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特利尔圣经学习小组

Montreal Bible Study Group

Month: May 2014 (page 2 of 5)

當用合宜之分待妻子

我們在天上的父,
願人都尊你的名為聖。
願你的國降臨;
願你的旨意行在地上,
如同行在天上。
我們日用的飲食,今日賜給我們。
免我們的債,
如同我們免了人的債。
不叫我們遇見試探;
救我們脫離凶惡 。
因為國度、權柄、榮耀,全是你的,
直到永遠。阿們 !

我們在前面的兩篇經文(敬 神的女人)中講了妻子應該對丈夫所盡責任的真理,今天我們講在主耶穌基督裏當丈夫的應盡責任。

1,一夫一妻、二人合為一體、婚約終生(身)持守:

創世記第二章第十八、第二十一至二十五節: 耶和華神說:“那人獨居不好,我要為他造一個配偶幫助他。” … 耶和華 神使他沉睡,他就睡了;於是取下他的一條肋骨,又把肉合起來。耶和華 神就用那人身上所取的肋骨造成一個女人,領她到那人跟前。 那人說:

這是我骨中的骨,
肉中的肉,
可以稱她為“女人”,
因為她是從“男人”身上取出來的。

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 當時夫妻二人赤身露體,並不羞恥。

全能 神創世以前,已經計劃好,先造男後造女。 神關心、知道男人不能單獨、孤單過一生;他需要一個伴侶亦是助手在各方面時時提點他,幫助他。

神設立婚姻、家庭制度,家庭是 神為人類最早創建的社會單位;夫妻是家庭的基本成員。一個完美的家庭只可容許一夫一妻; 神 定義家庭的目的有二:
1,夫妻終身為伴、長相廝守、相依為命;
2,種族(後代)的延續與育養

創世記第一章第二十八節: 神就賜福給他們,又對他們說:“要生養眾多,遍滿地面,治理這地,也要管理海裏的魚、空中的鳥,和地上各樣行動的活物。”

世人的婚姻觀應以此為基礎:
(i)婚姻為男女的合法結合

哥林多前書第七章第二至七和二十八節: 但要免淫亂的事,男子當各有自己的妻子;女子也當各有自己的丈夫。丈夫當用合宜之分待妻子;妻子待丈夫也要如此。妻子沒有權柄主張自己的身子,乃在丈夫;丈夫也沒有權柄主張自己的身子,乃在妻子。夫妻不可彼此虧負,除非兩相情願,暫時分房,為要專心禱告方可;以後仍要同房,免得撒但趁著你們情不自禁,引誘你們。我說這話,原是准你們的,不是命你們的。我願意眾人像我一樣;只是各人領受 神的恩賜,一個是這樣,一個是那樣。 … 你若娶妻,並不是犯罪;處女若出嫁,也不是犯罪。然而這等人肉身必受苦難,我卻願意你們免這苦難。

婚姻是 神從創世所設立與匹配的( 神將夏娃配與亞當),從此可知,婚姻生活是完全正常且合法的。在這段經文裏,使徒保羅禁止已婚信徒對婚姻存否定觀點,實行禁慾(第三至七節)。

(ii)主耶穌基督的信徒應與信仰相同者為結婚的對象

哥林多後書第六章第十四至十八節: 你們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負一軛。義和不義有甚麼相交呢?光明和黑暗有甚麼相通呢? 基督和彼列有甚麼相和呢?信主的和不信主的有甚麼相干呢? 神的殿和偶像有甚麼相同呢?因為我們是永生 神的殿,就如 神曾說:

我要在他們中間居住,
在他們中間來往;
我要作他們的 神;
他們要作我的子民。
又說:你們務要從他們中間出來,
與他們分別;
不要沾不潔淨的物,
我就收納你們。
我要作你們的父;
你們要作我的兒女。
這是全能的主說的。

“不要同負一軛”是把舊約“不可並用牛驢耕地”的原則( 不可並用牛、驢耕地。 -申命記第二十二章第十節),用到人的生活上,吩咐主耶穌基督的信徒不可以與不信主的人結合、合作;信主與不信主的人是不能相配的,否則會徹底破壞信徒生活的聖潔。因為雙方的價值觀念並不完全一樣,屬世與屬靈在一起等於水火,兩不相容。

哥林多前書第七章第三十九節: 丈夫活著的時候,妻子是被約束的;丈夫若死了,妻子就可以自由,隨意再嫁,只是要嫁這在主裏面的人。

婚姻為 神所定男女終生的盟約;丈夫若“死亡”,這約束便(才)可以解除,女的可以再嫁,但必須(一定)是主裏的人,這當然也適用於已喪妻的男人。除此以外,不可再婚。

哥林多前書第七章第二十八節: 你若娶妻,並不是犯罪;處女若出嫁,也不是犯罪。然而這等人肉身必受苦難,我卻願意你們免這苦難。

“肉身必受苦難”,肉身不單單指身體,且包括在世上的生活所受到的限制,和所有的軟弱,這是因為人與創造主遠離、違背的結果。有家庭的人要比沒有家庭的人承擔更大的責任;而面對為主而受的逼迫時,也要承受更多的苦難。

(iii)婚姻關係不可解除

馬太福音第十九章第六節: 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兩個人,乃是一體的了。所以, 神配合的,人不可分開。

羅馬書第七章第二至三節: 就如女人有了丈夫,丈夫還活著,就被律法約束;丈夫若死了,就脫離了丈夫的律法。所以丈夫活著,她若歸於別人,便叫淫婦;丈夫若死了,她就脫離了丈夫的律法,雖然歸於別人,也不是淫婦。

