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主耶穌基督的稱號
道
約翰一書第一章第一節:論到從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就是我們所聽見、所看見、親眼看過、親手摸過的。
約翰福音第一章第一節:太初有道,道與神同在,道就是 神。
主耶穌基督就是“生命之道”,祂本身就是生命,祂是生命之源頭,也永恆掌握生命。祂是自有永有的,所以“從起初”便“原有”。祂是那創造宇宙萬物的主宰,更是人類福音的中心人物。沒有世界以前(太初)就有了祂;自從宇宙被創始祂就在那裏工作。祂(道)成為人身,把 神為世人所定的計劃向世人充充足足的顯明出來。祂像晨曦,驅散了黎明前的黑暗;如萬丈金光,燦爛地照亮整個黑暗的世界。主耶穌基督,這位來自天上惟一的真光、榮光,在人類歷史的地平線上出現,要照耀被黑暗掌權的世間一切受造的萬物。祂就是那惟一的“真”生命,要從為罪所充塞的邪惡人間,驅除死亡,引導世人進入一個有永生盼望的新時代。
藉著主耶穌基督的顯現,世人可以得知:
1,祂是宇宙的主,讓我們明白祂與天父的關係;
2,祂也是歷史的主,讓我們看見祂和人類的關係;
3,祂更是救世的主(萬物的救主),讓我們了解祂和世界及人類前途的密切關係。
祂道成了肉身,來到這個世界,住在世人中間。而這位道成肉身的 神子不只是宇宙真理的化身,祂自己本身也說傳講的內容。
在太初創造萬物之先就有了祂;
祂是那未有世界之前就有的“智慧”(哥林多前書第一章第24節;以弗所書第三章第10至11節;歌羅西書第二章第2至3節);
是那位全然立定天地的“話語”(創世記第一章第一節至第二章第22節;詩篇第三十三章第6節 );
是福音信息中萬人(所有人)生命之道。
祂就是 神道成肉身來到世上的主耶穌基督(約翰福音第一章第14至18節;第十四章第9至11節;歌羅西書第二章第9節)。
舊約裏面 神嘵諭先知耶利米吩咐以色列民:“我”只吩咐他們這一件,說:“你們當聽從我的話,我就作你們的
神,你們也作我的子民。你們行我所吩咐一切的道,就可以得福。”(耶利米書第七章第23節)。可知這位憐憫創造的 神,也是罪人的救贖主,祂並没有因人的罪孽而放棄世人;已經明明顯示有一天祂會道成肉身,來到這個世界上,執行祂為世人所定的救贖大計 。只要誰人願意聽從祂(主耶穌基督 )的話語,就可以得到救贖與永恆的祝福。
這位我們在天上的父 神,自從創造人類開始,就一路關愛世上每一個人。從先祖亞當與夏娃跌落罪的陷阱以後,祂開始不停的呼喚世人聽從祂的話語 ,離開罪惡,回到正道上(創世紀第十八章第19節),得到祂的眷顧。
我們今天去教會希望作一個基督的信徒,但當我們面對 神所設立的誡命的時候,我們總會說一句:難呀,難呀,真的很難啊!當然,人因一己的力量,怎麼可以遵守 神所設立完全聖潔無瑕疵的命令呢。
《申命記》第三十章第9至19節,在這裏以色列全民(信徒)要作出一個抉擇。 神要他們(我們)遵行的事既非難行也非高不可及,而是近在咫尺,明顯易懂,就在人的心中、口中(羅馬書第一章第19、20節;羅馬書第十章第8、第9、第10節)。而以色列民(世人、我們)接不接受擺在面前的約,也就是生與死和禍與福的選擇。人若要得到“真生命”,必須要敬畏 神,愛 神,獨一依靠祂;這會帶來人生命豐富、子孫綿遠、長久享福。而人對神愛的表現應在遵守祂的誡命上,照主耶穌基督所行的去行,這才是完全的愛,才真正與天父 神在靈裏契合。 神的愛顯現在基督信徒對人的態度上,只有一個人從重生了、潔淨了的心裏發出來的,才是真的愛心;若沒有從真理之道的種子中生長出來的屬天的新生命,切實無私的相愛是不可能的。
人本身軟弱,容易衰殘,但 神的道永遠常存,這道現在彰顯在主耶穌基督身上,祂把福音的真道傳給罪人(你、我)聽,要人認罪、悔改、相信,接受新生命(重生)。 神就是光,在祂裏面毫無黑暗(約翰一書第一章第5節)。祂創造日月星辰,祂是光的源頭(“眾光之父”),完全潔淨無瑕,連一點陰影也沒有;從祂那裏賜給人的無不完善全備。被造物會變,祂永恆不會改變。人若相信主耶穌基督,所得的重生新生命,就是這樣一個潔淨無瑕,再沒有罪存在的新生命。
人去教會,若以為單單聽了便足夠,無疑是自欺。鏡子照的是人的天然面目;用福音真道,也就是“全備使人自由之律法”如一面鏡子來衡量自己,可以知道怎樣行才完全。舊約的道德教訓是以十誡為基礎,主耶穌基督使這教訓更全備,祂為我們來成全。人若信靠主的話語,祂會賜予我們力量去遵守,人就可以不再作罪的奴隸,恢復自由人的地位(雅各書第一章第18至25節)。
從 神而來的福音,傳給舊約也傳給新約時代的人,傳講方式或各有不同,但都需靠着信心來接受,才可以有進入那安息的權利。以色列人(去教會的人)聽了沒有反應,因為沒有信心,所以得不到真理的益處。可見單聽而帶著不信的心是不夠的。主耶穌基督說:“所以我對你們說,你們要死在罪中,你們若不信我是基督,必要死在罪中。”(約翰福音第八章第24節)。主耶穌基督更加對信祂的猶太人(真信徒)說:“你們若常常遵守我的道,就真是我的門徒;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約翰福音第八章第31至32節)。
人若相信主耶穌基督所傳講的真理,成為祂的真信徒,在真理的光照下,便不會受罪的管轄,就會成為自由的人。一個人若能把全部事實看清楚,便不會為愚昧無知所束縛,就不再生活在自義、驕傲、嫉妒、成見、偏見的管轄下。這種洞悉與分辨是非的能力,要求內心真道的照明。這只有接受主耶穌基督為主,遵守祂所傳的道,不作罪的奴隸,才能辦得到,別無他徑。
所以,去教會的兄弟姊妹們, 你們要切切地求那更大的恩賜。 我現今把最妙的道指示你們。(哥林多前書第十二章第31節)。 為此,我們也不住地感謝 神,因你們聽見我們所傳神的道就領受了;不以為是人的道,乃以為是神的道。這道實在是神的,並且運行在你們信主的人心中。(《帖撒羅尼迦前書》第二章第13節)將生命的道表明出來,叫我在基督的日子好誇我沒有空跑,也沒有徒勞。(《腓立比書》第二章第16節)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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