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有一句說話,“謀事在人,成事在神(在天)”,這個意思是说,人人都可以有他自己的計劃,但能將計劃完成一定需要靠着萬能的 神的幫助與同意。因為 神是掌管宇宙萬物一切運行的全能創造者。
人所做出在表面的功夫都是自己認為最好的,但 神並不看人的表面,祂能深入人的心底裏,祂衡量人內心裏的動機。若然一個人認識 神,想籌謀和計劃他的將來,在任何方面如都能謙卑地接受 神的旨意,聆聽祂的話語,若是 神喜悅的, 神一定成就。
天父 神所創造的萬物各有其用處,祂是人生也是宇宙的全能主宰者,祂賞罰分明。 神有時藉惡人彰顯祂的大能,但作惡犯罪的人難免刑罰。
很多時候,主耶穌基督的信徒會受到試探;多少信徒們會埋怨為什麼 神讓試探來拖垮我們?天父 神只有“美善的本性”。在 神那裏只有“美善的恩賜”和“全備的賞賜”。面對試探,信徒若站在 神一邊與惡對抗一定能得勝。 神是聖潔的,不能為罪所誘,故與試探毫無關係。天父 神既不引誘人,也不把試探加在人身上。人受的試探生發於人內心的私慾,魔鬼才利用這私慾去引誘人犯罪。
神就是光,在祂裏面毫無黑暗。祂創造日月星辰,是光的源頭(眾光之父),祂潔淨無瑕,一點陰影也沒有;從祂那裏賜給人的無不美善完備。被造物會變,祂則永恆不改變。基督信徒活在這個世界上,按照這個世上的標準而生活的時候,以為在這個世界上就不會吃虧,自以為是“靠得住與信得過”。以為與這個世界“連手”,但 神的標準完全超越這個世界上的一切,包括物質与情慾以及我們的私慾。若然基督信徒以這個世界為標準他必不免受罰(第五節)。 神喜悅的是人能愛人,(憐憫)又誠實。信 神的人若肯認罪,又能遵行 神的旨意, 神必會赦免其罪,定不予以責罰。從這角度來說,憐憫、誠實使罪“得贖”,也就是能止息 神的忿怒。
但信徒不可誤以為靠憐憫、誠實就可以得救。得救需靠 神的恩典和人的信心。人得救一定需要接受主耶穌基督的生命與祂所言所行的一切。悲哀的是,今日去教會的很多人都以財利為中心點,他們不理睬基督的旨意,在生意上偷稅、漏稅,以不法手段瞞騙來賺多點世上的錢財,總是要違背 神的旨意;也有很多信徒在教會裏面亂搞男女關係、情慾橫行、離婚再婚處處皆是,教會今天變成了一個蛇鼠一鍋的污穢之地。信徒不以基督得勝所付出的重大代價(祂為拯救罪人-我們-而來到這個世界上、為救贖罪人-我們-而受到鞭打、為得到父 神對罪人-我們-的赦罪而犧牲、付出祂的寶血以及祂的生命 )而付出他個人的代價,反而在世界上付出努力去掙來世界的一切。人人都認為有一條路自以為是正路,但最終必成為死亡之路(第25節)。
信徒今天能得到恩典、進去教會、有機會接受主耶穌基督,應接受基督對信徒的勸勉,又要努力工作。若信徒喜歡走捷徑(歪路)又視之為正路,結果必定自取滅亡。人生本是一個悲劇,人以為追求到這個世界上能得到的不義之財,以為能夠在主耶穌基督話語以外的任何成就,終均非永久,更會樂極而生悲。信徒也會為飢餓的需要去做工,但重要的是飢餓不應該是工作的動機,所以主耶穌基督在聖經中教導:“總要勞力,親手作正經事,就可有餘分給那缺少的人”(以弗所書第四章第28節)。
《以弗所書》第四章裏面列舉了一些基督徒與人共處的原則:言語要清楚,說話要誠實(第28節),工作要殷勤,不可有貪心等。這是信徒脫去舊人、穿上新人的積極表現。這些原則不只是信徒在教會中,也是在教會外與非基督徒相處,行事為人的標準以及指導。信徒應深切明白,在第27節中:“燒焦的火”亦作“灼熱的火”,比喻惡人的言語毁謗,傷人如烈焰灼身。信徒理應更加小心,不可隨便胡言亂語,以為心中所想的,說得出來攻擊就說出來。信徒應謹守主耶穌基督的訓言,定必得好處;倚靠天父 神耶和華的便為有福(第20節)。世上無難事在天賦 神手中 ,萬事都掌握在造物主手中,信徒應知道非決於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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