(v)婚姻關係神聖,應受尊重

希伯來書第十三章第四節: 婚姻,人人都當尊重,床也不可污穢;因為苟合行淫的人, 神必要審判。

在當今及異教社會中,世人的道德標準不高,世上淫亂的事無日無之。 人人應當尊重婚姻制度是合宜的教訓。主耶穌基督的信徒們,尤應記取此教訓。苟合行淫的人,聖潔的 神必然審判,因為婚姻制度乃 神所設立給人類最高、最甜蜜的關係。

我為你的殿心裏焦急,如同火燒

神啊,求你救我!
因為眾水要淹沒我。
我陷在深淤泥中,沒有立腳之地;
我到了深水中,大水漫過我身。
我因呼求困乏,喉嚨發乾;
我因等候 神,眼睛失明。

無故恨我的,比我頭髮還多;
無理與我為仇、要把我剪除的,甚為強盛。 我沒有搶奪的,要叫我償還。
神啊,我的愚昧,你原知道;
我的罪愆不能隱瞞。
萬軍的主-耶和華啊,
求你叫那等候你的,不要因我蒙羞!
以色列的 神啊,
求你叫那尋求你的,不要因我受辱!
因我為你的緣故受了辱罵, 滿面羞愧。
我的弟兄看我為外路人;
我的同胞看我為外邦人。

因我為你的殿心裏焦急,如同火燒,
並且辱罵你人的辱罵都落在我身上。
我哭泣,以禁食刻苦我心;
這倒算為我的羞辱。
我拿麻布當衣裳,
就成了他們的笑談。
坐在城門口的談論我;
酒徒也以我為歌曲。

但我在悅納的時候向你-耶和華祈禱。
神啊,求你按你豐盛的慈愛,
憑你拯救的誠實應允我!
求你搭救我出離淤泥,
不叫我陷在其中;
求你使我脫離那些恨我的人,
使我出離深水。
求你不容大水漫過我,
不容深淵吞滅我,
不容坑坎在我以上合口。

耶和華啊,求你應允我!
因為你的慈愛本為美好;
求你按你豐盛的慈悲回轉眷顧我!
不要掩面不顧你的僕人;
我是在急難之中,求你速速地應允我!
求你親近我,救贖我!
求你因我的仇敵把我贖回!
你知道我受的辱罵、欺凌、羞辱;
我的敵人都在你面前。

辱罵傷破了我的心,
我又滿了憂愁。
我指望有人體恤,卻沒有一個;
我指望有人安慰,卻找不著一個。
他們拿苦膽給我當食物;
我渴了,他們拿醋給我喝。

願他們的筵席在他們面前變為網羅,
在他們平安的時候變為機檻。
願他們的眼睛昏矇,不得看見;
願你使他們的腰常常戰抖。
求你將你的惱恨倒在他們身上,
叫你的烈怒追上他們。
願他們的住處變為荒場;
願他們的帳棚無人居住。
因為,你所擊打的,他們就逼迫;
你所擊傷的,他們戲說他的愁苦。
願你在他們的罪上加罪,
不容他們在你面前稱義。
願他們從生命冊上被塗抹,
不得記錄在義人之中。
但我是困苦憂傷的;
神啊,願你的救恩將我安置在高處。

我要以詩歌讚美 神的名,
以感謝稱他為大!
這便叫耶和華喜悅,勝似獻牛,
或是獻有角有蹄的公牛。
謙卑的人看見了就喜樂;
尋求 神的人,願你們的心甦醒。 
因為耶和華聽了窮乏人,
不藐視被囚的人。

願天和地、 洋海和其中一切的動物都讚美他!
因為 神要拯救錫安,建造猶大的城邑;
他的民要在那裏居住,得以為業。
他僕人的後裔要承受為業;
愛他名的人也要住在其中。
(詩篇第69 篇)

這是一篇義人(主耶穌基督的信徒)因受苦難而祈禱的求告詩,屢屢為新約聖徒所引用。這篇詩中預示了主耶穌基督的受難:

約翰福音第十五章第二十五節: 這要應驗他們律法上所寫的話,說:“他們無故地恨我。”

羅馬書第十一章第九至十節:
大衛也說:
願他們的筵席變為網羅,變為機檻,
變為絆腳石,作他們的報應。
願他們的眼睛昏矇,不得看見;
願你時常彎下他們的腰。

羅馬書第十五章第三節: 因為基督也不求自己的喜悅,如經上所記:“辱罵你人的辱罵都落在我身上。”

哥林多後書第六章第二節: 因為他說:“在悅納的時候,我應允了你;在拯救的日子,我搭救了你。”看哪,現在正是悅納的時候!現在正是拯救的日子;

詩人為一位敬畏 神的人,因犯罪為 神所“擊傷”(第二十六節)因此患上重病;此時仇敵又乘勢陰謀陷害他。他縱然為以色列的王,但也自知能力(自力)有限。他痛苦萬分,但沒有忘記慈愛的 神與他時刻同在。於是哀求 神的憐憫,拯救他脫離仇敵之手。詩人在祈禱後,他在詩的後部(第三十至三十六節),已能化悲哀痛苦為讚美,因為他堅信禱告必蒙 神垂聽的結果。詩人接連用“眾水”、“淤泥”、“深水”和“大水”來比喻他遇到的痛苦境況,處境十分危急,瀕臨死亡。他呼求至聲嘶力竭、喉嚨發乾、眼睛失明,但他沒有因此而停止,仍懇切等候 神的垂聽。恨他的人多如頭髮,數都數不清楚,他認為沒有對誰不起,而這些人偏偏刻意要置他於死地。“沒有搶奪的,要叫我償還”等於說揑詞誣陷他。但他也承認他“曾”犯罪,以致因此受到 神的刑罰“擊打”他(二十六節),而他的敵人亦百般的辱罵他(七至十二節)。他是敬畏 神又信靠 神的人,求 神叫他不因所受的責罰而為人所羞辱,說信靠 神有何用處,還不是一樣受苦-他怕 神的聖名給踐踏(第六節)。因此他求 神為他伸冤。為了忠心於所信靠的 神,他連最親近的人都不和他往來,被視為“外路人”。

