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們要稱謝耶和華,求告祂的名,
在萬民中傳揚祂的作為!
要向祂唱詩歌頌,
談論祂一切奇妙的作為!
要以祂的聖名誇耀!
尋求耶和華的人,心中應當歡喜。
要尋找耶和華與祂的能力,
時常尋求祂的面。
(詩篇第105篇第一至第四節)

神差遣先知耶利米預先告誡以色列民,若然他們不從罪中悔改,耶路撒冷將會全城被毀。耶利米憎恨猶大人的罪,他們不倚靠、信仰耶和華-唯一的真 神,只信賴君王、依靠外邦,所以早已預言耶城的毀滅。他原先在哀慟中勸他們悔改,但他們始終不願回轉;以色列民心裏橫梗、充耳不聞、我行我素、不知死活、偏行己意、離棄真道、不思悔改。耶利米既哀慟且憤慨,不明白以色列民何以不聽從 神 要他們從罪中悔改的告誡,從而離開被毀滅的境地,在祝福中重來。

最終預言成為事實,耶城全然被毀。先知耶利米在耶城被毀滅後不久就被迫離開。耶利米並沒有感到絶望,他憑着信心呼求:

耶和華啊,求你使我們向你回轉,
我們便得回轉;
求你復新我們的日子,像古時一樣。
(耶利米哀歌第五章第二十一節)

耶利米深深明白,當人犯罪的時候, 神的刑罰就會臨到;但當人願意從罪中悔改的時候, 神的寬恕並恩典更加立刻臨到。

神的恩典並沒有因為以色列民不聽從而斷絕。耶和華 神安排另一位先知以西結跟猶大人一同被擄; 神要他在以色列民當中作先知傳講祂的旨意。以色列民族的宗教中心耶路撒冷城被毀前十一年(主前597年),以西結和其他猶太人一同被擄往北方的巴比倫。他在迦巴魯河畔見到大異象,蒙召向自己的同胞傳講安慰的信息,但也宣告 神對罪的刑罰,先後達二十五年之久。他不單純用口講,也藉象徵的動作說預言,例如妻子死了不擧哀、吞下書卷、以及剃髪、封口,他都一一照着 神的吩咐而忠實履行。他生活嚴謹,精力過人,靠着耶和華 神所賜的信心,盡心盡力為以色列民服事。

以西結既是"被擄之先知",也是"聖靈的先知"。因為以西結是受 神的靈的啟示。 神的靈在子民面對多災多難的時期更加工作不息,引領這位被擄的先知在被擄的子民當中為祂的救恩而服事。

神亦膏以西結為"個人的先知",或"個人主義的先知",但這並不是他愛標新立異、樹立個人英雄形象,而是他非常看重個人應負的責任。以色列每一"個人"在舊約的團體中固然有集體的責任,但是自身更應該負宗教信仰的責任-敬 神,亦要負倫理道德的責任-對人。耶利米雖然也看重個人,但強調個人的靈性;以西結則看重個人的德行。

以西結也是"祭司的先知"。他原是祭司,又蒙召為先知,集兩種職責於一身,並且綜合兩者的恩賜,成為被擄後先知職事極大的突破。而在早期的先知書著作中,大多對祭司型的宗教經驗持反面的態度,認為禮儀不若靈性重要;但是被擄之後,聖殿被毀,禮儀已廢,民族精神消失殆盡。以色列被擄的人痛定思痛,重新注重敬拜。聖殿必須重建,民族的信仰必須建立,這正是以西結所強調的信息。祭司型與先知型的宗教經驗同樣重要,不可重此輕彼,應有適當的均衡。

大祭司最重要的工作,是在一年一次的贖罪日那天進入至聖所為全民贖罪(見於利未記第十六章)。此外,他們的日常工作有:
1,主理獻祭聖職及料理會幕中事務(出埃及記第二十七章第二十一節;利未記第六章第十九至二十二節)。
2,以律法教導百姓(申命記第十七章第十一節)。
3,在百姓中施行審判(申命記第十七章第八至九節,第二十一章第五節;民數記第五章第十一至十三節)。
4,在衛生醫療上做百姓的指導(利未記第十三章)。
5,為百姓祝福(民數記第六章第二十二至二十七節)。
6,吹號召集百姓聚會或爭戰(民數記第十章第一至十節)。

"先知",意即"代言人",也就是蒙召作 神的代言人的人。

區分真假先知:以色列人永世不變的一個基本信仰,就是耶和華乃獨一真 神;

申命記第六章第四節:以色列啊,你要聽!耶和華-我們的 神是獨一的主。

凡違背的都屬異端,是假先知,必須從民眾中杜絕;

