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主耶穌基督的職事
奇妙策士
以賽亞書第九章第六節;第二十八章第二十九節;第二十九章第十四節
在古時,舊約聖經裏面已經將救贖主-主耶穌基督的出生、降臨到世人中間以及祂的職事表明出來。《以賽亞書》所預言的彌賽亞的降生,應驗在主耶穌基督身上。祂有四個榮銜,而每個榮銜中包括兩個因素:
第一個:“奇妙策士”。“策士”有“設計者”的意思,是指出這位新生的王治理政事、領導全民的能力,祂旨意裏有一個永遠的救贖大計劃要執行。這個大計劃在《以賽亞書》第十一章、和第二十四至二十七章預示給以色列民。
祂“奇妙”,因為這個大計劃執行時,可令全人類大感希奇,簡直是目瞪口呆,人沒有可能憑著自己有限的思想能力而相信。而“奇妙”這個字譯出來亦可作“非人所能明白的”,因為這個名字代表了創造宇宙天地萬物的 神的完美、全備,非世上任何的語言文字可以說明,或加以限制。人只能從祂奇妙超絕的工作中見到祂的全智、全能、全備、十全十美。世人眼能看見、耳能聽見的事物,我們若仔細思想一下,就一定知道有一位遠遠超越人能夠猜測、衡量的造物主。
世人因先祖亞當,夏娃犯罪而變成罪人,從此他們的後裔,一生下來,每一個都帶有原罪,人沒有選擇的餘地,打從出生到慢慢長大,在思想、行為上都是傾向罪孽的(自我為中、可以損人而利己……)。正如中國人所講:“江山易改,本性難移”,用作比喻一個人生命很難改變。正如使徒保羅在《羅馬書》第七章第十五至二十五節裏面所描寫的一個人在罪惡與良善之間的掙扎。人願意遵行律法,不想犯罪,縱然這樣,在罪的影響下出現的行為卻事與願違。
很多時候,一個人的行為不是出於自願,不是他的決定和選擇,這是受罪的轄制。在遵行律法中的理想和人罪性的實際情況間,有一道很大的鴻溝。這些個人親身經歷,表達那種因內心的徬徨而發出的呼聲,發人深省。罪是一種強橫的力量:專橫、暴虐、殘酷、邪淫,住在人肉體內,左右人的行為。人溺陷其中,在罪惡橫暴力量下面做奴隸、受苦難,這種內心的爭戰,令人痛苦萬分、骨頭枯乾、甚至精神崩潰。這罪惡的力量雖在肉體中却好像從外邊控制人,是這世上邪惡的力量。
肉體既然受罪與邪惡的管轄,人怎樣才能擺脫呢?答案只有一個,惟有信靠主耶穌基督!因靠着主耶穌基督,人可以勝過罪惡,得到拯救,成為一個不用犯罪、不被罪捆綁的自由人,改邪歸正, 天天過上平安喜樂的生活。這樣的救贖,恩典的救恩,絕非世人可以做得到,甚至乎想想也是不可能的。但我們的救主耶穌基督祂就是來到世上執行這一個“奇妙”的恩典的大計劃!
“奇妙的恩典Amazing Grace!”,朋友,你願意接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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