約伯記第十九章第十三至十五節:
他把我的弟兄隔在遠處,
使我所認識的全然與我生疏。
我的親戚與我斷絕;
我的密友都忘記我。
在我家寄居的, 和我的使女都以我為外人;
我在他們眼中看為外邦人。

詩人因為他的行為而令到 神神聖潔淨的殿受到羞辱而心裏如同火燒一樣,既焦急又痛苦難受(我們會嗎?多少時候我們作為基督徒,行為受到別人的誤解,我們會心裏痛苦,表情難受。但多少信徒會想到世人因我們不好的行為而跌倒,因而令到主耶穌基督的名受辱罵,我們會為主的聖名心裏焦急如火燒一樣嗎 ?)。最終,詩人認罪悔改,求 神憐憫,因而哭泣、禁食,並披上麻布,謙卑己身。

創世記三十七章第三十四節: 雅各便撕裂衣服,腰間圍上麻布,為他兒子悲哀了多日。

撒母耳記下第十二章第十六至十七節: 所以大衛為這孩子懇求 神,而且禁食,進入內室,終夜躺在地上。 他家中的老臣來到他旁邊,要把他從地上扶起來,他卻不肯起來,也不同他們吃飯。

約拿書第三章第五節: 尼尼微人信服神,便宣告禁食,從最大的到至小的都穿麻衣。

詩人再一次用“淤泥”、“深水”、“大水”、“深淵”、“坑坎”(深坑)來形容他是處於極度危險的境地(十四至十五節),他把深淵和“坑坎”擬人化,有如巨型怪物,窮兇極惡,能吞噬人。他知道屬 神(主耶穌基督的真信徒)的人,若落在仇敵手中,敵人會更加得意忘形,而 神的名字也受到牽連。他迫切求 神拯救。以苦的膽和酸的醋形容敵人的辱罵和嘲笑,他此時需要體恤和安慰(二十節),就像人需要有營養的食物和飲料;敵人給他的都是苦和酸。

新約聖徒記述主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受難時,想起這裏所說的話,應驗在主耶穌基督的身上。

馬太福音第二十七章第三十四和四十八節: 兵丁拿苦膽調和的酒給耶穌喝;他嘗了,就不肯喝。 … 內中有一個人趕緊跑去,拿海絨蘸滿了醋,綁在葦子上,送給他喝。

馬可福音第十五章第二十三和三十六節: 拿沒藥調和的酒給耶穌,他卻不受。 … 有一個人跑去,把海絨蘸滿了醋,綁在葦子上,送給他喝,說:「且等著,看以利亞來不來把他取下。

路加福音第二十三章第三十六節: 兵丁也戲弄他,上前拿醋送給他喝,

約翰福音第十九章第二十八至二十九節: 這事以後,耶穌知道各樣的事已經成了,為要使經上的話應驗,就說:“我渴了。”有一個器皿盛滿了醋,放在那裏;他們就拿海絨蘸滿了醋,綁在牛膝草上,送到他口。

詩人亦求 神嚴厲對付他的仇敵,以伸張正義;使歡樂的宴席和平安變成敵人的陷阱。他們訕笑過詩人受到的創傷(三,二十六節),現在也讓他們失明,直不起腰來,力量消失。而對於二十五節,使徒彼得引用此處的話來描寫出賣主耶穌基督的猶大的結局:

使徒行傳第一章第二十節:
因為詩篇上寫著,說:

願他的住處變為荒場, 無人在內居住;

又說:

願別人得他的職分。

敵人惡毒對待詩人的總描寫:“戲說他的愁苦”是他受到的痛苦成為敵人的笑談。仇敵陰謀害死他,現在死亡成為仇敵的歸宿。“生命冊”是 神登錄義人(有主耶穌基督生命的人)名字的地方,記在冊上面的人有永遠的生命。

腓立比書第四章第三節: 我也求你這真實同負一軛的,幫助這兩個女人,因為她們在福音上曾與我一同勞苦;還有革利免,並其餘和我一同做工的,他們的名字都在生命冊上。

啟示錄第三章第五節: 凡得勝的必這樣穿白衣,我也必不從生命冊上塗抹他的名;且要在我父面前,和我父眾使者面前,認他的名。

啟示錄第二十一章第二十七節: 凡不潔淨的,並那行可憎與虛謊之事的,總不得進那城;只有名字寫在羔羊生命冊上的才得進去。

詩人(我們?)相信 神必聽他的禱告,許願讚美 神,因為 神必拯救祂的子民,保守祂的選民安住在迦南應許地上(信徒在世上的家),而且一切愛祂的人世世代代都居住在其上。“悅納的時候”(第十三節)是 神施行拯救的時刻;這亦是主耶穌基督對每一個信徒的應允,我們只要祈求,父 神就會給予。

約翰福音第十四章第十三至十四節: 你們奉我的名無論求甚麼,我必成就,叫父因兒子得榮耀。 你們若奉我的名求甚麼,我必成就。

主耶穌基督的工作靠禱告,說明祂與天父 神本為一。信徒繼續祂的事工也必須“奉我的名”禱告,有了祂的名才能保證禱告蒙垂聽。信徒是主耶穌基督在世上的代表,有權奉祂的名求。主耶穌雖然今天在天上,但祂仍是在地執行 神旨的人,所以只要我們奉祂的名祈求,祂必成就。這就是祂對每一個屬於祂的信徒的應允,阿門!