申命記第十八章第九至二十二節:你到了耶和華-你神所賜之地,那些國民所行可憎惡的事,你不可學著行。你們中間不可有人使兒女經火,也不可有占卜的、觀兆的、用法術的、行邪術的、 用迷術的、交鬼的、行巫術的、過陰的。凡行這些事的都為耶和華所憎惡;因那些國民行這可憎惡的事,所以耶和華-你的神將他們從你面前趕出。 你要在耶和華-你的神面前作完全人。

因你所要趕出的那些國民都聽信觀兆的和占卜的,至於你,耶和華-你的神從來不許你這樣行。耶和華-你的 神要從你們弟兄中間給你興起一位先知,像我,你們要聽從他。正如你在何烈山大會的日子求耶和華-你神一切的話,說:"求你不再叫我聽見耶和華-我 神的聲音,也不再叫我看見這大火,免得我死亡。"耶和華就對我說:"他們所說的是。 我必在他們弟兄中間給他們興起一位先知,像你。我要將當說的話傳給他;他要將我一切所吩咐的都傳給他們。誰不聽他奉我名所說的話,我必討誰的罪。若有先知擅敢託我的名說我所未曾吩咐他說的話,或是奉別神的名說話,那先知就必治死。"你心裏若說:"耶和華所未曾吩咐的話,我們怎能知道呢?"先知託耶和華的名說話,所說的若不成就,也無效驗,這就是耶和華所未曾吩咐的,是那先知擅自說的,你不要怕他。

真先知的憑證不是有無行神蹟的能力;

申命記第十三章第一至第三節:你們中間若有先知或是做夢的起來,向你顯個神蹟奇事,對你說:"我們去隨從你素來所不認識的別神,事奉它吧!"他所顯的神蹟奇事,雖有應驗,你也不可聽那先知或是那做夢之人的話。因為這是耶和華你們的 神試驗你們,要知道你們是盡心盡性愛耶和華你們的 神不是。

而是他的信息和工作是否符合神所啟示的客觀標準,是否合乎基本信仰。基督信仰也有一個永不能變的準則,就是相信主耶穌基督的超越性和神性;

約翰福音第二十章第三十至三十一節:耶穌在門徒面前,另外行了許多神蹟,沒有記載在這書上。但記這些事,要叫你們信耶穌是基督,是 神的兒子;並且叫你們信了他,就可以因他的名得生命。

"得生命"是指人永遠得救所享有的生命。而這生命藉着主耶穌基督可以與 神交通,也藉着祂可以住在 神裏頭, 神也可以住在我們裏頭。

約翰福音第十七章第十八至二十六節:你怎樣差我到世上,我也照樣差他們到世上。 我為他們的緣故,自己分別為聖,叫他們也因真理成聖。

我不但為這些人祈求,也為那些因他們的話信我的人祈求, 使他們都合而為一。正如你父在我裏面,我在你裏面,使他們也在我們裏面,叫世人可以信你差了我來。你所賜給我的榮耀,我已賜給他們,使他們合而為一,像我們合而為一。我在他們裏面,你在我裏面,使他們完完全全地合而為一,叫世人知道你差了我來,也知道你愛他們如同愛我一樣。

父啊,我在哪裏,願你所賜給我的人也同我在那裏,叫他們看見你所賜給我的榮耀;因為創立世界以前,你已經愛我了。

公義的父啊,世人未曾認識你,我卻認識你;這些人也知道你差了我來。我已將你的名指示他們,還要指示他們,使你所愛我的愛在他們裏面,我也在他們裏面。

主耶穌基督為教會的代表,要求教會合而為一,就像祂與天父那樣合一。這種完美的合一必須在教會的生命中充分反映出來;否則便失去了見證,損害了教會所傳講的福音信息。信徒都屬於主耶穌基督,成為一個身體,也是 神同一個家裏的人。這種靈裏的合一必須實行出來(活出主耶穌基督的生命)。

神蹟、奇事、傳教工作都不能當作真實信仰的憑證。真假信仰的分別在於是不是相信真 神藉聖子主耶穌基督完成救贖,承認三位一體的真神。

古時認為夢是 神啓迪人的途徑,但後來夢也成了假先知自欺、欺人的手段,藉以達成個人的私慾、需求。試驗真先知的一個方法是所說的預言是否完全應驗。假先知說預言,即令偶然應驗,或者有人花言巧語,説是能預測將來,若其目的只是要勾引人離開  神的道,就必須防備、反對、離棄他。

敢問今天教會裏的牧者、領導們,我們是與主耶穌基督合而為一的謙卑真僕人,還是愛高位、愛肚腹、飽私慾的假先知?或然,願主恩上加恩;真的愈加增添為主榮耀的名而作工,假冒的能及時回頭而得着。阿們。

—–續