人得生命是 神永遠的目的(祂絕對不愿意任何一個人沈淪失喪)藉此在世界的根基被豎立之前,祂已不斷用對我們為奧秘的旨意定規這事,將祂在基督裡揀選之人與眾人分開,讓他們脫離咒詛和定罪,用祂永遠的拯救把他們帶到基督面前,作為榮耀的器皿,那得到 神如此祝福之人將按照 神的靈在適當的時候被動工,按照 神的計劃被呼召一一藉着恩典他們遵從這呼召,得白白稱義、得兒子的名分、得重生後得到基督的生命、得祂的獨生子主耶穌基督的樣式,在義行中敬虔度日,最終因着 神的憐憫,得永遠的祝福。
兄弟姊妹們,你們作出了還在罪中沈淪或是在恩典中得救的選擇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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