聖經的基本要素(八):教會(續六)

神啊,求你按你的慈愛憐恤我!
按你豐盛的慈悲塗抹我的過犯!
求你將我的罪孽洗除淨盡,
並潔除我的罪!

因為,我知道我的過犯;
我的罪常在我面前。
我向你犯罪,惟獨得罪了你;
在你眼前行了這惡,
以致你責備我的時候顯為公義,
判斷我的時候顯為清正。
我是在罪孽裏生的,
在我母親懷胎的時候就有了罪。

你所喜愛的是內裏誠實;
你在我隱密處,必使我得智慧。
求你用牛膝草潔淨我,我就乾淨;
求你洗滌我,我就比雪更白。
求你使我得聽歡喜快樂的聲音,
使你所壓傷的骨頭可以踴躍。
求你掩面不看我的罪,
塗抹我一切的罪孽。

神啊,求你為我造清潔的心,
使我裏面重新有正直的靈。
不要丟棄我,使我離開你的面;
不要從我收回你的聖靈。
求你使我仍得救恩之樂,
賜我樂意的靈扶持我,

我就把你的道指教有過犯的人,
罪人必歸順你。
神啊,你是拯救我的 神;
求你救我脫離流人血的罪!
我的舌頭就高聲歌唱你的公義。

主啊,求你使我嘴脣張開,
我的口便傳揚讚美你的話!
你本不喜愛祭物,若喜愛,我就獻上;
燔祭,你也不喜悅。
神所要的祭就是憂傷的靈;
神啊,憂傷痛悔的心,你必不輕看。

求你隨你的美意善待錫安,
建造耶路撒冷的城牆。
那時,你必喜愛公義的祭
和燔祭並全牲的燔祭;
那時,人必將公牛獻在你壇上。
(詩篇第五十一篇-大衛的詩

我們接著前篇聖經的基本要素(八):教會(續五)繼續講聖經中有關教會的真理。

(四),與主耶穌基督的關係

以弗所書第五章第二十四至三十三節: 教會怎樣順服基督,妻子也要怎樣凡事順服丈夫。你們作丈夫的,要愛你們的妻子,正如基督愛教會,為教會捨己。要用水藉著道把教會洗淨,成為聖潔, 可以獻給自己,作個榮耀的教會,毫無玷污、皺紋等類的病,乃是聖潔沒有瑕疵的。丈夫也當照樣愛妻子,如同愛自己的身子;愛妻子便是愛自己了。從來沒有人恨惡自己的身子,總是保養顧惜,正像基督待教會一樣, 因我們是他身上的肢體。為這個緣故,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這是極大的奧祕,但我是指著基督和教會說的。然而,你們各人都當愛妻子,如同愛自己一樣。妻子也當敬重她的丈夫。

主耶穌基督與教會的關係就相當於頭和身體,是絕對不可以分離的。“教會”-主耶穌基督的信徒們,一旦與頭(主耶穌基督)分開就變成了無功用的。基督是教會的頭,祂帶領肢體去完成父 神所交托的工作,傳認罪悔改得救的福音。主耶穌基督犧牲捨己的積極目標,是要叫教會“得洗淨成為聖潔”,可成為父 神所用的器皿。

這裏亦用夫妻關係比喻主耶穌基督與教會的關係,意即二人成為一體不可切割。

創世記第二章第二十四節: 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

由此可知主耶穌基督與教會的關係是如何的親密(如夫婦一體之親密),不可能分離。
在古時這是個隱藏的奧秘,直到現在藉着主耶穌基督才透露給世人知道 神的旨意。

以弗所書第一章第九節: 都是照他自己所預定的美意,叫我們知道他旨意的奧祕,

神在萬古創世以前,隱藏對人的終極旨意和計劃。這計劃現在藉着主耶穌基督透露給了世人。凡心甘情願,願意接納主耶穌基督作他生命的主的人,今天都能明白這奧秘。這個一直深藏不露的計劃,就是要使天上、地上一切所有的,都在主耶穌裏面同歸於一。 神要藉着主耶穌基督達到一個包括外邦人和猶太人在內的“新的一體”。主耶穌基督要除去一切人為的藩籬與障礙,因此人類得與天上的 神和好,人與人之間也可以在地上和睦相處。

這原來遮蔽隱藏的事,今天 神藉著主耶穌基督把它公開出來了,讓世上所有的人知道。這就是:

1,主耶穌基督道成肉身

提摩太前書第三章第十六節:
大哉,敬虔的奧祕,無人不以為然!
就是 神在肉身顯現,
被聖靈稱義,
被天使看見,
被傳於外邦,
被世人信服,
被接在榮耀裏。

“敬虔的奧秘”,是指叫人產生真正敬畏虔誠的心。這奧秘就是主耶穌基督,祂道成肉身,在十字架上成就了 神計劃救贖世人的大工。這是世人應對這位仁義、憐愛、全善的惟一真 神產生敬虔的原因。

