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篇第51篇
馬太福音第三章第2節:“天國近了,你們應當悔改!”
馬可福音第一章第4節:照這話,約翰來了,在曠野施洗,傳悔改的洗禮,使罪得赦。
路加福音第三章第3和第8節:3他就來到約旦河一帶地方,宣講悔改的洗禮,使罪得赦。…8你們要結出果子來,與悔改的心相稱。不要自己心裏說:‘有亞伯拉罕為我們的祖宗。’我告訴你們, 神能從這些石頭中,給亞伯拉罕興起子孫來。
路加福音第五章第31至32節:耶穌對他們說:“無病的人用不著醫生;有病的人才用得著。我來本不是召義人悔改,乃是召罪人悔改。”
使徒行傳第二十六章第20節:先在大馬士革,後在耶路撒冷和猶太全地,以及外邦,勸勉他們應當悔改歸向神,行事與悔改的心相稱。
新約聖經花了很長的時間去提醒一個人需要悔改,人若要踏足進天國,一定需要悔改。凡想要進入這個新國度的人,必需悔改,存純潔的信心,行公義正直的道路。
現今很多去教會的人都沒有看到自己的罪,更不會承認自己的罪,更不可能知道什麼叫悔改。人會說我們都是生活在這個現實的世界上,不能與這個世俗的世界脫軌,因為脫軌就得不到世上的承認,也得不到世上的“祝福”。所以在教會裡面也充斥着不少隨波逐流的基督徒!主耶穌基督在聖經裡面教導,祂從天上跑下來作一個人的身份來到這個世上,祂不是來呼喚好人(義人)去悔改,而是召喚自知和自認是罪人的人去悔改。
基督被高舉作救主,是要將悔改的心與赦罪的救恩這兩種特殊的恩典同時賜給世人(使徒行傳第五章第30-31節)。這恩惠來自那雙曾被釘十字架,如今被高舉到至高無上榮耀裡的基督的恩手裏。悔改的心與赦罪之恩兩者已因基督作的大工被 神永恆的旨意釘在一起。 神所結合的,人不可任意分開。
很多基督徒都很容易說一句:“對不起,我錯了。”但是他們的悔改大都是悔而不改。若果一個人不肯悔改,那他怎可能得到赦罪的恩呢?悔改的心當伴隨赦罪之恩典同來。我們只要稍微思想一下,就知道這件事是如此。因為赦罪之恩不可能賜給不肯悔改的罪人,否則就等於肯定他的邪惡行徑,教他更往邪惡的意念裡鑽進去。有很多基督徒今天都會說我是在犯罪,但 神是寬恕的。這是不是等於主耶穌說:你喜歡罪,且又住在罪中,而且變本加厲,精罪求罪,越來越壞,但那可沒有關係,我照樣會饒恕你。???基督徒有這個思想就等於為自己這作惡的罪人頒發了一張可怕的合法執照去任意行罪。也是給自己定下了死亡的通行証。如此這樣一來,社會秩序的基石就被鏟除了,道德方面的無政府狀態就會緊隨而來。
如果我們將悔改與赦罪分開為兩件不相干的事,那就是認為:即使罪人依然沈溺在罪中,基督仍然不會追究地照樣施予赦罪之恩。這樣的想法真不曉得結果將會生出多少亂子來。如果我們相信天父 神的聖潔,但我們又繼續不停地犯罪,並不知悔改,那麼我們非但不能蒙 神的赦免,而且必收割沉溺罪中的惡果。但天父 神無限的恩慈和憐愛,祂應許我們:只要我們肯離開罪,承認悔改,必因信得着在主耶穌基督裡的救恩,而且 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約翰一書第一章第9至10節)。”因為 神是信實且公義的,人若肯認自己的罪而又肯悔改, 神會回應,赦免人的罪,得到恢復與 神的交通。
基督信徒有 神居於心中,理應不會故意去實行罪,但仍會無意犯罪,所以必須要悔改。因此信徒若說自己無罪,就像新約諾斯底派的人一樣,不以自己的邪惡行為為罪,便是自欺把 神當作說謊的。所以信徒應該明白,若然我們認識主耶穌基督,但又繼續去不停故意地犯罪,而認為基督與 神會不停地饒恕我們,這是荒謬的,宇宙中只要有基督耶穌與 神存在的一天,就不可能有諸如此類的荒謬應許:惡人你盡可繼續作惡多端,拒絕承認你的罪孽,但依然可蒙受 神的慈悲憐憫。請問,叛徒若不知悔改,依舊公然叛變,他怎能期望國王赦免他的叛亂罪呢?沒有人會愚昧到一個地步,竟然妄想全地的審判官,會在我們拒絕承認又不願拋棄叛亂的罪的情況下,替我們把罪赦免。
更甚, 神的恩慈若要完全,也必須要求悔改的心與赦罪之恩相提並論。因此在 神的恩慈中若容許罪人耽溺罪中,而仍然賜下赦罪之恩,那麼全然聖潔的 神的恩慈就是有缺陷而且膚淺的。這種慈悲也是不公平而殘缺的。就如瘸腿、斷臂、眼盲一般畸形。一個該死的罪人的罪能蒙赦免,全然是無可限量的恩典。正如詩篇中所歌頌的主題:“祂赦免你的一切罪孽。”(詩篇103篇第三節)。但假如我們的罪孽蒙 神赦免了,但我卻仍然沉溺在罪中,放縱邪情私欲,無惡不作,卻又認為 基督的犧牲,我們盡管是這樣, 天父神都一定無可選擇地去赦免我們,若是這樣,赦罪之恩對我們又有何用呢?跟我們原本的罪沒有脫離,那與赦罪有什麼的關連呢?我們又需要赦罪的恩來幹什麼呢?豈不像一碗含毒的鷄湯,雖然好喝,但更具有喪命的毁滅力;若被洗淨了,卻仍然在污泥中打滾;蒙治癒了,身體上仍有痳瘋的白斑,這種恩慈乃是一大諷刺。把死人帶出墳塋後但不救活,那又何必多此一舉呢?如果瞎眼的人不能開眼復明,把他帶到陽光底下又有什麼用?這是不是等於 神的恩慈造了,但對人來講毫無用處呢?
