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在天上的父,
願人都尊你的名為聖。
願你的國降臨;
願你的旨意行在地上,
如同行在天上。
我們日用的飲食,今日賜給我們。
免我們的債,
如同我們免了人的債。
不叫我們遇見試探;
救我們脫離凶惡 。
因為國度、權柄、榮耀,全是你的,
直到永遠。阿們 !
主耶穌基督對門徒的稱呼
主與僕
約翰福音第十三章第13和16節:你們稱呼我夫子,稱呼我主,你們說的不錯,我本來是。…… 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僕人不能大於主人,差人也不能大於差他的人。
人被僱作為僕人,有三個基礎的條件:
1,聽從主人的旨意;
2,接受主人的命令;
3,實行主人的計劃、安排。
作為主人,當然不會僱用一個不聽從主人話語的僕人。主人是權柄的施行者,而僕人是執行主人權柄的實行者。
聖經教導作為僕人的要尊重主人。主耶穌在世上的時候,奴隸(奴僕)是當時社會中一種制度,富貴人家多畜養奴婢。這制度雖不合 神創造人的本旨,但那時已相當盛行。聖經教訓常涉及怎樣處理奴僕和主人之間的關係,使雙方能和諧相處。教訓要求作僕人的聽從肉身的主人,但也吩咐主人應善待僕人如一家人(以弗所書第六章第5至9節)。
一個人可不可以同時間接受兩個主人呢?斷然不可,因為兩個主人會發出兩個不同的主意,作僕人的也不可能同時執行。
一個僕人不能事奉兩個主;不是惡這個愛那個,就是重這個輕那個;你們不能又事奉 神,又事奉瑪門。(《路加福音》第十六章第13節)
瑪門有“金錢”、“利益”、“財富”諸意。人若專注喜愛瑪門 ,相信金錢萬能,哪能敬畏 神、愛 神呢?唯有專心尋求 神的旨意,不為物質所覊的人,才能有分於天國。
主耶穌基督用主人與僕人對門徒的相稱,就等於我們今天接受了主的救贖,就應專一事奉主耶穌基督。一個僕人不能同時對兩個主人盡忠;人不能腳踏兩隻船。縱然教會內部會有不和,信徒生活亦非毫無瑕疵,但信徒仍被稱為“聖徒”,由此可知,信徒“成聖”的地位是因相信主耶穌基督救贖的大功,憑着與主耶穌基督聯合的新關係獲得的。而求告主名就是這種信心的表現(羅馬書第十章第13節)。
世人能得着這信心,並不分身份、地位、尊卑、貧富;因為世人只得一位真正的主—主耶穌基督(羅馬書第十章第12節)。
一個人認主耶穌為他生命的主,不是用外表(例如亢奮狀態)來衡量,重要的是所說的話本身,當然也要加上人的行為。 自誇、假見證或毀謗的話決不會出自聖靈;出自聖靈的必為榮耀主耶穌基督的話(約翰一書第四章第2至3節)。人若真認主耶穌基督為主,他的生命就與主耶穌的生命聯合起來, 活出主所吩咐與喜悅的聖潔生命。
若信徒真認主耶穌基督為主,教會(當然也包括家庭)一定合一,因為不問基督徒在什麼地方,都共有一個身體、一個聖靈、一個指望、一主、一信、一洗(以弗所書第四章第5節 )一 神,基本因素相同。若有什麼不同,都屬表面,無關宏旨。
基督信徒生活的共同目標:
1,“一主”是大家都承認主耶穌基督為主(哥林多前書第十二章第3節)。
2,“一信”指同信主耶穌基督為主。我們得救乃因這信。
3,“一洗”是受洗歸入同一位主耶穌基督。
因此,基督死了,又活了,為要作死人並活人的主。 (《羅馬書》第十四章第9節)
你們殺了那生命的主, 神卻叫他從死裏復活了;我們都是為這事作見證。(《使徒行傳》第三章第15節)
主耶穌基督不但是宇宙的創造主,祂也是人類生命的糧(約翰福音第六章第33節),所以人接受主耶穌基督為主就擁有了生命,也得到了永生。所以信徒若真正要“見主耶穌基督”就一定要在屬靈的意義上追求:與眾人和睦、追求聖潔、不拜瑪門、不行私欲、不沾情慾、不作自主。我們聖潔才可以和祂有交通“能見主”(希伯來書第12章第14至17節)。
信徒認識主耶穌基督切忌忘恩負義,不然就有如《何西阿書》第八章第14節的慘景一樣。信徒應每天口裏都是稱頌敬拜主耶穌基督,更活出基督榮耀的生命。主耶穌基督是宇宙間最高超、最榮耀、最有權柄的地位。有一天,只要一稱基督耶穌的名,不但地球上的人類,連天上和地底下的居民都要向祂屈膝跪拜。那時天父 神要全世界所有的人類和靈界所有受造之物,都要敬拜主耶穌基督,事奉主耶穌基督,稱主耶穌基督為“主”(腓立比書第二章第9至11節)。
兄弟姊妹們,你們願意今天稱主耶穌基督為主或是祂第二次來的時候才稱祂呢?我們今天是不是尚在追逐瑪門,拜瑪門為主呢?或是拜主耶穌基督,稱祂為"主"呢?我們是誰的僕人?誰是我們的主人?我們抉擇敬拜賜給生命的主—救贖主耶穌基督為主或拜帶至滅亡甚或滅門之主—魔鬼撒旦為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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