“被聖靈稱義”是說聖靈在主耶穌基督身上的工作:行神蹟、治病、趕鬼,特別指叫基督從死裏復活,證明祂是 神子。

羅馬書第一章第三至四節: 論到他兒子-我主耶穌基督。按肉體說,是從大衛後裔生的;按聖善的靈說,因從死裏復活,以大能顯明是 神的兒子。

“被天使看見”:基督的復活和升天都有天使在場。天使在主耶穌基督身上看見救恩的完成。

使徒行傳第一章第十節: 當他往上去,他們定睛望天的時候,忽然有兩個人身穿白衣,站在旁邊,說:

馬太福音第二十八章第二節: 忽然,地大震動;因為有主的使者從天上下來,把石頭滾開,坐在上面。

彼得前書第一章第十二節: 他們得了啟示,知道他們所傳講的一切事,不是為自己,乃是為你們。那靠著從天上差來的聖靈傳福音給你們的人,現在將這些事報給你們;天使也願意詳細察看這些事。

“被接在榮耀裏”指主耶穌基督的升天。“敬虔的奧秘”也就是“真道的奧秘”,“救贖的奧秘”。

2,基督替死的救贖,代罪羔羊

哥林多前書第二章第一、二、七節: 弟兄們,從前我到你們那裏去,並沒有用高言大智對你們宣傳神的奧祕。因為我曾定了主意,在你們中間不知道別的,只知道耶穌基督並他釘十字架。 … 我們講的,乃是從前所隱藏、 神奧祕的智慧,就是 神在萬世以前預定使我們得榮耀的。

主耶穌基督被釘十字架,是 神的計劃,因祂被釘在十字架上,可以完成父 神對罪的刑罰和對人類的救贖。這個極大的奧秘,但凡相信的人,都得赦罪,得到救贖,得享主耶穌基督的榮耀。

3,猶太人和外邦人在福音裏同歸於一

以弗所書第三章第三至六節: 用啟示使我知道福音的奧祕,正如我以前略略寫過的。你們念了,就能曉得我深知基督的奧祕。這奧祕在以前的世代沒有叫人知道,像如今藉著聖靈啟示他的聖使徒和先知一樣。這奧祕就是外邦人在基督耶穌裏,藉著福音,得以同為後嗣,同為一體,同蒙應許。

主耶穌基督福音的奧秘的內容,也就是猶太人和非猶太人(外邦人)在教會裏的合二為一,不分種族、膚色。“同為後嗣”指信徒分享 神家中所有的權利和福樂。“同為一體”就是大家同為一個身體中的一部分,彼此不可缺少,分割。“同蒙”的“應許”包括罪的赦免、屬靈生活對抗邪惡的力量和將來的盼望等等。這奧秘是給“聖使徒和先知”的。主耶穌基督使用使徒和先知來建立教會,他們領受 神的啟示,也將這啓示告訴人,告訴所有的基督徒,故此不是教會中一小部分人所專有的。稱使徒,先知為"聖"因為他們的職分是分別出來專為 神所用所作工的。

歌羅西書第一章第二十六節: 這道理就是歷世歷代所隱藏的奧祕;但如今向他的聖徒顯明了。

以弗所書第三章第九節: 使眾人都明白,這歷代以來隱藏在創造萬物之 神裏的奧祕是如何安排的,

4,信徒身體的復活

哥林多前書第十五章第五十一節: 我如今把一件奧祕的事告訴你們:我們不是都要睡覺,乃是都要改變,

“睡覺”指是肉體死亡,去世。“不是都要睡覺”,是指不是所有主耶穌基督的信徒在主再來前都要經過死亡。“乃是都要改變”,指主再來時,還在世的信徒的身體立刻改變,得着榮耀的身體。

帖撒羅尼迦前書第四章第十三至十七節: 論到睡了的人,我們不願意弟兄們不知道,恐怕你們憂傷,像那些沒有指望的人一樣。我們若信耶穌死而復活了,那已經在耶穌裏睡了的人, 神也必將他們與耶穌一同帶來。

我們現在照主的話告訴你們一件事:我們這活著還存留到主降臨的人,斷不能在那已經睡了的人之先。因為主必親自從天降臨,有呼叫的聲音和天使長的聲音,又有 神的號吹響;那在基督裏死了的人必先復活。以後我們這活著還存留的人必和他們一同被提到雲裏,在空中與主相遇。這樣,我們就要和主永遠同在。

5,猶太人最後還是歸信主

羅馬書第十一章第二十五、二十六節: 弟兄們,我不願意你們不知道這奧祕(恐怕你們自以為聰明),就是以色列人有幾分是硬心的,等到外邦人的數目添滿了,於是以色列全家都要得救。如經上所記:
必有一位救主從錫安出來,
要消除雅各家的一切罪惡;

敬 神的女人(續)

耶和華是我的牧者,
我必不致缺乏。
他使我躺臥在青草地上,
領我在可安歇的水邊。
他使我的靈魂甦醒,
為自己的名引導我走義路。

我雖然行過死蔭的幽谷,
也不怕遭害,
因為你與我同在;
你的杖,你的竿,都安慰我。

在我敵人面前,你為我擺設筵席;
你用油膏了我的頭,使我的福杯滿溢。
我一生一世必有恩惠慈愛隨著我;
我且要住在耶和華的殿中,直到永遠。

(詩篇第23 篇)

我們接著敬 神的女人,繼續講在主耶穌基督裏作妻子的相關真理。

2,賢德的表現

(i)順服丈夫

彼得前書第三章第五至六節: 因為古時仰賴 神的聖潔婦人正是以此為妝飾,順服自己的丈夫,就如撒拉聽從亞伯拉罕,稱他為主。你們若行善,不因恐嚇而害怕,便是撒拉的女兒了。

