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和華是我的牧者,
我必不致缺乏。
他使我躺臥在青草地上,
領我在可安歇的水邊。
他使我的靈魂甦醒,
為自己的名引導我走義路。
我雖然行過死蔭的幽谷,
也不怕遭害,
因為你與我同在;
你的杖,你的竿,都安慰我。
在我敵人面前,你為我擺設筵席;
你用油膏了我的頭,使我的福杯滿溢。
我一生一世必有恩惠慈愛隨著我;
我且要住在耶和華的殿中,直到永遠。
(詩篇第23 篇)
續主耶穌基督與教會的關係
基督建立教會
馬太福音第十六章第十八節: 我還告訴你,你是彼得,我要把我的教會建造在這磐石上;陰間的權柄不能勝過他。
主耶穌基督對彼得說這句說話在希臘文的諧音來說是雙關語:“你是彼得(譯出來是小石),我要把我的教會建造在這磐石上(指巨石)”;主並沒有說:“建在你彼得身上”。
教會的基礎是主耶穌基督自己。這磐石,第一是指聖靈降臨後像彼得那樣的信心,認主耶穌為基督、為主;第二是指彼得和眾使徒所構成的教會的根基,基督就是那房角石。
以弗所書第二章第20節: 並且被建造在使徒和先知的根基上,有基督耶穌自己為房角石,
教會的希臘文是ekklesia,當作動詞用時是“召出來”的意思,變為名詞後便成了“被召集在一起的人”。原本這兩個字可用在任何一種集會上,例如以弗所城裏群眾的集會(說了這話,便叫眾人散去。– 使徒行傳第十九章第41節),從埃及出來的以色列人在曠野的集會( 這人曾在曠野會中和西奈山上,與那對他說話的天使同在,又與我們的祖宗同在,並且領受活潑的聖言傳給我們。-使徒行傳第七章第38節)
四福音書只有兩次提到教會,都在《馬太福音》中。第一次提到是在前面引述的第十六章第18節,第二次是在第十八章第17節。主耶穌基督說:“我要把我的教會建造…..”這說明,教會的建立是以後的事,而定義也從普通的聚會而變成一班被呼召的信徒的聚會。教會的話題,亦從一般聚會的話題:說三道四、是非流言、物質、物欲、埋怨、咒罵、評論、毀謗、尋求世上的標準、需要,盡都是心靈得不到平安與滿足的內容,變成了了解罪人得救贖的原因,以及這位救贖主耶穌基督的偉大與全善的愛。信徒在聚集中相互分享在基督裏面的見證、祝福,大家互相在軟弱、不足上扶持、勸勉、鼓勵,也有需要責備的時候。
主耶穌基督為房角石
以弗所書第二章第19至22節: 這樣,你們不再作外人和客旅,是與聖徒同國,是 神家裏的人了;並且被建造在使徒和先知的根基上,有基督耶穌自己為房角石, 各房靠他聯絡得合式,漸漸成為主的聖殿。你們也靠他同被建造,成為 神藉著聖靈居住的所在。
這裏用的是建造聖殿的比喻。主耶穌基督的信徒是建築的材料,主耶穌基督是房角石、殿的磐石與基礎,使徒和先知是殿的根基,聖靈是居住在殿裏的主人,殿就是教會。
參考《彼得前書》第二章第四至八節: 主乃活石,固然是被人所棄的,卻是被 神所揀選、所寶貴的。你們來到主面前,也就像活石,被建造成為靈宮,作聖潔的祭司,藉著耶穌基督奉獻 神所悅納的靈祭。 因為經上說:
看哪,我把所揀選、
所寶貴的房角石安放在錫安;
信靠他的人必不至於羞愧。
所以,他在你們信的人就為寶貴,在那不信的人有話說:
匠人所棄的石頭
已作了房角的頭塊石頭。
又說:作了絆腳的石頭,跌人的磐石。他們既不順從,就在道理上絆跌;他們這樣絆跌也是預定的。
教會的根基是使徒和先知,因為這兩種職事非常重要,保存了福音的純正信仰。使徒是親眼見過主耶穌基督的人,是主耶穌在歷史上的見證人。先知不是舊約時代的先知,是新約時代聖靈施予的一種特別恩賜,也是一種職事;他們得着 神的啟示,將 神的心意,旨意寫下來傳於教會。
