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在天上的父,
願人都尊你的名為聖。
願你的國降臨;
願你的旨意行在地上,
如同行在天上。
我們日用的飲食,今日賜給我們。
免我們的債,
如同我們免了人的債。
不叫我們遇見試探;
救我們脫離凶惡 。
因為國度、權柄、榮耀,全是你的,
直到永遠。阿們 !
基督徒的生命模式
所蒙受的恩典
得與天父 神的性情有分(下)
約翰福音第1章第12至13節: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賜他們權柄作 神的兒女。這等人不是從血氣生的,不是從情慾生的,也不是從人意生的,乃是從 神生的。
約翰福音第14章第8至11節:腓力對他說:“求主將父顯給我們看,我們就知足了。” 耶穌對他說:“腓力,我與你們同在這樣長久,你還不認識我嗎?人看見了我,就是看見了父;你怎麼說‘將父顯給我們看’呢? 我在父裏面,父在我裏面,你不信嗎?我對你們所說的話,不是憑著自己說的,乃是住在我裏面的父做他自己的事。你們當信我,我在父裏面,父在我裏面;即或不信,也當因我所做的事信我。
約翰福音第12章第49至50節:因為我沒有憑著自己講,惟有差我來的父已經給我命令,叫我說甚麼,講甚麼。 我也知道他的命令就是永生。故此,我所講的話正是照著父對我所說的。
約翰福音第16章第12至15節:我還有好些事要告訴你們,但你們現在擔當不了。只等真理的聖靈來了,他要引導你們明白一切的真理;因為他不是憑自己說的,乃是把他所聽見的都說出來,並要把將來的事告訴你們。他要榮耀我,因為他要將受於我的告訴你們。凡父所有的,都是我的;所以我說,他要將受於我的告訴你們。
“三位一體”的真 神:聖經中沒有“三位一體”這個名稱,也沒有明文的定義,但這卻是天父 神在聖經中對世人宣示的一個事實,是關乎於全人類命運的真理,我们都應该暸解這真理。
三件明顯的事實構成這真理:
1,在聖經中,父(羅馬書第1章第7節)、子(約翰福音第1章第1節和14節)和聖靈(馬可福音第1章第10至12節 ),三位同被稱為 神。
2,這三位都有獨立的位格,並非一位以三個身份在不同的時間出現(馬太福音第3章第16至17節)。聖靈降臨在聖子耶穌身上,使祂充滿能力展開傳道的工作;聖父的聲音見證耶穌是祂的愛子(第17節)。“三位一體”的真理在這裏清楚顯露。
3, 神是獨一無二的(馬可福音第12章第29節)。
在新約中主耶穌基督與聖靈同被稱為 神(使徒行傳第5章第3至4節;羅馬書第9章第5節;希伯來書第1章第8節),新約亦同時強調 神的獨一性(提摩太前書第2章第5節),在經文中清楚顯示三位一體的合一性。祂們同是一位 神(約翰福音第10章第30至32節;第14章第16至17節和第23節;羅馬書第8章第9節;哥林多前書第3章第16節)。
三個位格並沒有排名先後之分(馬太福音第28章第19節;哥林多後書第13章第14節;帖撒羅尼迦後書第2章第13至14節;猶大書第20至21節)。三位之間的關係是這樣:
1,三位在本質上同等,在任何一位裏面都有全部 神的本質和屬性(歌羅西書第2章第9節);但在屬靈行政的行事次序上,父却比子和聖靈高(約翰福音第6章第38節;第13章第16節;第14章第28節);
2,而“子”一字不是地位的高低,而是基督與父的相似和同等(約翰福音第5章第18節);
3,三位中任何一位與其祂兩位都是共通和共有的,但同時在工作上也有分工的情況(約翰福音第14章第17和23節;以弗所書第1章第4至5節,第13至14節)。
神是個靈,是沒有肉體的(約翰福音第4章第24節)。但 神雖是靈,却可以以有形的身體向人顯現(创世記第18章)。 神子主耶穌基督道成肉身住在人世間,更是一個真理上的奧秘(提摩太前書第3章第16節)。
神是有位格的 神: 神對自己的啟示顯示祂的自覺性(利未記第19章第1至2節 ); 神對人類所發出不改變的旨意顯示祂的自決性(以賽亞書第46章第10至11節 )。祂有理性(詩篇第33篇第10至11節) 、情感(创世記第6章第6節;約翰福音第3章第16節)和意志(啟示錄第4章第11節)。
神是自存(自有)的 神(出埃及記第3章第14節),祂是唯一在自己裏面有生命的(約翰福音第1章第4節),也在永恆裏面有這生命(約翰一書第1章第1至2節);其他一切存在的都源出於祂。
神是永恆不變的,祂的本性、屬性和主旨是永遠不會變更的(詩篇第102篇第27節; 雅各書第1章第17節)。 神是永恆的,祂的生命沒有開始也沒有終結(啓示錄第22章第13節)。祂能進入時間之中與人類有歷史上的交往,但卻不受時間的限制(申命記第32章第40節;詩篇第90篇第2節;第102篇第27節)。
神是無所不在的,意思就是說, 神絕對不受空間的限制。祂全部的本質,能夠在不同的空間裏同時出現(詩篇第139篇第7至10節;耶利米書第23章第23至24節;使徒行傳第17章第27至28節)。
神無所不知,祂永恆和全備的知識使祂知道已成的(過去的)、現在的和未來將發生的事(預知)(詩篇第33篇第13至15節;第147篇第4節;馬太福音第10章第29節;使徒行傳第15章第8節)。
神無所不能(詩篇第33篇第9節;耶利米書第32章第27節);不過 神的全能也有一定的限制,但這不是外來的,而是 神自己本性上的限制。因此 神不能說謊(提多書第1章第2節;希伯來書第6章第18節);神不能違背自己(提摩太後書第2章第13節)。 神完全美善,充滿各種完美道德屬性。祂全信實可靠(詩篇第138篇第2節;約翰福音第3章第33節;羅馬書第3章第4節);祂全慈愛憐憫(羅馬書第11章第32節;提多書第3章第4節;約翰一書第4章第8節);祂全公義(約翰一書第1章第9節);祂全聖潔(利未記第19章第2節)。祂是十全十美、完全美善的神,所以祂對罪惡恨之入骨,祂絕對賞善罰惡的原則是永恆不變的。(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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