在這段經文裏,由於當時教會剛剛建立,尚無可資欽式的婦女,使徒彼得用古代的聖潔婦人為例,教導教會裏面作妻子的在主耶穌基督裏面應當作的。 彼得把信主的婦女算為撒拉的女兒。他鼓勵教會中的婦女應像撒拉一樣,當一心行善,專心仰望父 神,不要因為與丈夫信仰不同而陷入擔憂害怕中。

箴言第三章第二十五節:
忽然來的驚恐,不要害怕;
惡人遭毀滅,也不要恐懼。

而這些敬畏 神、認識主耶穌基督、屬於 神聖潔的子民中的模範女性,是以溫柔順服為裝飾。正如撒拉,當作好妻子的榜樣,《創世紀》第十八章第十二節中有撒拉稱她丈夫亞伯拉罕為“我主”的記載(撒拉心裏暗笑,說:“我既已衰敗,我主也老邁,豈能有這喜事呢?” )。今天主耶穌的信徒稱為亞伯拉罕信心的後裔:

以賽亞書五十一章第二節:
要追想你們的祖宗亞伯拉罕和生養你們的撒拉;
因為亞伯拉罕獨自一人的時候,
我選召他,賜福與他, 使他人數增多。

羅馬書第四章第十一節: 並且他受了割禮的記號,作他未受割禮的時候因信稱義的印證,叫他作一切未受割禮而信之人的父,使他們也算為義;

加拉太書第三章第七、十六、二十九節: 所以,你們要知道:那以信為本的人,就是亞伯拉罕的子孫。 … 所應許的原是向亞伯拉罕和他子孫說的。 神並不是說“眾子孫”,指著許多人,乃是說“你那一個子孫”,指著一個人,就是基督。 … 你們既屬乎基督,就是亞伯拉罕的後裔,是照著應許承受產業的了。

(ii)敬重丈夫

以弗所書第五章第三十三節: 然而,你們各人都當愛妻子,如同愛自己一樣。妻子也當敬重她的丈夫。

神設立婚姻的制度的時候,祂的旨意是夫妻之間互相敬重、愛護、珍惜、寬恕、忍耐(若是我們相信、靠着主耶穌基督都可一一達標),這是一天一天踏上婚姻成功的唯一秘訣。因為只有主耶穌基督和祂的新婦(教會)所結成的一體,才能達到這個婚姻圓滿的理想,成為世人婚姻學效的模範。

(iii)愛丈夫

提多書第二章第四至五節: 好指教少年婦人,愛丈夫,愛兒女,謹守,貞潔,料理家務,待人有恩,順服自己的丈夫,免得 神的道理被毀謗。

少年婦人(亦是任何一個婦人)的行為、品德都應特別着重於家庭方面,這裏特別指出應順服丈夫,關愛丈夫與兒女。基督徒婦女應知道在 神面前男女都是祂的兒女之後,不能疏忽在家中的責任,以致教會受到外界的批評。所以有“免得 神的道理(主耶穌基督信仰)被毀謗”的話。不可讓福音的傳揚受到任何的阻礙應是信徒日常生活中一個最基本的指導原則。

(iv)向丈夫學習

哥林多前書第十四章第三十四至三十五節: 婦女在會中要閉口不言,像在聖徒的眾教會一樣,因為不准她們說話。她們總要順服,正如律法所說的。她們若要學甚麼,可以在家裏問自己的丈夫,因為婦女在會中說話原是可恥的。

婦女並不是不可以在聚會中發言,只是不能將混亂的情況帶進教會,妨礙崇拜。凡有問題,應該首先在家裏向丈夫提出,得到解答。因為 神造人的次序是先男後女,這個次序不應該打破,特別指出夫妻間之任何問題,作為妻子的應首先在家裏靠着主耶穌基督的愛,先向丈夫提出、瞭解及見議,得到和解。若然不能,當可在教會中尋求執事、長老、牧者,或較成熟的兄弟姊妹去解決;不能在教會中發言以質問、審判的語氣去羞辱她的頭(她的丈夫),更不可在背後數說丈夫-如世人的七口八舌、如三姑六婆般的是非滿天。

(v) 輔助丈夫

箴言第三十一章第十至三十一節:
才德的婦人誰能得著呢?
她的價值遠勝過珍珠。
她丈夫心裏倚靠她,
必不缺少利益;
她一生使丈夫有益無損。
她尋找羊羢和麻,
甘心用手做工。
她好像商船從遠方運糧來,
未到黎明她就起來,
把食物分給家中的人,
將當做的工分派婢女。
她想得田地就買來;
用手所得之利栽種葡萄園。
她以能力束腰,
使膀臂有力。
她覺得所經營的有利;
她的燈終夜不滅。
她手拿撚線竿,
手把紡線車。
她張手賙濟困苦人,
伸手幫補窮乏人。
她不因下雪為家裏的人擔心,
因為全家都穿著朱紅衣服。
她為自己製作繡花毯子;
她的衣服是細麻和紫色布做的。
她丈夫在城門口與本地的長老同坐,
為眾人所認識。
她做細麻布衣裳出賣,
又將腰帶賣與商家。
能力和威儀是她的衣服;
她想到日後的景況就喜笑。
她開口就發智慧;
她舌上有仁慈的法則。
她觀察家務,
並不吃閒飯。
她的兒女起來稱她有福;
她的丈夫也稱讚她,
說:才德的女子很多,
惟獨你超過一切。
艷麗是虛假的,
美容是虛浮的;
惟敬畏耶和華的婦女必得稱讚。
願她享受操作所得的;
願她的工作在城門口榮耀她。

