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能者 神耶和華,已經發言招呼天下,
從日出之地到日落之處。
2,從全美的錫安中,
神已經發光了。
3,我們的 神要來,決不閉口;
有烈火在他面前吞滅;
有暴風在他四圍大颳。
4,祂招呼上天下地,
為要審判他的民,
5,說:招聚我的聖民到我這裏來,
就是那些用祭物與我立約的人。
6,諸天必表明祂的公義,
因為 神是施行審判的。
7,我的民哪,你們當聽我的話!
以色列啊,我要勸戒你;
我是 神,是你的 神!
8,我並不因你的祭物責備你;
你的燔祭常在我面前。
9,我不從你家中取公牛,
也不從你圈內取山羊。
10,因為,樹林中的百獸是我的,
千山上的牲畜也是我的。
11,山中的飛鳥 ,我都知道;
野地的走獸也都屬我。
12,我若是飢餓,我不用告訴你,
因為世界和其中所充滿的都是我的。
13,我豈喫公牛的肉呢?
我豈喝山羊的血呢?
14,你們要以感謝為祭獻與 神,
又要向至高者還你的願,
15,並要在患難之日求告我;
我必搭救你,你也要榮耀我。
16,但 神對惡人說:你怎敢傳說我的律例,
口中提到我的約呢?
17,其實你恨惡管教,
將我的言語丟在背後。
18,你見了盜賊就樂意與他同夥,
又與行姦淫的人一同有分。
19,你口任說惡言;
你舌編造詭詐。
20,你坐着毀謗你的兄弟,
讒毀你親母的兒子。
21,你行了這些事,我還閉口不言,
你想我恰和你一樣;
其實我要責備你,將這些事擺在你眼前。
22,你們忘記 神的,要思想這事,
免得我把你們撕碎,無人搭救。
23,凡以感謝獻上為祭的便是榮耀我;
那按正路而行的,我必使他得著我的救恩。
(詩篇第五十篇)
這是一篇先知的詩:
全詩分為三部分:
1,呼召以色列民準備接受 神的審判(一至六節);
2,責備聽 神話語的人對獻祭不正確的態度(七至十五節);
3,斥責行事為人與信仰不相稱的人(十六至二十三節)。
神是公義的審判者,祂會依據與人所立的約來審判眾民。獻祭是以色列人履行與 神立約應盡的義務,故說"用祭物與我立約"。以色列民在獻祭的事上雖無虧欠,但誤以為 神要靠他們的祭物生活,看祭物重要過 神本身 。 神完全不需要這些牛羊,祂如果需要,千千萬萬山上的牲畜、數之不盡的飛鳥,都是祂所創造的,何必要人來獻上!人所能獻給祂的東西,沒有一樣不是屬於祂的。
宰殺祭物獻給 神,並不是 神需要吃肉喝血,而是要向神傳達感謝、感恩的心意和完全依靠 神的心思。"願"是人在有需要的時候求告神而許的。 神聽了禱告,人就獻上感謝祭還願;目的也是感謝祂。(利未記第七章第十一至十六節: 人獻與耶和華平安祭的條例乃是這樣: 他若為感謝獻上,就要用調油的無酵餅和抹油的無酵薄餅,並用油調勻細麵做的餅,與感謝祭一同獻上。要用有酵的餅和為感謝獻的平安祭,與供物一同獻上。從各樣的供物中,他要把一個餅獻給耶和華為舉祭,是要歸給灑平安祭牲血的祭司。 為感謝獻平安祭牲的肉,要在獻的日子吃,一點不可留到早晨。若所獻的是為還願,或是甘心獻的,必在獻祭的日子吃,所剩下的第二天也可以吃。 )
神斥責惡人口是而心非,口裏當眾聲聲說守律例,遵守與 神所立的約,並且獻祭,但事實上他們把 神的話語置諸腦後,並不在生活中遵循,也無能力遵行,他們假冒偽善。我們現今稱為基督徒的, 神家的孩子,有多少時候對 神的話語充耳不聞,我行我素,跟當時以色列人的情況一式一樣,口裏承認,但心中無神,甘願享受而做個假冒偽善之人,作一個星期天看來敬虔的基督徒,除此以外作為一個世上的"聰明人","現實人",還奢望 神聽從我們,讓我們任作妄為,而無須面對罪的刑罰。
神因祂的慈愛與憐憫,因此長久忍耐,無非盼望惡人能悔改回轉。誰知世人(特別是參與教會的人)全然曲解聖潔公義的 神的沉默,將之當作 神不理會罪惡存在的證明;將 神的救恩,當作犯罪的武器。今提醒:"你們忘記 神的,要思想這事,免得我把你們撕碎,無人搭救。"(第二十二節)。這位全知、全能、全善、全愛、全智、十全十美的 神向人發出極之急促嚴重的警告:對於忽略 神的命令和教訓的人,犯錯誤的人應從速改正,免得受到重罰;但走正路的人必蒙 神恩蔭疪。世人只有一條"惟一","無別的""正路"可走,除此不要耗時通處找。