感謝主耶穌基督與天父 神,祂不僅饒恕我們的罪孽,也醫治我們的疾病。祂不僅潔淨我們過去所犯的罪孽,也提拔我們擺脫目前的骯髒行徑,祂也要保守我們不在未來絆倒。我們必需欣喜地同時接受悔改的心與赦罪之恩,這兩者絕不可以分割為二, 神通過主耶穌基督賜給我們的永約的遺產是合一,不可分割,也不能一份一份打包的。分割救恩工作,等於把新生的孩子割成兩半,容許這麼做的人,必然與孩子沒有任何親屬關係!我們若是說認識也接受了主耶穌基督,又知道 神赦免我的罪,然後又容許我和以前一樣貪愛世界,邪惡橫亙,我會感到滿意嗎?絶不可能!得救的靈魂懼怕罪比懼怕罪的刑罰更利害。信徒心中吶喊應不會是:“誰能救我脫離罪的刑罰?”而應該是:“我真是苦阿!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羅馬書第七章第24節)。“誰能使我擺脫試探,成為聖潔,正如 神是聖潔的?”既然悔改與赦罪並連,才能符合 神的旨意,既然必需如此才能使救贖之大工完全,人也才能成為聖潔,那麼就可確定這原則不容也不能改變。
作为一個真正屬靈的基督徒,悔改也是與赦罪兼容並蓄的,尤為孖生兄弟。從來沒有一個真心為罪而懊悔,更憑信靠主耶穌基督的心而痛改前非的人,結果不蒙天父 神赦免的。相對地,也沒有一個蒙 神赦免的人,不曾為他的罪而痛苦懊悔的。我可以毫不遲疑與絕對堅挺的說:在蒼天之下,過去沒有、現在沒有,將來也永遠不會有任何人的罪被潔淨,除非他的心同時為罪痛悔並信靠主耶穌基督。對罪的恨惡,往往與蒙赦免的感受同時進入人的靈魂之中,而且要在有生之年永遠同居在一起,不能分割。這兩件事實彼此交通作用。人因為蒙赦罪之恩,所以能悔改,為罪而痛悔。人因為悔改認罪,所以也必然蒙 天父 神赦免其罪。而我們一旦確知自己的罪孽蒙赦免,我們就會開始越來越恨惡罪。若然我們真的相信主耶穌基督的寶血已將我們潔淨得比雪更白,我們悔改的心就會越來越隨着信心的增長而增長。但是我們絕不可以誤解,悔改的心並不是幾天或幾星期的事,不是短暫的,不是轉眼就成過去。它乃是一生之久伴隨我們的恩典,就像信心本身一樣。
悔改之心是信心不可或缺的伴侶。信主之後我們憑信心行事而非憑眼見,悔改的淚珠始終在信心的眼睛中閃閃發光。但悔改若不是由信主耶穌基督而生的悔改不是真悔改,不含來自因基督賜與的信心的悔改也不是真信心。所以信心與悔改是連體嬰,緊緊相連,不可分割 。我們若相信基督的犧牲對我們的愛有多少,我們更相信主耶穌基督對我們饒恕的愛有多少,也相對的,我們悔改的程度也有多少。我們悔罪、恨惡罪的程度有多少,也相對的,我們更會享受被高舉的基督所賜的賜下的赦罪之恩豐盛的程度也有多少。只有真心悔改,我才會珍惜赦罪之恩的可貴;也只有知道自己的罪已蒙赦免,才會品嘗到從悔改而來那刻骨銘心的滋味。這經歷聽來也許很奇怪,事實上真的是這樣奧妙的。在每個蒙恩得救的人心中,認罪與悔改的苦澀與得到赦罪之恩的甘甜,調和成無與倫比的喜樂滋味,這一種特別救恩的感受我絕對不願意失去與放棄!
後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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