作者在這裏讚美一個賢德的妻子:一個婦人應“敬畏耶和華”、由然她的“價值遠勝過珍珠(是丈夫眼中無價的寶貝)”,她負責家務,打理田地,還從事買賣,她賣出的物產十分精明,購入貨物又極具眼光 她十分勤勞,又樂於助人。但她所做的這一切,非為自己,而是為了她的家,她讓家裏的人不虞缺乏,令到丈夫有體面。因她,一家大小能充足且溫暖。她持家有道,全家喜樂,兒女尊敬她,丈夫稱讚她。一個婦人外表的美麗短暫,最重要的是內心有智慧。敬畏 神而又謙卑的必得到尊榮。

箴言第一章第七節:
敬畏耶和華是知識的開端;
愚妄人藐視智慧和訓誨。

“敬畏 神”是尊敬祂、接受祂作“我”生命中的主(思想、行為)、 作“我”生命中的王(管轄“我”)。聽祂的話語,毫無懷疑;心裏沒有懼怕,反而滿懷“敬愛與歡喜”。“開端”不是指一個階段的開始,而是指首要的原則。敬畏 神不僅是正確的思想原則,也是與 神建立正確關係的首要條件。

姊妹們,妳想不想作這樣的妻子?妳相信妳能做得到嗎?靠自己“完全”也“絕對”不可能,但靠着我主耶穌基督和父 神,一定綽綽有餘,毫無壓力,你可以靠着信心試試看!

聖經的基本要素(八):教會(續五)

神啊,求你按你的慈愛憐恤我!
按你豐盛的慈悲塗抹我的過犯!
求你將我的罪孽洗除淨盡,
並潔除我的罪!

因為,我知道我的過犯;
我的罪常在我面前。
我向你犯罪,惟獨得罪了你;
在你眼前行了這惡,
以致你責備我的時候顯為公義,
判斷我的時候顯為清正。
我是在罪孽裏生的,
在我母親懷胎的時候就有了罪。

你所喜愛的是內裏誠實;
你在我隱密處,必使我得智慧。
求你用牛膝草潔淨我,我就乾淨;
求你洗滌我,我就比雪更白。
求你使我得聽歡喜快樂的聲音,
使你所壓傷的骨頭可以踴躍。
求你掩面不看我的罪,
塗抹我一切的罪孽。

神啊,求你為我造清潔的心,
使我裏面重新有正直的靈。
不要丟棄我,使我離開你的面;
不要從我收回你的聖靈。
求你使我仍得救恩之樂,
賜我樂意的靈扶持我,

我就把你的道指教有過犯的人,
罪人必歸順你。
神啊,你是拯救我的 神;
求你救我脫離流人血的罪!
我的舌頭就高聲歌唱你的公義。

主啊,求你使我嘴脣張開,
我的口便傳揚讚美你的話!
你本不喜愛祭物,若喜愛,我就獻上;
燔祭,你也不喜悅。
神所要的祭就是憂傷的靈;
神啊,憂傷痛悔的心,你必不輕看。

求你隨你的美意善待錫安,
建造耶路撒冷的城牆。
那時,你必喜愛公義的祭
和燔祭並全牲的燔祭;
那時,人必將公牛獻在你壇上。
(詩篇第五十一篇-大衛的詩)

我們緊接前篇聖經的基本要素(八):教會(續四),繼續講聖經中關於教會的真理。

16, 神的殿

哥林多前書第三章第十六節:豈不知你們是 神的殿, 神的靈住在你們裏頭嗎?

這裏用“你們”去形容 神的殿,代表所有屬主耶穌基督的信徒們(我們)。 神的靈住在每一個信徒的生命中( 神的殿裏頭)!所以信徒應該珍惜自己的身體,因為聖靈住在其中,信徒靠着住在裏頭的聖靈的力量,“絕對”可以戰勝邪惡,抗拒色慾、私慾的引誘。我們的身體不但是聖靈的居所,也歸屬於 神,是父 神用祂的獨生子“我”主耶穌基督寶血的重價買贖回來的:

羅馬書第三章第二十四節 : 如今卻蒙 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地稱義。

以弗所書第一章第七節 : 我們藉這愛子的血得蒙救贖,過犯得以赦免,乃是照他豐富的恩典。

若果我們今天曉得我們的身份是 神的兒女,而 神的聖潔的靈住在我們生命當中,身體裏頭,我們會不會?可不可以?刻意?故意?找藉口?去犯罪而心裏面不經然呢?

我們應該好好的檢察一下。

若 神的全公義、全聖潔的聖靈與我們同在,任何這個世界的邪惡、色慾、物質、金錢對我們的引誘,試探,我們因為有聖靈同在,“絕對能有力量一一去拒絕”,“驅趕”。正如主耶穌基督在曠野四十天,沒吃過東西,受到魔鬼引誘,我們的救主一一用 神的話語對付魔鬼,聖靈的力量驅趕撒但鬼王邪惡離開祂。

馬太福音第四章第一至十一節 : 當時,耶穌被聖靈引到曠野,受魔鬼的試探。 他禁食四十晝夜,後來就餓了。 那試探人的進前來,對他說:“你若是 神的兒子,可以吩咐這些石頭變成食物。”耶穌卻回答說:“經上記著說:

人活著,不是單靠食物,
乃是靠神口裏所出的一切話。”

魔鬼就帶他進了聖城,叫他站在殿頂上, 對他說:“你若是 神的兒子,可以跳下去,因為經上記著說:

主要為你吩咐他的使者 用手托著你,
免得你的腳碰在石頭上。”