教會既有基督作聖殿根基的房角石,整個建築以祂為依歸,當中自然也有 神的旨意、話語,這樣建成的教會有主耶穌基督的生命活在當中,能不斷地成長,充滿活力地生長。房屋使用石頭和磚塊建成,但教會則用人來建造。信徒與聚會都是整個教會的一個重要部份,這樣的教會是 神的居所,祂的大愛與祂更新人與社會的力量,都可在這裏找到、得到,世人也可以在教會裏面得到心靈以及生活上的滿足和醫治。
神是個靈,無處不在,充滿宇宙,也充滿教會。
以弗所書第一章第23節: 教會是他的身體,是那充滿萬有者所充滿的。
教會也是信徒認識、接受主耶穌基督以後,在當中能夠常常得到各方面的鼓勵以及扶持,亦是信徒們聚集的時候,相互安慰與更新的地方,所以聖經吩咐我們不可停止聚會。
希伯來書第十章第25至31節: 你們不可停止聚會,好像那些停止慣了的人,倒要彼此勸勉,既知道那日子臨近,就更當如此。
因為我們得知真道以後,若故意犯罪,贖罪的祭就再沒有了;惟有戰懼等候審判和那燒滅眾敵人的烈火。人干犯摩西的律法,憑兩三個見證人,尚且不得憐恤而死,何況人踐踏 神的兒子,將那使他成聖之約的血當作平常,又褻慢施恩的聖靈,你們想,他要受的刑罰該怎樣加重呢! 因為我們知道誰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又說:“主要審判他的百姓。”落在永生 神的手裏,真是可怕的!
信徒在人與人之間應盡的社會責任既是彼此相顧、激發愛心和行善,便需要在信徒間多有交通來往,才有實現、學習、行使這責任的機會。聚會的希臘原文有“崇拜”聚集的意思,是信徒正式交通的場合。信徒參加聚會具有積極的作用,可以彼此勸勉,互相激勵。“停止”是說“放棄”努力,不堅持下去,在靈性上生活孤立,繼而定會以失敗跌倒、陷入罪孽收塲。所以說“不可停止聚會”,免得引來不幸的惡果。“那日子”指主耶穌基督再來的時候。信徒度日應當時刻注意實行前面所規勸的事,要像已聽到主耶穌基督到來的腳步聲那樣儆醒,因為祂必快來。阿門!
而在第26至31節是警告人若得知真道,而後離開所信之道的危險,既然主必快來審判,審判也就不遠了。兄弟姊妹們不要老是為世界的事情忙碌、煩惱及尋找,應多多、常常聚會,在主裏面互相勉勵,讓信心增長,相互扶持,走在這條天路(主耶穌基督是我們的道路、生命和真理)上。不要“故意犯罪,明知而故犯”。因為這等於“不要,放棄”真道,這就會失去唯一的基督的救贖,那就再也不可挽救(第26節),只有面對滅亡的命運(第27節)。
帖撒羅尼迦後書第一章第六至九節: 神既是公義的,就必將患難報應那加患難給你們的人, 也必使你們這受患難的人與我們同得平安。那時,主耶穌同他有能力的天使從天上在火焰中顯現,要報應那不認識 神和那不聽從我主耶穌福音的人。他們要受刑罰,就是永遠沉淪,離開主的面和他權能的榮光。
“永遠沉淪”指的不是感覺全失的完全毀滅。所有的人最後都要站在主的審判臺前, 神的憤怒要臨到“一切作惡的人”,患難、困苦會加添在他們身上。
羅馬書第二章第五至九節: 你竟任著你剛硬不悔改的心,為自己積蓄忿怒,以致 神震怒,顯他公義審判的日子來到。他必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凡恆心行善、尋求榮耀、尊貴和不能朽壞之福的,就以永生報應他們;惟有結黨、不順從真理、反順從不義的,就以忿怒、惱恨報應他們;將患難、困苦加給一切作惡的人,先是猶太人,後是希臘人,
作惡的人所受的“沉淪”之罰是“離開主的面、拒絕,放棄祂的恩典”和祂所賜的福氣。就定會永遠處在這種與主恩隔絕的景況中,是痛苦極重的事,惡人要永遠“無休止”地受到這地獄的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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