約翰福音第十四章第四至六節。(主耶穌基督說:)"我往哪裏去,你們知道;那條路,你們也知道。"多馬對他說:"主啊!我們不知道你往哪裏去,怎麼知道那條路呢 ?"耶穌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裏去。你們若認識我,也就認識我的父。從今以後,你們認識祂,並且已經看見祂。"
這是主耶穌基督在最後的晚餐上做的事和說的話,都在教訓我們今天如何做主的真正門徒。主耶穌基督往哪裏去呢?祂離去了以後,留下來的人何以在這個邪惡的世界自處?祂頒布了彼此相愛的新命令,但要怎樣履行才能向世人見證祂呢?主耶穌基督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這是祂向全世界每一個人發出救贖的宣告。世人在政治、道德、信仰、情感上亂衝亂撞,茫無頭緒,找不到出路。主耶穌基督指出世人的獨有出路是要與 神和好,但要到 神那裏去一定、只能、必須通過主耶穌基督,因為祂就是惟一能去到 神那裏的道路。信徒必須認罪悔改 ,重生,接受主耶穌基督的生命,這樣才能順服神的旨意,遵行祂一切的教訓,才能有能力而嚴格過基督徒的生活(口裏承認、心裏信服、行為顯出),這樣才能行走在主耶穌基督的真道上。
主耶穌基督是 神道成肉身,祂是獨一無二的真理;惟獨藉着主耶穌基督,我們才能進入與天父和好且親密的關係中,從而得到永恆的生命。
馬太福音第五章第十七至十九節:(主耶穌基督說:)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我實在告訴你們,就是到天地到廢去了,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都要成全。所以無論何人廢掉這誡命中最小的一條,又教訓人這樣做,他在天國要稱為最小的。但無論何人遵行這誡命,又教訓人遵行,他在天國要稱為大的。
"律法和先知"指的是全部舊約聖經。主耶穌基督完美無瑕地遵行了舊約的律法,以祂自己的生命實踐真道,使福音真理能全然具體為世人認識與了解。祂不是要廢棄、抹煞律法,只是要把神的律法從人為的桎梏與虛偽的詮譯中釋放出來。
神的兒女已因主耶穌基督的拯救脫離了律法的咒詛,不再會因為無力實行律法而被定罪;但在生活中需要活出、體現律法所包含的道德精神。但從古到今,從以色列民到今天的基督徒,無人能做到這點;只有接受、得着主耶穌基督所賜予的新生命才可以結出這些果子(做得到遵循 神的律法)。
希伯來書第十章第八至十四節:以上說:"祭物和禮物,燔祭和贖罪祭,是你不願意的,也是你不喜歡的(這都是按著律法獻的)";後又說:"我來了為要照你的旨意行";可見祂是除去在先的,為要立定在後的。我們憑這旨意,靠耶穌基督,只一次獻上祂的身體,就得以成聖。
凡祭司天天站着事奉 神,屢次獻上一樣的祭物;這祭物永不能除罪。但基督獻了一次永遠的贖罪祭,就在 神的右邊坐下了。從此,等候祂仇敵成了祂的腳凳。因為祂一次獻祭,便叫那得以成聖的人永遠完全。
主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救贖世人的大功已完成,我們靠祂一次獻上的身體便可以成聖,這是主耶穌基督遵行 神旨才完成的。惟獨接受主耶穌基督賜給我們更新的生命(祂的屬天生命),我們就可以同樣遵行 神的旨意, 神的律法了,除此以外別無他法。
第二十六至二十七節:因為我們得知真道以後,若故意犯罪,贖罪的祭就再沒有了;惟有戰懼等候審判和那燒滅眾敵人的烈火。
這兩節警告人離棄、走開所信真道的危險,既然主必快來,審判也就離此不遠了。"故意犯罪"就是明知而故犯。舊日的祭祀是為了無知而犯的罪,用獻祭來暫時獲赦免,非為故意犯的罪而設;若是明知而故犯,等於不要真道;丟棄、失去了唯一的基督的救贖,那就再也不可挽救(二十六節),只有戰懼等待面對滅亡的命運(二十七節)。
但 神對世人的慈愛和忍耐,賜給人這個恩典的時代,是要我們快快回轉,這是他忍耐等候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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