耶穌對他說:“經上又記著說:'不可試探主-你的神。’”魔鬼又帶他上了一座最高的山,將世上的萬國與萬國的榮華都指給他看, 對他說:“你若俯伏拜我,我就把這一切都賜給你。”耶穌說:'撒但,退去吧!因為經上記著說:

當拜主-你的神,
單要事奉他。”

於是,魔鬼離了耶穌,有天使來伺候他。

請信徒們一定記住,無人能靠“自我”與魔鬼週旋。誰試圖這麼做,他一定一敗塗地,給邪淫綑綁。我們只能靠着唯一的真 神道成肉身、來到這個世上的主耶穌基督-世人(罪人)的救主的話語,才可以不上魔鬼邪淫和自我私慾的當。因為主耶穌基督在內心、話語和行為上,都能證明祂完美無缺,毫不沾染罪,也不犯罪;又能忠心於 神的交托,信心如山。唯有這樣一位救主耶穌基督才可以用祂無罪的生命來救贖有罪的人,拯救我們脫離試探。

希伯來書第二章第十八節 : 他自己既然被試探而受苦,就能搭救被試探的人。

希伯來書第四章第十五節 : 因我們的大祭司並非不能體恤我們的軟弱。他也曾凡事受過試探,與我們一樣,只是他沒有犯罪。

神的話是無堅不摧的兩刄利劍,主耶穌當日用聖經全權柄 神的話去撃退鬼王撒但,今天信徒們也可以用這劍戰勝萬般的試探和引誘。

以弗所書第六章第十七節 : 並戴上救恩的頭盔,拿著聖靈的寶劍,就是神的道; 

希伯來書第四章第十二節 :  神的道是活潑的,是有功效的,比一切兩刃的劍更快,甚至魂與靈,骨節與骨髓,都能刺入、剖開,連心中的思念和主意都能辨明。

信徒們應切記,我們日常生活中,口舌上,無論作什麼事都要為榮耀 神而行,而言。

17,錫安山

希伯來書第十二章第十八至二十三節 : 你們原不是來到那能摸的山;此山有火焰、密雲、黑暗、暴風、 角聲與說話的聲音。那些聽見這聲音的,都求不要再向他們說話; 因為他們當不起所命他們的話,說:“靠近這山的,即便是走獸,也要用石頭打死。”所見的極其可怕,甚至摩西說:“我甚是恐懼戰兢。”你們乃是來到錫安山,永生 神的城邑,就是天上的耶路撒冷。那裏有千萬的天使, 有名錄在天上諸長子之會所共聚的總會,有審判眾人的神和被成全之義人的靈魂,

“那能摸的山”指西乃山,是全能 神頒佈律法給以色列人的地方。(參見出埃及記第十九至二十章 )

神頒賜律法時場面嚴肅,令人生畏,連大自然也風雲變色,肅然起敬。我們呢?這裏用西乃山比喻律法帶給人的恐懼與無能、無望,與錫安山所代表的恩典福音恰成強烈的對照。錫安山是基督徒面見 神的地方,被稱為“天上的耶路撒冷”(參考啟示錄二十一章)。有千萬的天使在那裏服侍 神。

“會”即“教會”,“諸長子”就是新約的眾聖徒,接受主耶穌基督的救贖和祂的生命而成為 神的兒女的人。“被成全之義人的靈魂”是舊約中的眾聖徒,例如:亞伯、挪亞、亞伯拉罕、雅各等,他們因“信得稱為義”,他們的靈魂在等候復活。他們已藉着主耶穌基督的死而“成全為義人”。一個罪人能得救是始乎於信心,終究於行為;意即為我們並不是始於好行為能取悅全能聖潔的 神,而是始於相信主耶穌基督的救恩,接受祂的全愛,認罪悔改(無任何對自我罪孽的解釋與藉口)。我們相信,我們可以白白接受這個恩典,從而得到、活出主耶穌基督的生命,活出祂不會犯罪聖潔無瑕的生命。

雅各書第二章第十四至二十節 : 我的弟兄們,若有人說自己有信心,卻沒有行為,有甚麼益處呢?這信心能救他嗎? 若是弟兄或是姊妹,赤身露體,又缺了日用的飲食; 你們中間有人對他們說:“平平安安地去吧!願你們穿得暖,吃得飽”,卻不給他們身體所需用的,這有甚麼益處呢? 這樣,信心若沒有行為就是死的。

必有人說:“你有信心,我有行為;你將你沒有行為的信心指給我看,我便藉著我的行為,將我的信心指給你看。” 你信 神只有一位,你信的不錯;鬼魔也信,卻是戰驚。虛浮的人哪,你願意知道沒有行為的信心是死的嗎?

一個基督徒的“行為”是“信心”的外在表現。“信心”是人內心的倚靠與能力的出點,是對 神的基本態度。有其內必形諸於外,“行為”是“信心”外在的彰顯,“行為”與“信心”有若一枚銅幣的兩面,是為一體,不可分割。使徒保羅深深明白,信心要能生發仁愛才是有效真實的信心。

加拉太書第五章第六節 : 原來在基督耶穌裏,受割禮不受割禮全無功效,惟獨使人生發仁愛的信心才有功效。

信心是生發良言善行的動力,好的行為(重生、新生的樣式)才能證明一個罪人真正歸信了主耶穌基督;這才是 神定義“教會”中的一分子。請問一句:你與我是不是這“教會”中的一份子?主耶穌基督是不是我們的頭領,我們是不是祂肢體中的一個部份?聯合為一體,過聖潔榮 神益人的生活,直到與主相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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